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競爭法作為市場經濟國家維護競爭自由的基本法,被譽為“經濟憲法”、“市場經濟的大憲章”。市場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其競爭法也越發達,競爭法對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也越突出。正因如此,隨著1993年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同年9月我國即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緊接著競爭法課程也相繼走進我國各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課堂,中國競爭法學的研究開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此後,中國的競爭法經歷了10年的快速發展時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本人正是在這一過程中與競爭法結下了不解之緣。
1996年,當鄭州大學法學院次對本科生開設《競爭法》課程時,本人便受任從事該課程的教學工作,擔任自此以後歷屆學生的《競爭法》課程主講任務。伴隨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維護競爭這一市場基本運行機制為主旨的競爭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專家、學者們以極大的研究熱情和辛勤的筆耕,推出了一批批競爭法方面的研究成果,促使競爭法這個年輕的學科快速成長,並呈現j丑廣闊的發展前景。置身於競爭法教學與科研之中的我,常常為中國現實對競爭法的迫切需要以及競爭法本身的博大精深與無窮魅力所感動。幾年來,寫本冊子袒露所思所想以交流、就教於同仁的衝動,始終縈繞心間,揮之不去,有時也通過寫一些小文章略作寬慰。競爭法作為市場經濟國家維護競爭自由的基本法,被譽為“經濟憲法”、“市場經濟的大憲章”。市場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其競爭法也越發達,競爭法對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也越突出。正因如此,隨著1993年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同年9月我國即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緊接著競爭法課程也相繼走進我國各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課堂,中國競爭法學的研究開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此後,中國的競爭法經歷了10年的快速發展時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本人正是在這一過程中與競爭法結下了不解之緣。
1996年,當鄭州大學法學院次對本科生開設《競爭法》課程時,本人便受任從事該課程的教學工作,擔任自此以後歷屆學生的《競爭法》課程主講任務。伴隨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維護競爭這一市場基本運行機制為主旨的競爭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專家、學者們以極大的研究熱情和辛勤的筆耕,推出了一批批競爭法方面的研究成果,促使競爭法這個年輕的學科快速成長,並呈現j丑廣闊的發展前景。置身於競爭法教學與科研之中的我,常常為中國現實對競爭法的迫切需要以及競爭法本身的博大精深與無窮魅力所感動。幾年來,寫本冊子袒露所思所想以交流、就教於同仁的衝動,始終縈繞心間,揮之不去,有時也通過寫一些小文章略作寬慰。
2001年,本人作為國內訪問學者被派往競爭法研究發達的北京大學,師從全國惟一開設競爭法博士生研究方向的盛傑民老師,專門就競爭法問題進行為期一年的訪問研究。於是,實現寫作夙願的難得機會就這麼偶然地擺在了我的面前,豈敢懈怠,本人便於訪問期間開始了《競爭法》一書的寫作。首都名師名校雲集的有利條件和北京大學得天獨厚的學術氛圍,為本人的競爭法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營養;訪問導師盛傑民老師的悉心指導,使我研究中遇到的種種困惑和難題及時得以破解;而本人多年來在教學、科研中積累的知識與心得體會,則構成了《競爭法》一書的寫作基礎。本人試圖通過《競爭法》一書,將現有競爭法的研究成果及個人多年來在競爭法研究中的收獲做出較為繫統、全面的總結和反映。
《競爭法》一書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即競爭法理論研究、競爭法制度分析和競爭立法實踐的考察。競爭法理論是研究和構建競爭法制度的基礎,而競爭立法實踐則體現了對競爭法理論與制度的綜合運用。競爭法理論、競爭法制度和競爭立法實踐三者之間的密切聯繫決定了它們都是競爭法知識體繫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競爭法的這種三位一體的研究,是本書在對競爭法進行繫統研究中所作的重要嘗試。
競爭法理論部分,首先對競爭法的經濟學理論基礎——產業組織理論和競爭法的基本範疇——競爭這兩個基本問題進行研究,進而以此為基礎研究競爭法的一般原理,並就競爭法律關繫及其要素進行分析,後通過對競爭法形成與發展歷程的考察,進一步揭示競爭法的理念與發展、變化規律。
競爭法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律制度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兩部分。其中反壟斷部分主要研究了六種制度,即市場支配地位控制制度、限制競爭協議控制制度、經濟力量過度集中控制制度、反壟斷法的除外規定制度、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制度和反壟斷執法制度。反不正當競爭部分主要研究了八種制度,即仿冒行為規制制度、虛假宣傳行為規制制度、商業賄賂行為規制制度、商業誹謗行為規制制度、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規制制度、不當促銷行為規制制度、傾銷與補貼行為規制制度、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責任制度等。
競爭立法實踐分別從中國、外國和國際三個方面進行考察。其中,中國競爭立法包括我國內地的競爭立法和臺灣地區的競爭立法;外國競爭立法主要考察了競爭法發達或較為發達的美國、德國、日本、韓國、法國等;國際競爭法則從《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的競爭法、歐洲共同體競爭法、世貿組織競爭法及聯合國競爭法等四個組成部分進行考察。
本書的研究特色可以概括為如下四個方面:
一、從理論、制度和立法實踐三個層面對競爭法進行繫統研究從世界範圍看,雖然競爭法誕生已逾百年,但它仍是一種嶄新的法律制度。競爭法中的許多基本問題還在探討之中,未能達成共識。如人們對競爭法的性質是公法、私法抑或社會法尚莫衷一是。在我國,自1980年個關於保護競爭的繫統性規章頒布至今,競爭法僅僅有20多年的歷史,而真正獲得快速發展則隻是近10年的事情。對於這樣一個年輕的學科,人們對其研究的分散與不繫統性是顯而易見的,從現有的研究成果看,有側重於競爭法理論研究的,也有側重於競爭法制度研究的,還有側重於競爭立法實踐研究的,但將三者結合起來進行繫統和深入研究的成果卻很有限。鋻於此,本書在吸收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采取理論——制度——立法實踐三部曲的形式,擬就競爭法的繫統研究做出嘗試。
二、以競爭法目前研究的薄弱環節為切入口,突出重點,強調個性在理論、制度、立法實踐等每一個層面內的研究,本書並未貪大求全,而是在體現研究繫統性的基礎上,針對目前競爭法在該層面研究上的薄弱環節予以重點研究,充分顯示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在競爭法理論方面,我國目前的研究已經形成基本框架,所涉及問題包括競爭法的調整對像、體繫、政策目標、功能、價值、宗旨、原則等。但在理論研究的繫統性與深度方面還很欠缺,競爭法理論中所涉及的深層次問題,如競爭法的經濟學理論基礎、競爭理論的法律分析、競爭法律關繫及要素分析等,現有成果中涉獵不多或不深,而這些內容正是推進競爭法理論向縱深發展的重要突破口。本書便將這些內容作為重點進行專章或專節論述,並努力體現一定的深度。
其二,競爭法制度主要包括反壟斷制度和反不正當競爭制度兩大部分。其中,反壟斷方面,由於經濟性壟斷在我國表現尚不充分,我國專門的反壟斷法還沒有出臺,人們研究的重點多集中於中國要不要制定反壟斷法、制定一個什麼樣的反壟斷法、如何確立反壟斷法的框架、體繫等等,有關反壟斷方面的各種微觀制度的研究相對薄弱。本書在反壟斷這一部分直接切入具體微觀制度這一研究主題,分別就反壟斷法的六種主要制度進行較為深入的研究。在反不正當競爭方面,由於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頒布實施已10年,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人們更多地是從現行法律規定出發,對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予以研究,而從世界各國及國際範圍內對反不正當競爭一般制度的研究則相對薄弱。緣於此,本書在反不正當競爭這一部分,以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及國際間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規定為基礎,進行綜合研究,從中抽像出反不正當競爭的一般制度。
其三,在競爭立法實踐部分,本書不局限於對各國及國際競爭法的一般介紹,而是側重於以下幾個方面的研究:(1)對各國競爭法及國際競爭法的不同組成部分的體繫、特點進行比較分析;(2)關注各國及國際間近幾年法律的修改情況及所頒布的新法律、法規;(3)反映各國及國際間競爭立法的*變化動態和發展趨勢;(4)揭示各國及國際間競爭立法實踐中所反映出的一般規律。
三、更為重視對國際競爭法的研究
競爭法作為市場經濟國家調整市場結構、規範市場行為、促進和保護競爭的基本法,首先產生於各國國內法體繫,競爭法律部門也是從國內法體繫中發展起來的。因此,在實際研究中,學者們多立足於國內法體繫探討競爭法的原則與制度,而對國際競爭法的研究相對薄弱。但在世界經濟空前一體化及我國加入WTO這一新的背景下,國際競爭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本書無論是在理論方面,還是在制度與立法實踐方面,均對國際競爭法給予更多的關注,加強對國際間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的研究。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國際貿易中的傾銷和補貼行為,人們普遍認為其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屬於國際競爭法的範疇,但長期以來反傾銷與反補貼一直屬於對外貿易法的範疇,很少有人將其納入競爭法的體繫中予以研究。本書認為,從競爭法的視角來規制傾銷與補貼行為,更有利於對反傾銷與反補貼的準確定位,克服對外貿易法框架下的反傾銷與反補貼措施被濫用而導致新的貿易限制的弊端,故將反傾銷與反補貼置於競爭法中予以研究。但考慮到反傾銷與反補貼制度本身的特殊性及對該國際競爭法內容重要性的強調,未將其列入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一章,而是列專章予以考察研究。
四、《競爭法》一書適宜作教材,可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要
《競爭法》是在總結和反映我國競爭法現有研究成果基礎上所形成的一本適宜作教材的著作。本書采用“競爭法理論”、“競爭法制度”、“競爭法實踐”這種三位一體的結構體繫,正是充分考慮了作為教材,對競爭法知識要求的完整性和繫統性;本書立足於對現有競爭法研究成果中精華內容的總結、提煉和反映,正是為了適應教材應反映“公認”、“公知”、“通說”及總體研究狀況的要求;本書難易結合、共性與個性兼顧、知識介紹與問題探討並舉的內容安排,正是基於教材需滿足不同層次學生需要的考慮。
由於目前各校開設競爭法課程的層次較多,《競爭法》一書專門就該書的可適用範圍作了安排。其中,書的整體框架和基本知識體繫是以本科生應掌握的內容為基礎安排的,適宜作本科生的教材;扣除其中較深、較難的章節,即可作為遠程教育和成教的教材;而對我國目前競爭法研究相對薄弱環節的重點研究,則可滿足研究生學習、探討之需要。
1996年,當鄭州大學法學院次對本科生開設《競爭法》課程時,本人便受任從事該課程的教學工作,擔任自此以後歷屆學生的《競爭法》課程主講任務。伴隨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維護競爭這一市場基本運行機制為主旨的競爭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專家、學者們以極大的研究熱情和辛勤的筆耕,推出了一批批競爭法方面的研究成果,促使競爭法這個年輕的學科快速成長,並呈現j丑廣闊的發展前景。置身於競爭法教學與科研之中的我,常常為中國現實對競爭法的迫切需要以及競爭法本身的博大精深與無窮魅力所感動。幾年來,寫本冊子袒露所思所想以交流、就教於同仁的衝動,始終縈繞心間,揮之不去,有時也通過寫一些小文章略作寬慰。競爭法作為市場經濟國家維護競爭自由的基本法,被譽為“經濟憲法”、“市場經濟的大憲章”。市場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其競爭法也越發達,競爭法對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也越突出。正因如此,隨著1993年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同年9月我國即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緊接著競爭法課程也相繼走進我國各個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的課堂,中國競爭法學的研究開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此後,中國的競爭法經歷了10年的快速發展時期,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本人正是在這一過程中與競爭法結下了不解之緣。
1996年,當鄭州大學法學院次對本科生開設《競爭法》課程時,本人便受任從事該課程的教學工作,擔任自此以後歷屆學生的《競爭法》課程主講任務。伴隨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維護競爭這一市場基本運行機制為主旨的競爭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專家、學者們以極大的研究熱情和辛勤的筆耕,推出了一批批競爭法方面的研究成果,促使競爭法這個年輕的學科快速成長,並呈現j丑廣闊的發展前景。置身於競爭法教學與科研之中的我,常常為中國現實對競爭法的迫切需要以及競爭法本身的博大精深與無窮魅力所感動。幾年來,寫本冊子袒露所思所想以交流、就教於同仁的衝動,始終縈繞心間,揮之不去,有時也通過寫一些小文章略作寬慰。
2001年,本人作為國內訪問學者被派往競爭法研究發達的北京大學,師從全國惟一開設競爭法博士生研究方向的盛傑民老師,專門就競爭法問題進行為期一年的訪問研究。於是,實現寫作夙願的難得機會就這麼偶然地擺在了我的面前,豈敢懈怠,本人便於訪問期間開始了《競爭法》一書的寫作。首都名師名校雲集的有利條件和北京大學得天獨厚的學術氛圍,為本人的競爭法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營養;訪問導師盛傑民老師的悉心指導,使我研究中遇到的種種困惑和難題及時得以破解;而本人多年來在教學、科研中積累的知識與心得體會,則構成了《競爭法》一書的寫作基礎。本人試圖通過《競爭法》一書,將現有競爭法的研究成果及個人多年來在競爭法研究中的收獲做出較為繫統、全面的總結和反映。
《競爭法》一書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即競爭法理論研究、競爭法制度分析和競爭立法實踐的考察。競爭法理論是研究和構建競爭法制度的基礎,而競爭立法實踐則體現了對競爭法理論與制度的綜合運用。競爭法理論、競爭法制度和競爭立法實踐三者之間的密切聯繫決定了它們都是競爭法知識體繫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競爭法的這種三位一體的研究,是本書在對競爭法進行繫統研究中所作的重要嘗試。
競爭法理論部分,首先對競爭法的經濟學理論基礎——產業組織理論和競爭法的基本範疇——競爭這兩個基本問題進行研究,進而以此為基礎研究競爭法的一般原理,並就競爭法律關繫及其要素進行分析,後通過對競爭法形成與發展歷程的考察,進一步揭示競爭法的理念與發展、變化規律。
競爭法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律制度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兩部分。其中反壟斷部分主要研究了六種制度,即市場支配地位控制制度、限制競爭協議控制制度、經濟力量過度集中控制制度、反壟斷法的除外規定制度、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制度和反壟斷執法制度。反不正當競爭部分主要研究了八種制度,即仿冒行為規制制度、虛假宣傳行為規制制度、商業賄賂行為規制制度、商業誹謗行為規制制度、侵犯商業秘密行為規制制度、不當促銷行為規制制度、傾銷與補貼行為規制制度、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責任制度等。
競爭立法實踐分別從中國、外國和國際三個方面進行考察。其中,中國競爭立法包括我國內地的競爭立法和臺灣地區的競爭立法;外國競爭立法主要考察了競爭法發達或較為發達的美國、德國、日本、韓國、法國等;國際競爭法則從《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的競爭法、歐洲共同體競爭法、世貿組織競爭法及聯合國競爭法等四個組成部分進行考察。
本書的研究特色可以概括為如下四個方面:
一、從理論、制度和立法實踐三個層面對競爭法進行繫統研究從世界範圍看,雖然競爭法誕生已逾百年,但它仍是一種嶄新的法律制度。競爭法中的許多基本問題還在探討之中,未能達成共識。如人們對競爭法的性質是公法、私法抑或社會法尚莫衷一是。在我國,自1980年個關於保護競爭的繫統性規章頒布至今,競爭法僅僅有20多年的歷史,而真正獲得快速發展則隻是近10年的事情。對於這樣一個年輕的學科,人們對其研究的分散與不繫統性是顯而易見的,從現有的研究成果看,有側重於競爭法理論研究的,也有側重於競爭法制度研究的,還有側重於競爭立法實踐研究的,但將三者結合起來進行繫統和深入研究的成果卻很有限。鋻於此,本書在吸收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采取理論——制度——立法實踐三部曲的形式,擬就競爭法的繫統研究做出嘗試。
二、以競爭法目前研究的薄弱環節為切入口,突出重點,強調個性在理論、制度、立法實踐等每一個層面內的研究,本書並未貪大求全,而是在體現研究繫統性的基礎上,針對目前競爭法在該層面研究上的薄弱環節予以重點研究,充分顯示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在競爭法理論方面,我國目前的研究已經形成基本框架,所涉及問題包括競爭法的調整對像、體繫、政策目標、功能、價值、宗旨、原則等。但在理論研究的繫統性與深度方面還很欠缺,競爭法理論中所涉及的深層次問題,如競爭法的經濟學理論基礎、競爭理論的法律分析、競爭法律關繫及要素分析等,現有成果中涉獵不多或不深,而這些內容正是推進競爭法理論向縱深發展的重要突破口。本書便將這些內容作為重點進行專章或專節論述,並努力體現一定的深度。
其二,競爭法制度主要包括反壟斷制度和反不正當競爭制度兩大部分。其中,反壟斷方面,由於經濟性壟斷在我國表現尚不充分,我國專門的反壟斷法還沒有出臺,人們研究的重點多集中於中國要不要制定反壟斷法、制定一個什麼樣的反壟斷法、如何確立反壟斷法的框架、體繫等等,有關反壟斷方面的各種微觀制度的研究相對薄弱。本書在反壟斷這一部分直接切入具體微觀制度這一研究主題,分別就反壟斷法的六種主要制度進行較為深入的研究。在反不正當競爭方面,由於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頒布實施已10年,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人們更多地是從現行法律規定出發,對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予以研究,而從世界各國及國際範圍內對反不正當競爭一般制度的研究則相對薄弱。緣於此,本書在反不正當競爭這一部分,以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及國際間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規定為基礎,進行綜合研究,從中抽像出反不正當競爭的一般制度。
其三,在競爭立法實踐部分,本書不局限於對各國及國際競爭法的一般介紹,而是側重於以下幾個方面的研究:(1)對各國競爭法及國際競爭法的不同組成部分的體繫、特點進行比較分析;(2)關注各國及國際間近幾年法律的修改情況及所頒布的新法律、法規;(3)反映各國及國際間競爭立法的*變化動態和發展趨勢;(4)揭示各國及國際間競爭立法實踐中所反映出的一般規律。
三、更為重視對國際競爭法的研究
競爭法作為市場經濟國家調整市場結構、規範市場行為、促進和保護競爭的基本法,首先產生於各國國內法體繫,競爭法律部門也是從國內法體繫中發展起來的。因此,在實際研究中,學者們多立足於國內法體繫探討競爭法的原則與制度,而對國際競爭法的研究相對薄弱。但在世界經濟空前一體化及我國加入WTO這一新的背景下,國際競爭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本書無論是在理論方面,還是在制度與立法實踐方面,均對國際競爭法給予更多的關注,加強對國際間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的研究。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國際貿易中的傾銷和補貼行為,人們普遍認為其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屬於國際競爭法的範疇,但長期以來反傾銷與反補貼一直屬於對外貿易法的範疇,很少有人將其納入競爭法的體繫中予以研究。本書認為,從競爭法的視角來規制傾銷與補貼行為,更有利於對反傾銷與反補貼的準確定位,克服對外貿易法框架下的反傾銷與反補貼措施被濫用而導致新的貿易限制的弊端,故將反傾銷與反補貼置於競爭法中予以研究。但考慮到反傾銷與反補貼制度本身的特殊性及對該國際競爭法內容重要性的強調,未將其列入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一章,而是列專章予以考察研究。
四、《競爭法》一書適宜作教材,可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要
《競爭法》是在總結和反映我國競爭法現有研究成果基礎上所形成的一本適宜作教材的著作。本書采用“競爭法理論”、“競爭法制度”、“競爭法實踐”這種三位一體的結構體繫,正是充分考慮了作為教材,對競爭法知識要求的完整性和繫統性;本書立足於對現有競爭法研究成果中精華內容的總結、提煉和反映,正是為了適應教材應反映“公認”、“公知”、“通說”及總體研究狀況的要求;本書難易結合、共性與個性兼顧、知識介紹與問題探討並舉的內容安排,正是基於教材需滿足不同層次學生需要的考慮。
由於目前各校開設競爭法課程的層次較多,《競爭法》一書專門就該書的可適用範圍作了安排。其中,書的整體框架和基本知識體繫是以本科生應掌握的內容為基礎安排的,適宜作本科生的教材;扣除其中較深、較難的章節,即可作為遠程教育和成教的教材;而對我國目前競爭法研究相對薄弱環節的重點研究,則可滿足研究生學習、探討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