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學界多認為,中國是世界幾大古老文明中未曾中斷過的文明,其鮮明特色中極為引人矚目者,即在上古長期保持了濃厚的宗法血緣色彩。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這一歷史唯物主義經典著作中提出了一個著名觀點:“國家是文明社會的概括”,並且就國家形成的標志明確指出:“國家和舊的氏族組織不同的地方,點就是它按地區來劃分它的國民。”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72、166—167頁。 換句話說,早期文明或早期國家形成的首要標志即是地緣聯繫取代了血緣聯繫。恩格斯此說無疑符合他所掌握的早期國家尤其雅典國家的歷史實際,但與中國早期文明或曰先秦時期的史實有所不合。這既揭示了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極為復雜性,又要求我們以嚴謹的新探索來發展歷史唯物主義理論。
先秦尤其是在史料相對豐富的西周春秋時期,名曰宗族的父繫血緣家族組織不僅長期存在,而且作為經濟、政治乃至軍事實體直接參與、構成了國家社會組織。此種情形,與雅典國家建立在地緣關繫全面取代氏族血緣紐帶的基礎上迥然相異。正是就如此堅韌厚重的宗法血緣紐帶,許多學者認為,國家形成標志中“按地區來劃分國民”這一條不適用於夏商周三代。當然,這個問題還可以繼續探討。仔細審察周代社會歷史,不難發現宗法血緣貫穿社會的同時,地域聯繫不僅與宗法血緣紐帶交織並存,而且已於一定程度從政治形式上外在地超越了後者。周天子分封、褒封的“天下萬邦”中,不僅封君多樣,血緣多源,而且王朝及其領導的“天下”,從政治上直接超越和凌駕於為數眾多的族邦,形成了規模的地域政治共同體,“尊尊”源於但已高於“親親”,體現了鮮明的早期文明特質。而按“天子建國”原則由周王陸續所封之國,也都無一例外地紛紛突破了公族血緣的狹隘藩籬,在姓氏血緣上並存的國、家格局。因此,我們認為,先秦國家建立的標志之一,就是在地緣、血緣紐帶並存的時代背景下,地域或地緣聯繫雖然未能如雅典國家那樣完全取代血緣紐帶,但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超越或高於血緣聯繫,居於主導地位,揭示了周代社會的早期文明性質。
但同時必須指出,隨著周代宗法制度在天下的持續普遍推行,宗法血緣紐帶在社會尤其國家制度中的地位作用達到了可謂登峰造極的境地:王朝——國——“家”三級政權,都同時披上了宗法血緣外衣。當時,不僅君主同時兼為君統、宗統之首,血統與政統合一,卿大夫之“家”這一級政權更直接以血緣組織的名義登上了政治歷史舞臺。顯然,周代宗法血緣並非僅僅是原始殘餘,而是繼夏商兩朝之後,周代文明這一東亞大陸上空前巨大的共同體賴以存續的膠合劑,更是文明的發展演進所致,賦予周代文明以某種新的特質、形態。而在西周王朝尤其是其直接控制的王畿內部,由各宗族交互形成的國家組織中,王族無疑是核心或曰主干,構成了本支繁茂的強大體繫。與之相應,在周王室分封、褒封的天下列國中,該宗法組織曰公族,公族及其本支體繫同樣成為了列國宗法社會的核心和主干。對於上述王族,尤其是先秦傳世和出土文獻中頻繁出現的公族的定義,學者們的觀點不盡相同。聯繫到在奠定晉文公霸業的城濮之戰中,晉國公族充當了中軍主力的《左傳》記載,以及同書中“公族,公室之枝葉”之說,《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文公七年。 我們認為,還是以《詩經·魏風·汾沮洳》鄭玄箋所謂“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近乎得之。易言之,公族即由列國始封君的後裔組成的宗法集團。在周代宗法分封制下,公族是國內社會地位、實力強的宗法集團,是國君及公室賴以雄踞全社會之上的重要的血緣靠山和社會基礎,在政治上世襲顯要的官爵,經濟上世襲占有為眾多的封地和人口,軍事上則構成諸侯軍隊的主力和中堅。
東周時期,隨著王室權威的旁落,“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按宗法分封制產生的列國公族,乘機發展膨脹,紛紛在文獻中登上歷史舞臺,一些大國遂成為春秋天下的顯要角色,因而成為春秋史研究的重要對像。特別是長期充當爭霸主角的晉、楚公族,更是引人矚目,他們不僅發揮了重要的國際國內影響作用,並形成了自身的鮮明特點,但又從宗法社會的主干核心地位出發,走向了迥然不同的歷史歸宿。自春秋初期著名的“曲沃代翼”事件後,晉國公族很快形成了對公室的嚴重威脅,公室繫統內部矛盾的迅速激化,促使晉獻公斷然變法改制,“盡殺故群公子”和桓莊之族,《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並“詛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左傳·宣公二年》。 由此成為定制,不僅嚴重打擊了公族原有的核心主干繫統,並在其後以部分公族遠親舊支和異姓貴族取而代之,成為與國君宗親關繫疏遠的新貴。從社會歷史的長時段宏觀視角看,晉國這一超前而近乎的做法,與其時列國均按宗法分封原則優寵公室子弟和公族之制迥異,韓、趙、魏等新貴的不斷膨脹,使得晉國逐漸走上了君弱臣強、公室衰落的不歸途,終落入了與晉獻公初衷適得其反的結局——公室國破家亡的三家分晉。
作為與晉國長期爭霸天下的主要對手,楚國的情形則很不一樣。雖然地處南土,楚國與周室關繫似乎若即若離,有時甚至出現劇烈衝突,甚至躍躍欲試,試圖“問鼎中原”,但仍然實行周代宗法分封制度。與此同時,楚國的公族(文獻中因楚稱王而有時又稱王族)與晉、魯等華夏其他諸侯國相比,也形成了自身鮮明的特點。比如,楚國公室與公族之間的矛盾自然不可避免,以至出現過若敖氏之亂等一時之動蕩,但都能較快平息,既沒有像魯國那樣架空公室,更沒有像晉國那樣引發大刀闊斧的斷然改制,使公族遭遇滅頂之災而一蹶不振。總之,春秋時期,宗法的弊端在楚國表現得相對不算激烈,總體上長期維持了君尊臣卑的格局。與此同時,公族支繫也長期作為公室的有力支撐,保持了在宗法社會內的核心主干地位,因而幾乎壟斷了令尹、司馬等政軍要職。宗法政治體制的基本穩定,使得楚國能夠終東周之世在長江流域持續發展,到戰國中晚期幾乎統一了廣大長江流域,初縣等新制也率先在這裡孕育產生。
上述歷史表像自然引起了學界的關注,隨著一個時期以來楚地考古的長足進展,楚國歷史文化也持續成為先秦史研究的熱點領域,楚國公族研究則是其中非常重要的課題,圍繞它已經產生了一繫列成果,擺在讀者面前的這本《春秋楚國公族社會研究》,就是其中頗有分量的一本專著。作者李世佳副教授自本世紀初成為川大研究生起,其碩士學位論文選題即以楚國歷史為研究對像,此書則脫胎於他的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獲得博士學位後,他又以之為基礎申報獲得了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結項前後又反復精心修改,算來已歷時十餘載,幾易其稿,可謂年輕學人的心血之作。書稿的修改撰寫牢牢立足於傳世文獻、出土文獻和考古資料,同時廣泛研讀學界既有成果,不僅充分占有以上學術信息,並能細致梳理,進而潛心吸收,取精用宏,在學術前輩和時賢的基礎上,努力深化、拓展研究,進而提出己見,成績可喜。如對楚國公族中舉凡屈氏世繫、楚人“羋”姓由來、楚公子踐祚易名等若干相關重要問題,均能結合傳世文獻和清華簡等近年出土資料,發覆創新。與此同時,作者又拓展視野,對“鬻熊子事文王”的古老傳說、“連尹”等官名、包山楚簡中所見“”字及其地望、楚“棠”地望,以及對楚大師編鐘、楚子棄疾簠和“爿言父”銅器的器主身份等一些列具體問題,都提出了自己新的見解,觀點兼有理據,可成一說。上述創見,已多以論文形式見刊,這次彙集展示於此書,便於有興趣的讀者集中了解作者這些年來的探索和收獲。相信本書面世後,將有助於楚國公族社會以及整個楚國歷史文化研究的深化。
學術沒有止境,書中難免會存在不足。作者向來為人謙虛,歡迎讀者不吝指正。值得祝賀的是,作者近再次申報獲得了以晉國世族為研究對像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希望和相信他通過嚴謹艱苦的新探索,屆時將繼續為學界提供令人欣喜的學術成果。
是為序。
彭邦本
2021年12月28日於四川大學竹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