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回答第四輪司法體制改革的頂層政策是怎樣被中基層法院執行的?研究者的目的在於,描述出司法改革中央頂層政策轉化為中基層司法制度的過程。研究者們采用法律社會學研究方法,以四川省樂山市法院繫統司法體制改革的四個試點法院為考察對像,來觀察並描述此過程。這不僅是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法院行動者們的書面工作彙報,也是第四輪司法體制改革成功的一種解釋。基於大量第一手實證原始數據,本書揭示了樂山試點法院實施中央司法改革頂層政策的過程。這個過程包括學習調研協調——人員分類分流——選任員額法官——組建審判團隊——分配審判權責——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六個有機銜接的步驟。這個過程始終圍繞司法責任制進行,以解決改革問題為導向,不僅將頂層政策成功地轉化為各種制度,而且還創造了“以案定額+以崗定額”、“4:2:2審判團隊”以及“大小動態考核制度”等新制度,為四川省法院體制改革提供了可復制推廣的經驗,並豐富了全國法院第四輪司法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