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19世紀末,倫理學與規範倫理學是同一概念。1903年,摩爾的《倫理學原理》出版,宣告了另一種倫倫理學的誕生。爾後半個多倫理學在西方倫理學王國一直居於主導地位。20世紀60年代以後,隨著美德倫理學的興起,以及道德心理學研究的復興,倫理學研究呈現出了規範倫理學、美德倫倫理學鼎足發展的局面。而由摩爾所倫理學研究的哲學意義,仍然是當代倫理學大家關注的重心。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摩爾的《倫理學原理》纔被列選為20世紀前半葉專享一部倫理學經典名著。(另外一個原因是,自分析哲學興起以後,傳統的倫理學研究受到了重挫,直到20世紀後半葉纔重新復興。) 在《倫理學原理》一書中,摩爾提出的“自然主義謬誤”的命題,進一步澄清了倫理學的學科內容。摩爾認為,怎樣給“善”下定義是全部倫理學中最根本的問題。而恰恰在這個問題上,存在以下兩種自然主義的謬誤:一種是把善性質混同於某種自然物或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