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序
前言
導論:漫步法律與文學的邊界
第一部分 征用權:法律的文本和文本的法律
第一章 法律語言
1.修辭學和法律
2.作為文學的法律
3.法律語言研究
4.敘事法理學
5.總結性實例
第二章 法律中的文學
1.文學與刑法
2.誹謗
3.版權
第二部分 歷史上的法律與文學
第三章 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與新契約文化
1.法庭與舞臺上的衡平法
2.斯萊德案和契約文化
第四章 18世紀的犯罪與刑罰
1.18世紀20年代的文學與犯罪
2.菲爾丁和18世紀40年代
3.法律和理性
4.法學博士塞繆爾·約翰遜
5.浪漫主義以及新式監獄
第五章 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女性問題
1.卡洛琳·諾頓:受害者和運動推動者
2.文學女性與法律改革
3.小說中的諾頓案
4.改良主義作家查爾斯·狄更斯
5.結局:破除封印
第六章 普通法與現代主義之痛
1.現代法律的中世紀傳奇
2.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
3.同情文學與過失侵權
4.現代主義法律批評
第七章 非洲的魯波爾:後殖民社會的法律與文學
1.辯護律師魯波爾和莫蒂默
2.互文的金線
3.黑色面孔,白色假發
第八章 當代美國的種族問題及其體現
1.布朗訴托佩卡教育委員會案
2.書寫民權
3.革命與自由
文化社會的平等權利
5.巴基案
6.走向至愛社區
結語
參考文獻
索引
法律與文學研究頗有裨益,不僅為文學研究提供了嶄新的視角,而且為法律教育的實踐提供了豐富案例,它能潛移默化地重塑人的心靈和道德情操,激發人的正義感和責任感。針對這一跨學科領域,本書重點介紹了法律和文學之間相互聯繫的諸多方式。從16世紀文學與法律在律師會館中的密切聯繫到當代文化中不甚顯著的關聯。描述了兩個學科之間關繫轉變的歷史。本書啟發人們對“邊界”的思考,並由此帶來一場別開生面的跨越邊界的旅行,圍繞法律與文學交彙的有名案例,揭示在不同的歷史和地理環境下產生的不同表達,旨在闡明邊界上頻繁的交流,法律和文學之間的諸多互動,以及由此產生的轉變,為當今最令人興奮的跨學科領域之一提供了極富啟發性的研究指南。再度引發了法律與文學研究的熱潮。是相關研究者不可繞過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