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標準為滿足測定煙道、煙囪及排氣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有害成分含量的煙氣采樣器的研制、生產及認定而制定。其技術要求參照了GB/T16 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中述及采樣器的部分條款,在起草過程中參考了國內、國外部分廠家生產采樣器的技術指標及企業標準。
凡研制、生產、在用的儀器需滿足本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易江、宗蕙娟。
本標準委托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解釋。
凡研制、生產、在用的儀器需滿足本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易江、宗蕙娟。
本標準委托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