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範醫療廢物微波消毒處理技術的應用行為、工程建設以及設施運行管理,防止醫療廢物微波消毒處理對環境的污染,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瀋陽環境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保護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技術中心。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2月8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6年3月15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瀋陽環境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保護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技術中心。
本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2月8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6年3月15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解釋。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