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運用官書、方志、家譜等材料,結合當代民族志、人類學的研究方法,討論明代雲南大理人群的身份認同問題,希望提供一個明朝“統治”該地模式的解釋框架。由此,嚴格來說本書應算是一部社會學著作。全書除緒論和結論外,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描述明初(主要是洪武年間)明軍進入大理後,明朝在大理周邊設置府州縣和土司,以管理當地百姓的大致過程。接著分三類人群(後三部分)來描寫明朝大理的山鄉社會。一是僧侶,明朝通過在大理地區冊封僧侶,招僧侶入京賜給頭銜,興建寺院莊園,扶植宗教活動,建立一套符合官方意識形態的儀式宗教秩序,籠絡當地信教之人。二是鄉士大夫,明朝通過吸收當地讀書人入京讀書,參加國子監和鄉試,來籠絡他們。這些人在回到大理山鄉後,被任命為當地的學官,負責宣傳儒學,並編寫符合明朝正統的家譜、族譜,同時將佛寺改造為祠堂、鄉賢名宦祠。通過這一套程序,儒學正統觀念、正統祀典文化在大理社會得到傳播。三是土官。明朝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