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廣泛性、整體性和影響力,決定了它成為其他政府改革的“命門”。建設什麼樣的政府許可制度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核心,這個制度本質必須體現政府對自身定位的重新審視,體現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要求,以及實現這些職能的方式。本稿主要探討了行政審批的基本概念,梳理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發展脈絡,分析了分別以“精簡”、“規範”和“服務”為核心的不同階段的改革特質。在充分論證改革成效的基礎上,深刻剖析了行政審批在實施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展示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反映出來的各種缺陷,後指出了深化改革的發展取向和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