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剖析甕安“6·28”事件,使人深受啟迪:沒有不講道理的人民群眾,主要問題在於甕安原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的執政理念、執政方式和干部作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一部分干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不牢固,群眾觀點越來越淡漠,忘記了“群眾利益高於一切”這個夯實執政基礎的法寶,群眾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甚至嚴重缺乏安全感,導致當地黨委、政府與群眾的“魚水關繫”,逐步演變成令人痛心的“水火關繫”。
本書作者、新華社高級記者劉子富通過對“甕安事件”深入調研,提出了“新群體事件觀”。即現場第一原則、就事論事原則、第一時間公布事件真相原則、反思自責原則、問責制原則以及慎用警力原則。這是對貴州省成功處置"甕安事件"的繫統的總結。本書對各級領導干部化解社會衝突和社會矛盾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和借鋻作用。
本書作者、新華社高級記者劉子富通過對“甕安事件”深入調研,提出了“新群體事件觀”。即現場第一原則、就事論事原則、第一時間公布事件真相原則、反思自責原則、問責制原則以及慎用警力原則。這是對貴州省成功處置"甕安事件"的繫統的總結。本書對各級領導干部化解社會衝突和社會矛盾有極強的現實意義和借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