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 简体中文 ]  
臺灣貨到付款、ATM、超商、信用卡PAYPAL付款,4-7個工作日送達,999元臺幣免運費   在線留言 商品價格為新臺幣 
首頁 電影 連續劇 音樂 圖書 女裝 男裝 童裝 內衣 百貨家居 包包 女鞋 男鞋 童鞋 計算機周邊

商品搜索

 类 别:
 关键字:
    

商品分类

  •  管理

     一般管理学
     市场/营销
     会计
     金融/投资
     经管音像
     电子商务
     创业企业与企业家
     生产与运作管理
     商务沟通
     战略管理
     商业史传
     MBA
     管理信息系统
     工具书
     外文原版/影印版
     管理类职称考试
     WTO
     英文原版书-管理
  •  投资理财

     证券/股票
     投资指南
     理财技巧
     女性理财
     期货
     基金
     黄金投资
     外汇
     彩票
     保险
     购房置业
     纳税
     英文原版书-投资理财
  •  经济

     经济学理论
     经济通俗读物
     中国经济
     国际经济
     各部门经济
     经济史
     财政税收
     区域经济
     统计 审计
     贸易政策
     保险
     经济数学
     各流派经济学说
     经济法
     工具书
     通货膨胀
     财税外贸保险类考试
     英文原版书-经济
  •  社会科学

     语言文字
     社会学
     文化人类学/人口学
     新闻传播出版
     社会科学总论
     图书馆学/档案学
     经典名家作品集
     教育
     英文原版书-社会科学
  •  哲学

     哲学知识读物
     中国古代哲学
     世界哲学
     哲学与人生
     周易
     哲学理论
     伦理学
     哲学史
     美学
     中国近现代哲学
     逻辑学
     儒家
     道家
     思维科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经典作品及研究
     科学哲学
     教育哲学
     语言哲学
     比较哲学
  •  宗教

  •  心理学

  •  古籍

     经部  史类  子部  集部  古籍管理  古籍工具书  四库全书  古籍善本影音本  中国藏书
  •  文化

     文化评述  文化随笔  文化理论  传统文化  世界各国文化  文化史  地域文化  神秘文化  文化研究  民俗文化  文化产业  民族文化  书的起源/书店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事业  文化交流  比较文化学
  •  历史

     历史普及读物
     中国史
     世界史
     文物考古
     史家名著
     历史地理
     史料典籍
     历史随笔
     逸闻野史
     地方史志
     史学理论
     民族史
     专业史
     英文原版书-历史
     口述史
  •  传记

  •  文学

  •  艺术

     摄影
     绘画
     小人书/连环画
     书法/篆刻
     艺术设计
     影视/媒体艺术
     音乐
     艺术理论
     收藏/鉴赏
     建筑艺术
     工艺美术
     世界各国艺术概况
     民间艺术
     雕塑
     戏剧艺术/舞台艺术
     艺术舞蹈
     艺术类考试
     人体艺术
     英文原版书-艺术
  •  青春文学

  •  文学

     中国现当代随笔
     文集
     中国古诗词
     外国随笔
     文学理论
     纪实文学
     文学评论与鉴赏
     中国现当代诗歌
     外国诗歌
     名家作品
     民间文学
     戏剧
     中国古代随笔
     文学类考试
     英文原版书-文学
  •  法律

     小说
     世界名著
     作品集
     中国古典小说
     四大名著
     中国当代小说
     外国小说
     科幻小说
     侦探/悬疑/推理
     情感
     魔幻小说
     社会
     武侠
     惊悚/恐怖
     历史
     影视小说
     官场小说
     职场小说
     中国近现代小说
     财经
     军事
  •  童书

  •  成功/励志

  •  政治

  •  军事

  •  科普读物

  •  计算机/网络

     程序设计
     移动开发
     人工智能
     办公软件
     数据库
     操作系统/系统开发
     网络与数据通信
     CAD CAM CAE
     计算机理论
     行业软件及应用
     项目管理 IT人文
     计算机考试认证
     图形处理 图形图像多媒体
     信息安全
     硬件
     项目管理IT人文
     网络与数据通信
     软件工程
     家庭与办公室用书
  •  建筑

     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室内设计/装潢装修  标准/规范  建筑科学  建筑外观设计  建筑施工与监理  城乡规划/市政工程  园林景观/环境艺术  工程经济与管理  建筑史与建筑文化  建筑教材/教辅  英文原版书-建筑
  •  医学

     中医
     内科学
     其他临床医学
     外科学
     药学
     医技学
     妇产科学
     临床医学理论
     护理学
     基础医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儿科学
     医学/药学考试
     医院管理
     其他医学读物
     医学工具书
  •  自然科学

     数学
     生物科学
     物理学
     天文学
     地球科学
     力学
     科技史
     化学
     总论
     自然科学类考试
     英文原版书-自然科学
  •  工业技术

     环境科学
     电子通信
     机械/仪表工业
     汽车与交通运输
     电工技术
     轻工业/手工业
     化学工业
     能源与动力工程
     航空/航天
     水利工程
     金属学与金属工艺
     一般工业技术
     原子能技术
     安全科学
     冶金工业
     矿业工程
     工具书/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业
     原版书
     武器工业
     英文原版书-工业技
  •  农业/林业

     园艺  植物保护  畜牧/狩猎/蚕/蜂  林业  动物医学  农作物  农学(农艺学)  水产/渔业  农业工程  农业基础科学  农林音像
  •  外语

  •  考试

  •  教材

  •  工具书

  •  中小学用书

  •  中小学教科书

  •  动漫/幽默

  •  烹饪/美食

  •  时尚/美妆

  •  旅游/地图

  •  家庭/家居

  •  亲子/家教

  •  两性关系

  •  育儿/早教

  •  保健/养生

  •  体育/运动

  •  手工/DIY

  •  休闲/爱好

  •  英文原版书

  •  港台图书

  •  研究生
     工学
     公共课
     经济管理
     理学
     农学
     文法类
     医学

  •  音乐
     音乐理论

     声乐  通俗音乐  音乐欣赏  钢琴  二胡  小提琴
  • 學生常用法律法規 民事法律分冊(2)民事訴訟法(21世紀法學繫列
    該商品所屬分類:研究生 -> 研究生
    【市場價】
    80-115
    【優惠價】
    50-72
    【作者】 肖建國 
    【所屬類別】 圖書  教材  研究生/本科/專科教材  文法類圖書  法律  高等法律教材教輔  法律類教輔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ISBN】9787300086934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本期贈品】①優質無紡布環保袋,做工棒!②品牌簽字筆 ③品牌手帕紙巾
    版本正版全新電子版PDF檔
    您已选择: 正版全新
    溫馨提示:如果有多種選項,請先選擇再點擊加入購物車。
    *. 電子圖書價格是0.69折,例如了得網價格是100元,電子書pdf的價格則是69元。
    *. 購買電子書不支持貨到付款,購買時選擇atm或者超商、PayPal付款。付款後1-24小時內通過郵件傳輸給您。
    *. 如果收到的電子書不滿意,可以聯絡我們退款。謝謝。
    內容介紹



    開本:32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平裝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300086934
    叢書名:21世紀法學繫列教材配套輔導用書

    作者:肖建國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8年05月 


        
        
    "

    內容簡介
    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有形式和實質之分。形式上的民訴法,是指1991年的法典,實質上的民訴法還包括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6年《訴訟費用交納辦法》、2002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1989年《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200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鋻定管理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以及人民法院自1950年以來頒布的幾十部司法解釋。尤其在過去的近二十年中,我國法院繫統自上而下展開了一場如火如荼的民事司法改革,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動作用大大加強,民事訴訟司法解釋相繼出臺,其範圍之廣、容量之大、內容之豐富實屬罕見,有的司法解釋甚至還帶有創制規則、彌補漏洞、司法立法的作用。此外,在各種民商事法律和司法解釋中也存在著大量的民事訴訟方面的規定,如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海商法、破產法、勞動法等,不少民商事司法解釋如《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等,充斥著大量民事訴訟的內容。毫不誇張地說,如果把1991年民訴法典以外的實質意義上的民事訴訟法律規範加以歸納、整理,可以在我國重新編纂一部比較完善的民事訴訟法典。因此,民訴法完善與否,並不能以法典的完善與否為標準;學習民訴法,不僅要注重1991年法典的學習,更重要的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實質意義上的民訴法。本分冊的編纂目的就在於給讀者提供一個完整的、立體的、有實用價值的民訴法概貌。掌握它,就可以學以致用,在司法實踐中遊刃有餘。
    目錄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管轄
    ◎人民法院關於各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審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問題的通知
    ◎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對經濟糾紛案件管轄範圍的規定
    三、基本制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管轄
    ◎人民法院關於各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審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問題的通知
    ◎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對經濟糾紛案件管轄範圍的規定
    三、基本制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
    ◎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
    ◎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
    四、訴訟參與人
    ◎人民法院關於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定五、證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鋻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鋻定管理規定
    六、法院調解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七、臨時性救濟
    ◎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扣押鐵路運輸貨物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凍結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的若干規定
    八、訴訟費用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九、送達
    ◎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
    十、審判程序
    ◎人民法院關於審經濟糾紛案件適用普通程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督促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
    十一、執行程序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相互辦理委托事項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改進委托執行工作的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於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於問題的通知
    ◎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十二、涉外(區際)民事訴訟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臺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
    ◎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
    ◎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
    ◎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
    ◎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我國加入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通知
    ◎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十三、仲裁、公證、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
    在線試讀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編總則
    章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條【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法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繫,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第三條【主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繫和人身關繫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屬地主義】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條【同等和對等原則】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第六條【民事審判權行使原則】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自願和合法調解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原則】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編總則
    章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條【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法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繫,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第三條【主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繫和人身關繫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屬地主義】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條【同等和對等原則】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第六條【民事審判權行使原則】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自願和合法調解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原則】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
    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
    第十二條【辯論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第十三條【處分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第十四條【檢察監督原則】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五條【支持起訴原則】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會法》第21條第3款
    職工認為企業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十六條【人民調解原則】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
    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如有違背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糾正。
    第十七條【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變通或者補充規定原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網友評論  我們期待著您對此商品發表評論
     
    相關商品
    在線留言 商品價格為新臺幣
    關於我們 送貨時間 安全付款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我的帳戶 網站聯盟
    DVD 連續劇 Copyright © 2024, Digital 了得網 Co., Ltd.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