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根據水利技術標準制修訂計劃安排,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和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編制本標準.
根據水利技術標準制修訂計劃安排,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和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編制本標準。
本標準共10章,主要技術內容有:
——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補充要求;
——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水電施工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工程監理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補充要求;
根據水利技術標準制修訂計劃安排,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和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編制本標準。
本標準共10章,主要技術內容有:
——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補充要求;
——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水電施工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工程監理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補充要求;
根據水利技術標準制修訂計劃安排,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和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編制本標準.
根據水利技術標準制修訂計劃安排,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和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編制本標準。
本標準共10章,主要技術內容有:
——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補充要求;
——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水電施工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工程監理單位補充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補充要求;
——農村水電站補充要求;
——水文監測單位補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