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稅收、會計等法規制度建設已經明顯地體現出基於會計權益的分權觀,而非基於財稅權益的集權觀。在基於會計權益的分權觀下,財務會計的規範標準是會計準則,稅務會計的規範標準是稅收法規,稅務會計已經成為一種制度安排。
稅務會計有兩個基本目標:一是履行納稅義務;二是追求稅收利益。通過稅務會計“追求稅收利益”,實際上就是“稅務籌劃”。鋻於有的學校尚未單獨設置“稅務籌劃”課程,本書在比較繫統地闡述稅務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申報的基礎上,單設兩章稅務籌劃。
本書適用於高等院校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和稅收學等本科專業,適用課程為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稅務會計與籌劃等,也可作為廣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學習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