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舊時北京有句俗話,叫做“不分滿漢,但問旗民”。在清代,旗人與民人是社會成員的基本分野。民人就是隸屬省府州縣之人,以人數眾多的漢族人為主體;旗人則是被編入八旗組織之人。八旗雖依滿、蒙、漢不同民族成分編組,但起核心作用的始終是滿洲族人,所以,旗、民差別在很大程度上又是與滿、漢差別相對應的。旗人又稱“旗下人”、“在旗的”,他們在行政隸屬、權利義務、經濟來源、政治地位、文化習俗等方面均有別於民人,甚至所居住的地域,初與民人也是涇渭分明的。這樣一來,旗人便成為清代社會中人員龐雜、特點鮮明、影響強大的一個區域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