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文獻綜述
第一編 認識論
第一章 顯失公平規範的理論溯源:從道德規範到法律規範
第一節 顯失公平規範的法哲學之維:亞裡士多德-阿奎那公平價格理論的進化
第二節 顯失公平規範的啼聲初試:大陸法繫與英美法繫的異曲同工
第二章 顯失公平規範原則性選擇:個人主義與協助主義的競爭
第一節 顯失公平規範的枷鎖:個人主義的私法規範機制及其制度安排
第二節 顯失公平規範的重振:協助主義的現代私法及均衡原理的回潮
第三章 顯失公平規範的技術性設計:誰是最適格的公平裁判者
第一節 立法決定模式:顯失公平概念經驗性面向的規則屬性
第二節 司法控制模式:顯失公平概念規範性面向的標準屬性
第二編 立法論
第四章 顯失公平規範的近代發展之一:形式主義主導下的設計安排
第一節 法國顯失公平規範的既有立法及現代變革
第二節 德國民法典暴利行為模式的創設及其發展
第三節 紹承法國:合同損害在他國的繼受及其修正
第四節 接武德國:暴利行為模式的譜繫擴充與因變
第五節 兼收並蓄:調和德法模式與顯失公平新範式
第五章 顯失公平規範的近代發展之二:普通法對實質公平的規範化
第一節 英國顯失公平規範之配置與更化
第二節 美國顯失公平原則之創設及擴張
第三編 方法論
第六章 顯失公平規範一般條款的類型化:以涵攝模式為目標
第一節 經典法域典型國家顯失公平類型化之梳釋
第二節 價值補充:顯失公平規範具體化適用的必由之路
第七章 顯失公平行為司法認定的二分法:以個案裁判為導向
第一節 傳統的方法:程序性與實質性要素並重
第二節 二分法緩和:實務中滑動標尺法之創設
第三節 司法態度之轉變:單一要件決定之擴張
第四節 守成或因變:二分法及拓展方案之困境
第四編 實踐論
第八章 我國顯失公平規範體繫的邏輯構造及解釋論方向
第一節 協助主義視角下現代顯失公平規範的體繫構造
第二節 我國顯失公平規範一般條款適用實態及其評述
結論:顯失公平規範是現代私法體繫的恆星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回首來時路,燭照荊棘途
顯失公平規範處在民法各基本原則的交彙點,側重不同的解讀可以得出迥異的體繫定位與功能預設。本書主張顯失公平法理的精義在於禁止“一方以他方為代價獲益”,顯失公平規範的原則性選擇應從形式主義易轍協助主義,重拾其獨立衡平功能,將合同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之上;技術性設計應當采用“一般條款+具體規則”模式。一般條款尊重顯失公平概念的規範性面向,維持其開放性與靈活性以應乎無窮的人事;具體規則基於顯失公平概念的經驗性面向,實現法律的確定性與可預測性。在解釋論上,宜尊重顯失公平法理在現代民法上的獨立衡平功能與承載均衡原理回潮的體繫價值,將一般條款視為一種開放性的彈性標準而非“構成要件-法律效果”式嚴格的技術性規則,推進協助主義時代顯失公平規範體繫的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