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的範圍釐定
第一節 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的管理模式
一、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管理模式構架
二、國家進出口貨物、物品管理模式的異同比較
第二節 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的範圍及管制目的
一、行政法中有關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範圍的規定
二、刑法中有關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範圍的規定
第二章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法律屬性
第一節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刑事違法性
一、走私犯罪中罪種的劃分
二、走私犯罪中犯罪對像的特征
第二節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行政從屬性
一、適用走私犯罪罪名中的空白罪狀
二、行政犯違法性對刑法規制的影響
第三章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溯及力問題
第一節 相關刑法司法解釋的溯及力問題
一、司法解釋效力適用問題的理論前提
二、司法解釋仍應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第二節 前置法變更對刑法溯及力問題的影響
一、前置性規範變更的性質辨析
二、前置法變更對溯及力問題之爭議
第四章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刑法規制
第一節 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
一、對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定罪標準的解讀
二、對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量刑標準的理解
第二節 以其他走私特定貨物、物品犯罪罪名定罪處罰
一、其他走私特定貨物、物品犯罪中犯罪對像的界定
二、與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的關繫判斷
第五章 走私國家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刑法規制
第一節 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定罪量刑
一、對《解釋》第21條第1款“構成犯罪”的理解
二、涉許可證進出口行為性質的認定
第二節 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定罪量刑
一、進出口貨物、物品管制之合理性考察
二、自動進出口許可證及關稅配額證明之性質
第六章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中的認識錯誤
第一節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中的事實認識錯誤
一、對走私行為產生的認識錯誤
二、對貨物、物品性質產生的認識錯誤
第二節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中的法律認識錯誤
一、致使行為人產生法律認識錯誤的因素
二、可避免的法律認識錯誤不能阻卻罪責
第七章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犯罪形態
第一節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犯罪形態爭議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未遂形態爭議
二、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既遂與數額的關繫
第二節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犯罪的犯罪形態劃分
一、犯罪未遂形態的認定標準
二、犯罪既遂形態的認定標準
附錄
一、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範圍
(一)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範圍
(二)廣義上的《禁止進口貨物目錄》
(三)禁止出口貨物範圍
二、進出口貨物、物品範圍
(一)進出口許可證
(二)機電產品進口證明
(三)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放行通知單
(四)進出口農藥登記證明
(五)瀕危物種進出口允許證
(六)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出口許可證
(七)調運 現鈔進出境證明文件
(八)音像制品發行許可證或樣片提取單
(九)精神藥物進出口準許證
(十)麻醉藥品進出口準許證
(十一)非軍事槍藥進出口批件
(十二)無線電設備進關審查批件
(十三)保密機進口許可證
(十四)文物出口證書
(十五)其他國家進出口的批準件、證明和憑照
(十六)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
(十七)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十八)藥品進/出口準許證
(十九)軍品出口許可證
(二十)民用 品進出口審批單
(二十一)銀行調運人民幣現鈔進出境許可證
(二十二)進出口毛坯鑽石《入/出境貨物通關單》
(二十三)合法捕撈產品通關證明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