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3日第152號立法令
第一部分一般規定和基本原則
第二部分戰略環境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綜合許可的程序
第一章環境影響評價、戰略環境評價和影響評價環境綜合許可的一般原則
第二章戰略環境評價
第三章環境影響評價
第三(乙)章環境綜合許可
第四章跨區和跨境環境評價
第五章臨時性規定和最終規定
第三部分土壤保護、抗沙漠化、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管理的規定
第一編土壤保護和抗沙漠化的規定
第一章一般原則和職能
第二章水文地質區、手段和干預措施
第二編水污染的防治
第一章一般原則和職能
第二章(水體)質量目標
第三章水體保護和排放規定
第四章防治手段
第五章處罰
第三編水資源管理
第一章一般原則和職能
第二章水資源綜合服務
第三章監管、控制和參與
第四章水資源的生產利用
第四編臨時性規定和最終規定
第四部分廢棄物管理和污染場所改造的規定
第一章廢棄物管理
第二章包裝管理
第三章特殊種類廢棄物的管理
第三(乙)章廢棄物的焚化和聯合焚化
第四章城市廢棄物管理費
第五章污染地改良
第六章處罰、臨時性規定和最終規定
第五部分空氣保護和大氣減排的規定
第一章設備、活動向大氣排放的預防和
第二章民用取暖設備
第三章燃料
第五(乙)部分特殊設備的規定
第一章二氧化鈦和硫酸鈣的生產活動
第六部分環境損害賠償的規定
第一章適用範圍
第二章預防和環境修復
第三章環境損害賠償
第六(乙)部分涉環境保護的行政和刑事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
附件
本書為“綠典之路”之子繫列“各國環境法典譯叢”之一,由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傾力打造,呂忠梅教授總主編。旨在借鋻他國立法經驗,為中國立法規劃和起草提供對策,為我國學者及立法機關等提供資料,推動中國環境法典的研究與編撰工作。《意大利環境法典》由精通意大利語並具有環境法學背景的團隊翻譯及審校,並與意大利環境法專家進行過深入交流,翻譯準確、表達精煉。內容主要包括一般規定和基本原則,戰略環境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綜合許可的程序,土壤保護、抗沙漠化、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管理的規定,廢棄物管理和污染場所改造的規定,空氣保護和大氣減排的規定,特殊設備的規定,環境損害賠償的規定,涉環境保護的行政和刑事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