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第1章有關法律關繫、代理行為以及訴訟時效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第二,根據201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對第1章有關仲裁的內容進行了全面的修改、補充與完善。
第三,根據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第1章有關訴訟管轄和審判程序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第四,對第4章“破產法”中的破產申請、破產受理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第五,對第5章“票據法”中的票據關繫、票據行為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第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對第6章“合同法”進行了全面的補充、修改和完善。
第七,對第7章“證券法”中的證券發行條件、發行程序、證券上市等內容進行了全面的補充和完善。
第八,根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對商標、專利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本書自2014年出版以來,已隨我國一繫列相關法律、法規的陸續修改或出臺,進行了兩次修訂,以保證書中內容與時俱進。本次修訂的內容主要有: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第1章有關法律關繫、代理行為以及訴訟時效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第二,根據201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對第1章有關仲裁的內容進行了全面的修改、補充與完善。
第三,根據202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第1章有關訴訟管轄和審判程序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第四,對第4章“破產法”中的破產申請、破產受理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第五,對第5章“票據法”中的票據關繫、票據行為的內容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第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對第6章“合同法”進行了全面的補充、修改和完善。
第七,對第7章“證券法”中的證券發行條件、發行程序、證券上市等內容進行了全面的補充和完善。
第八,根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對商標、專利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第九,根據各章的修改和補充內容,對各章配套的習題也相應地進行了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