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學校與學生:教育、管理與保護
1.學校校舍、設備設施和物品等須符合標準且安全//003
2.學校應保證學生的飲食和藥品合規與安全//009
3.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須健全且落實到位//015
4.學校應依法有效防控傳染病風險//020
5.學校不得違規安排學生從事不適宜的勞動、體育運動或其他活動//025
6.對已知或應知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校應予以必要注意//030
7.學校要在普通課堂和日常教學活動中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采取安全措施//036
8.學校要對學生進行體育、實驗等風險課程安全教育並采取安全措施//042
9.學校組織學生大型集體活動,要進行安全教育並采取安全措施//048
10.教師等發現學生行為有危險性,應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052
11.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傷,學校要及時采取適當救助措施//058
1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須充分保障學生的安全//064
13.學校應依法切實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069
14.學校應依法及時處理學生欺凌行為//075
15.學校發現學生遭受不法侵害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083
16.學校和教師須依法保護學生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089
17.學校和教師不得侵害學生的肖像權與人格尊嚴、人身自由//095
18.學生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101
19.教師不得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107
20.學校和教師可對學生依法正當實施教育懲戒//112
21.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法治教育和預防學生犯罪工作機制//120
22.學校和教師已履行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128
第二章 學校與家庭:共治共育共同體
23.父母須履行應盡的監護職責,學校不負有法定監護職責//135
24.父母須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141
25.父母與學校須配合做好學生上下學時的接送交接//147
26.父母須配合學校對異常或特殊學生的合理教育方式//153
27.學生擅自離校,學校須及時告知家長//160
28.父母行使監護權不得侵犯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166
29.家長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171
30.父母須對未成年子女不當行為引發的後果負責//177
31.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家長應依法提出賠償請求//183
32.學校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機制//187
第三章 學校與教師:履職盡責、平衡保護
33.學校應確保履行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具備教師資格//197
34.教師身體有特殊疾病,學校要及時采取必要措施//202
35.學校須重視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207
36.教師履職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須承擔責任//212
37.教師要對個人行為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負責//217
38.教師不得發表違背國家利益和公序良俗等的不當言論//222
39.學校要建立健全教職工犯罪預防工作機制//227
第四章 學校與社會:權責明晰、良性互動
40.學校應及時發現和處理校園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235
41.學校應依法有效防控相鄰權糾紛//240
42.學校應依法對外進行采購或合作,做好合同法律風險防控//245
43.學校組織學生到生產經營等單位實習應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250
44.學校組織學生軍訓須充分保障學生安全//255
45.學校引進校外機構為學生進行體育技能訓練,須明晰要求及責任//260
46.學校引進校外課後托管機構為學生提供服務,須明晰要求及責任//265
47.學校引進安保公司為學校提供服務,須明晰義務及安全責任//271
48.學校在校內組織施工時,須與施工方明確要求及安全責任//276
49.校內體育設施對外開放,須謹防致人損害//281
50.學校接受捐贈須合規,並與贈予方明確安全責任//287
51.學校、教師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292
52.學校和教師應依法依規與商業活動隔離//297
53.學校面臨仲裁或訴訟案件時,應依法、及時、主動應對//304
54.學校可探索建立健全學校治理社會化創新工作機制//309
附錄 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315
後記 什麼是面向未來的教育?//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