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規範繫根據建設部[1989]建標字第42號文件要求,在國家林業局領導下,內蒙古大興安嶺林業設計院於1991年10月完成了本規範前期工作調研報告,並同時經專家會議通過論證。然後,按國家計委計綜合[1992]490號文件精神,全面展開了本規範的編制工作。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廣泛進地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建設經驗,吸取有關專家意見,參考相關國際標準,並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了多項專題研究工作,為編制本規範創造了條件。
本規範由國家林業局負責管理,內蒙古大興安嶺林業設計院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本規範由國家林業局負責管理,並授權主編單位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本規範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廣泛進地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建設經驗,吸取有關專家意見,參考相關國際標準,並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了多項專題研究工作,為編制本規範創造了條件。
本規範由國家林業局負責管理,內蒙古大興安嶺林業設計院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本規範由國家林業局負責管理,並授權主編單位負責具體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