審判中心主義是一種建立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理論基礎之上、結合中國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並以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為目標的科學訴訟觀和方法論,旨在糾正原來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偵査中心主義的弊端和傾向,建立科學、合理的司法證據制度,保障法官裁判的真實和正確,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刑事證據制度是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認定案件事實和作出正確裁判的關鍵和核心,證據制度是否科學、合理直接決定著審判中心主義能否實現,關繫著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建立。因此,想要實現審判中心主義,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必須首先對我國的刑事證據制度進行改革,使其符合審判中心主義的要求,本書即以此為主線而展開。本書第一章為我國實行審判中心主義的背景,旨在從時代、實踐和哲學三個方面說明實行審判中心主義的必要性;第二章為審判中心主義在證據制度上的要求,緊扣本書主旨,分析在審判中心主義背景下對於證據制度有哪些原則性要求,從而為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