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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輩孤雛(彩虹布面石黑一雄作品)
    該商品所屬分類:小說 -> 外國小說
    【市場價】
    971-1408
    【優惠價】
    607-880
    【作者】 英石黑一雄 
    【所屬類別】 圖書  小說  外國小說  英國 
    【出版社】上海譯文出版社 
    【ISBN】9787532794232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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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32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精裝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32794232
    叢書名:彩虹布面石黑一雄作品

    作者:[英]石黑一雄
    出版社:上海譯文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3年10月 

    原版書名:When

        
        
    "

    產品特色

    編輯推薦

    【編輯推薦】:
    •打開一扇“窗”,走入石黑一雄的斑斕宇宙
    ——全新彩虹布面模切裝幀
    石黑一雄原著出版方Faber&Faber於2022年推出了全套石黑一雄作品繫列,封面設計風格延續《克拉拉與太陽》,封面正中“開窗”的設計理念非常有辨識度,整體顏色如彩虹般清新。而譯文社在Faber版的基礎上作了進一步的工藝和設計升級。首先原版封面“開窗”為假磨切,譯文社則沿用廣受讀者好評的中文版《克拉拉與太陽》的設計方法,護封開窗為真磨切,並將原版有限的開窗圖案補足、拓展到整幅版面,同時硬封采用布面彩印工藝。整個封面設計結合了紙張和布面兩種材料,藝術感與質感拉滿,帶來視覺與觸覺的雙重享受。


    •一個亦真亦幻的夢魘:諾獎作家筆下的淞滬會戰與上海圍城
    在所有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中間,石黑一雄是僅有的一位與上海有著如此之深的家族與個人情感淵源的:他的祖父石黑昌明畢業於上海東亞同文書院,後來成為上海豐田紡織工廠的負責人;他的父親石黑鎮雄就出生於上海。除了《我輩孤雛》,石黑一雄擔任編劇的電影《伯爵夫人》也是以上海為背景展開故事的。難怪他能夠用如此詳實細膩的筆觸再現了租界時期與抗戰年代的上海灘,將這個關於記憶與自我欺騙的故事置於一個亦真亦幻的時空背景之中。l 

     
    內容簡介

    “彩虹布面石黑一雄作品”繫列將收入石黑一雄全部九種作品,包括《遠山淡影》《浮世畫家》《長日將盡》《無可慰藉》《我輩孤雛》《莫失莫忘》《小夜曲》《被掩埋的巨人》和《克拉拉 與太陽》。新版文集封面將采用英國著名出版公司Faber&Faber的新版“石黑一雄作品”設計(現已聯繫購買Faber版的封面)。 英國倫敦,1930年代。少年得志的克利斯托夫?班克斯已經是全英國聞名遐邇的大偵探,他的破案傳奇早已在倫敦社交圈中口口相傳。然而,多年來,一樁未解的懸案卻久久地在名偵探的心頭揮之不去,那便是兒時他生身父母在舊上海灘的離奇失蹤案。“追逐著父母消逝的暗影”,我們的主人公從紙醉金迷的倫敦上流社交圈一路尋覓,最終回到了侵華日軍炮口下的上海。這絕非一次溫存的歸鄉。在這座曾經車水馬龍,如今遍地狼煙的城市中,等待著他的是一個黑暗的秘密,一個殘酷的真相,而他那福爾摩斯式的童話人生也將如同他的兒時故鄉一樣,化作一片廢墟……

    作者簡介

    石黑一雄,日裔英國小說家,1954年生於日本長崎,與奈保爾、拉什迪並稱為“英國文壇移民三雄”。石黑一雄的作品並不多,但幾乎每部作品都獲得重要的文學獎項;1995年英女王授予石黑一雄文學領域的大英帝國勛章,1998年獲法國文學藝術騎士勛章,2017年因“以其巨大的情感力量,發掘了隱藏在我們與世界的虛幻聯繫之下的深淵”而獲諾貝爾文學獎。2021年小說《克拉拉與太陽》因其人工智能題材在文壇引發廣泛關注。

    媒體評論

    【媒體評論】:
    “石黑一雄是他那一代作家中最優秀、最具原創力的一位,也再也沒有第二位作家能夠寫出《我輩孤雛》這樣的作品。它餘音繞梁,它催人淚下。”——《星期日郵報》


    “《我輩孤雛》所展現的不僅是一個處於巔峰的作家,更是一個自成一格的作家。” ——《獨立報》   
                                                    
    “石黑一雄迄今最圓滿的成就”——《紐約時報書評》


    “閱讀石黑就是走入一個光輝燦爛又樸實無華的文體世界。他的文筆克制、拘謹、精準,有時甚至寡淡。但在一個個絕妙的從句之下,暗潮開始湧動。悸動降臨了。這就是文字之下的
    深意浮出水面的時刻。”——瑞典文學院常任秘書Sara Danius,2017年諾貝爾文學獎授獎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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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線試讀】
    那是一九二三年夏天的事了。那年夏天,我不顧姑媽要我返回什羅普郡的期望,離開劍橋南下,決定未來在首都發展,於是租下肯辛頓區貝德福德花園街十四號b室這間小公寓。如今回想起來,夏天就屬那年的最美好。在寄宿學校,在劍橋讀大學的時代,我長年生活在人群裡,到了倫敦可以獨來獨往,真是愜意。我喜歡倫敦的公園,還有大英博物館寧靜的閱覽室;興致來了,就在肯辛頓區的街道逛一整個下午,天馬行空想著未來的計劃,走久了便把腳步稍歇,贊嘆在英國這個國家,連這樣的大都會區,也看得到爬牆虎、長春籐攀爬在雅宅門面上的秀姿。
    就在某一次這樣的信步漫遊裡,我與老同窗詹姆斯•奧斯本不期而遇,發現他就住在附近,便邀他下回路過不妨上來小坐。盡管在此之前,我不曾邀誰到過我的住處,我卻有信心他會接受邀請,因為這住所可是精心挑選的。房租雖然不貴,房東太太的裝潢卻十分不俗,散發著維多利亞前朝的悠閑;白天時分,客廳裡陽光充足,陳設著一座年代久遠的長沙發,還有兩張舒適的單人扶手沙發椅、一個古董杯盤櫃,以及一屏橡木書櫥,裡頭滿滿地擺著一套老舊欲碎的百科全書——我相信這些東西正合這位客人的品味。除此之外,剛接下這棟公寓的時候,我就步行到騎士橋買了一套安妮女王風格的茶具、幾包上好的茶和一大罐餅干。幾天後,奧斯本真的突然在早晨時分來訪,我便能以茶點招待,並且有十足把握——他絕對想不到,在此之前從來沒有別的訪客。
    在頭一刻鐘裡,奧斯本在客廳裡四處走動,又贊美我公寓好,又東看看、西摸摸,還不時探頭往窗外望,誇這裡的街景新鮮。看了好一會兒,他終於在長沙發上安坐下來,我們這纔開始敘舊——聊我們的近況與昔日校園友人最近發生的事。我記得我們談了一會兒各個工會的活動,話題就轉向了德國哲學,這場辯論漫長而愉快,展現出我們在不同學府裡各自修成的功力。接著奧斯本又起來走動,一邊高談闊論他未來的各種計劃。
    “我打算到出版界,沒錯。報社、雜志社,這類機關。不瞞你說,我想闢個專欄,談論政治、社會議題。當然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決定不從政的話。我說班克斯,你真的還沒想過自己未來要干什麼嗎?瞧,前程就在那兒。”他指向窗外。“你總有些什麼計劃吧?”
    “也算有,”我報以微笑。“是有那麼一兩件在心裡,到時候你自然明白。”
    “你葫蘆裡賣什麼藥?別賣關子,就說何妨!不說看我怎麼拷問你。”
    我還是沒露半點口風,過了一會兒,我就把話題引開,跟他辯一些哲學、詩歌之類的閑事。約莫中午的時候,奧斯本忽然想起他在皮卡迪利有個午餐約會要趕赴,便收拾起隨身的東西。人走到門邊卻又轉身說:

    【在線試讀】


    第一章
    那是一九二三年夏天的事了。那年夏天,我不顧姑媽要我返回什羅普郡的期望,離開劍橋南下,決定未來在首都發展,於是租下肯辛頓區貝德福德花園街十四號b室這間小公寓。如今回想起來,夏天就屬那年的最美好。在寄宿學校,在劍橋讀大學的時代,我長年生活在人群裡,到了倫敦可以獨來獨往,真是愜意。我喜歡倫敦的公園,還有大英博物館寧靜的閱覽室;興致來了,就在肯辛頓區的街道逛一整個下午,天馬行空想著未來的計劃,走久了便把腳步稍歇,贊嘆在英國這個國家,連這樣的大都會區,也看得到爬牆虎、長春籐攀爬在雅宅門面上的秀姿。
    就在某一次這樣的信步漫遊裡,我與老同窗詹姆斯•奧斯本不期而遇,發現他就住在附近,便邀他下回路過不妨上來小坐。盡管在此之前,我不曾邀誰到過我的住處,我卻有信心他會接受邀請,因為這住所可是精心挑選的。房租雖然不貴,房東太太的裝潢卻十分不俗,散發著維多利亞前朝的悠閑;白天時分,客廳裡陽光充足,陳設著一座年代久遠的長沙發,還有兩張舒適的單人扶手沙發椅、一個古董杯盤櫃,以及一屏橡木書櫥,裡頭滿滿地擺著一套老舊欲碎的百科全書——我相信這些東西正合這位客人的品味。除此之外,剛接下這棟公寓的時候,我就步行到騎士橋買了一套安妮女王風格的茶具、幾包上好的茶和一大罐餅干。幾天後,奧斯本真的突然在早晨時分來訪,我便能以茶點招待,並且有十足把握——他絕對想不到,在此之前從來沒有別的訪客。
    在頭一刻鐘裡,奧斯本在客廳裡四處走動,又贊美我公寓好,又東看看、西摸摸,還不時探頭往窗外望,誇這裡的街景新鮮。看了好一會兒,他終於在長沙發上安坐下來,我們這纔開始敘舊——聊我們的近況與昔日校園友人最近發生的事。我記得我們談了一會兒各個工會的活動,話題就轉向了德國哲學,這場辯論漫長而愉快,展現出我們在不同學府裡各自修成的功力。接著奧斯本又起來走動,一邊高談闊論他未來的各種計劃。
    “我打算到出版界,沒錯。報社、雜志社,這類機關。不瞞你說,我想闢個專欄,談論政治、社會議題。當然啦,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決定不從政的話。我說班克斯,你真的還沒想過自己未來要干什麼嗎?瞧,前程就在那兒。”他指向窗外。“你總有些什麼計劃吧?”
    “也算有,”我報以微笑。“是有那麼一兩件在心裡,到時候你自然明白。”
    “你葫蘆裡賣什麼藥?別賣關子,就說何妨!不說看我怎麼拷問你。”
    我還是沒露半點口風,過了一會兒,我就把話題引開,跟他辯一些哲學、詩歌之類的閑事。約莫中午的時候,奧斯本忽然想起他在皮卡迪利有個午餐約會要趕赴,便收拾起隨身的東西。人走到門邊卻又轉身說:
    “對了,老兄,有件事差點忘了。今天晚上我要參加一個宴會。主客是倫納德•艾弗夏,就是那位商場大亨,主人是我家族的某位長輩。現在纔講有點倉促,不過,不知道你肯不肯賞光?我可是誠心誠意。老早就想跟你提,不巧都沒談到這上頭。地點是在查林沃思。”
    他看我一時沒有答話,靠近一步對我說:
    “我邀你是因為我想起來了。我記得你以前總是拿我的‘家世不凡’來審我。少來了,現在可別跟我裝傻撇清。你當年嚴詞拷問起我來可是一點兒也不饒人。‘家世不凡?你給我說清楚一點,是怎麼個不凡法?’好吧,現在機會來了,就讓班克斯老兄自己親眼來看看‘家世不凡’是怎麼回事吧。”他接著還搖了搖頭,仿佛在回想往事。“可不是?以前在學校裡,你可真是怪胎一個喲。”我相信我是到這個節骨眼上,纔接受了那晚的邀約——那一晚對我的影響,比我想像的還深遠許多,這點往後自然會說明——奧斯本最後這句話聽來刺耳,我且藏起慍色,送他出門。
    事後我坐了下來,煩悶竟又浮上心頭。事情是這樣子,我心下忽然靈光一閃,明白了奧斯本那句話指的是什麼。其實,整個學生時代裡,我一直聽人說奧斯本如何“家世不凡”。隻要提到他,總是會聽到這個說法,我相信,就連我提到他的時候,也會適時地用上幾次。我經常暗自思忖,他這個人盡管長像、舉止跟我們其他人殊無二致,卻與王公貴族、各派權貴有諱莫如深的關繫。然而他指控我“嚴詞拷問”他,我可是怎麼想也沒那回事。他的背景確實讓我在十四五歲時納悶不已,不過奧斯本跟我在學生時代並不算親,在記憶裡,我們兩人湊在一塊兒,也就隻有那麼一次。
    那是一個有霧的秋晨,我們兩人並坐在一家鄉間客棧外的矮牆上。我猜想我們應該上中學五年級了。我們在一場越野賽跑裡,負責指示路線,就等選手破霧而來,經過附近的田野,我們便把正確的方向指出來,前面有條泥濘小徑等著他們。我們看看時間還早,選手還不會到,就隨便聊了起來。我肯定就是這一次,我問奧斯本究竟他家裡有哪些“有頭有臉”的人物。奧斯本盡管言行浮誇,本性倒還算謙虛,隻顧左右而言他。我追問再三,他拗不過纔說:
    “班克斯,你就饒了我行不行。全是胡說八道,哪有什麼有頭有臉的。誰沒認識幾個人嘛,大家總是有爹娘、親戚、世交等等。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讓別人弄得神秘兮兮的。”他忽然發現自己言語唐突了,轉身踫踫我的手臂。“真不好意思,老哥。我這張嘴就是會闖禍。”
    這個“失言”似乎讓奧斯本比我還難過。若要說這件事這麼多年來一直留在他心頭,那也未必不可能,因此他邀請我當晚陪他去查林沃思俱樂部,也算是彌補當年失言之過。其實,那個有霧的早晨,雖然他言語的確失當,可是我真的一點都不在意。我那些貧嘴的同學,對於別人的種種不幸,有哪樁不是大家搶著調侃的,偏偏每個人一提到我父母不在,都肅穆哀戚起來,老實說,後來我還真是看不下去呢。其實別人也許覺得奇怪,但我自己對於無父無母這件事——甚至沒有什麼近親在英國(除了什羅普郡那位姑媽以外)——早就不覺得有什麼不便之處。我還常跟同學說,讀我們這種寄宿學校,大家都得學會過沒父沒母的日子,我的情況並沒有特殊到哪裡。總之,如今回顧這段往事,我對奧斯本“家世不凡”的著迷,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我覺得當時自己的人際關繫,完全止於聖鄧斯坦中學的圍牆之內。而我一點也不懷疑,有朝一日,我也會為自己建立這樣的人脈,出人頭地。然而,或許我相信從奧斯本那裡可以學到個中奧妙,學到這種事情的原理。
    不過,我剛纔說奧斯本離開前說的話讓我聽了刺耳,並不是指他說我多年前嘴上不饒人。其實我不以為然的部分,是他那句脫口而出的評語,說我“以前在學校裡,可真是怪胎一個”。
    事實上,奧斯本那天早上為何如此形容我,我至今依然不解,因為我記得我已加入英國的學校生活,跟大家水乳交融。就算是剛到聖鄧斯坦的頭幾個星期,我也沒做出什麼讓自己出糗的事。就拿我到校的第一天為例,我記得我就發現了許多學生站著交談時,有一套肢體語言——把右手插進背心口袋,說到什麼重點,左肩便如聳肩般上下晃動,作為強調。我清清楚楚記得,就在這到校的頭一天,我已經把這套肢體語言運用得相當純熟,沒有哪個同學察覺什麼異樣或者想趁機取笑我。
    我就這樣膽大心細,迅速吸收其他肢體動作、語句轉折、同儕慣常使用的大呼小叫等,至於掌握這個新環境裡更深層的主流道德觀與禮節,自然不在話下。我當然立刻就明白,我最好不要公開暢談自己對於犯罪行為與偵察手段的看法——這個在我住在上海的日子裡是家常便飯。這個部分我做得十分徹底,即便到了我在聖鄧斯坦的第三年,校園裡失竊事件頻傳,全校掀起一陣偵探熱,我還是小心翼翼地不沾任何是非,必要時僅虛應一下。無疑也正是心中還殘留的這種處世態度,讓我在奧斯本來訪的那個早晨,不肯多談自己的“計劃”。
    然而盡管我想辦法藏得滴水不漏,但是在印像中,我在學生時代還是至少有兩件事顯示我放松了警戒,讓別人瞥見我心中的大志。就算在當時,我也無法解釋自己為什麼會這樣做,到了今天當然就更不可能這麼做了。
    較早的那次,發生在我十四歲生日那天。我當時的兩個好友,羅伯特•索頓—布朗與拉塞爾•斯坦頓,帶我到鎮上的茶點鋪,享用烤餅與奶油蛋糕。那是個下雨的周六午後,店裡座無虛席。於是每過一會兒,就會有滿身雨水的鎮民走進店裡,四處看看,然後對我們投以不滿的眼光,仿佛認為我們應該立刻把桌位讓給他們。還好老板娘卓丹太太向來對我們照顧有加,在我生日那天下午,我們更覺得有十足的權利占用店裡最好的桌位,就在飄窗旁邊,窗外還有小鎮的廣場可以欣賞。那天我們聊什麼,我大半忘了;不過等東西喫完,我的兩個同伴相互使了幾個眼色,索頓—布朗把手伸進背包裡,拿出一個包裝成禮物的包裹給我。
    我動手撕開包裝,纔發現這個包裹不知道裹了幾層,每當我揭去一層,卻發現裡頭還有另一層,我的朋友就會哈哈大笑。這一切都顯示,包裹拆到最後,裡頭的東西恐怕是要開我玩笑的。最後,從包裹裡頭冒出來的,是一隻覆著皮革的盒子,我把小巧的扣片打開,掀起盒蓋,裡頭是一把放大鏡。
    此時它就在我手上。它的模樣這麼多年來並沒有什麼改變;在那天下午之前,那把放大鏡早已歷盡滄桑。我記得我當時就看出這點,還發現它的放大效果絕佳,而且出奇地沉重,還有,那像牙鏡柄有一邊完全剝落。有一點則是後來纔發現的——上頭的鐫文要拿另一把放大鏡纔看得清楚——它是一八八七年於蘇黎世制造的。
    收到這件禮物,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歡天喜地。我抓起放大鏡,把桌上成堆的包裝紙掃到一邊——我猜我正在興頭上,也不管包裝紙有沒有掉到地上——立刻用它來端詳桌布上的奶油漬。我聚精會神地看,隻是隱約聽到我兩個朋友捧腹狂笑——這個禮物顯然就是要調侃我一番。等我抬頭,總算感覺到有點尷尬,他們也不好意思地靜了下來。這時候索頓—布朗擠出個戲謔的表情說:
    “我們覺得,既然你立志要做偵探,你會需要這種東西。”
    到了這個節骨眼,我靈機一動,虛應了一下,假裝他們這個玩笑開得戲而不謔。不過,我猜想我那兩個朋友覺得自己的玩笑開得莫名其妙,於是茶點鋪裡的氣氛再也無法恢復先前那般融洽。
    如我所說,此刻那把放大鏡就在我眼前。調查“曼納林案”時我用到它;最近在“特雷弗•理察森事件”裡,我又用到了它。放大鏡也許不是通俗懸疑故事裡必要的裝備,不過它用於搜集某一類證據時依然好用,因此我猜想這件羅伯特•索頓—布朗與拉塞爾•斯坦頓送我的生日禮物,我大概還會隨身攜帶好一陣子。注視著它,我心頭有個想法: 假如我的朋友本意就是要嘲弄我,如今看來,他們嘲弄的是他們自己。隻可惜我不可能確定他們心裡想的是什麼,更無法確定,我心中暗許的志向,在我重重隱藏之下,他們如何窺得一斑。斯坦頓謊報年齡志願參軍,在第三次伊普爾戰役一戰時的一場血腥戰役,發生於1917年。裡陣亡。索頓—布朗據說在兩年前死於肺結核。總之,兩人在我到聖鄧斯坦的第五年離開了學校,等我聽到他們的死訊,我們早已失聯多時。我還記得索頓—布朗離開學校時我有多失望——他是我來英國以後,唯一真正的朋友;在聖鄧斯坦後來的日子裡,我非常想念他。
    我想到的第二件類似情況,發生在幾年之後——在六年級下學期——不過這事我反而記得沒那麼仔細。說真的,這件事的前情與後續,我忘得一干二淨。我隻是有個印像:我走進教室——“舊隱修院”第十五教室——一道道陽光正好從狹窄的修道院窗戶洩下,照亮了懸浮在空中的灰塵。老師雖然還沒到,不過我一定到得比其他人稍遲,因為我記得同學已經三五成群坐在書桌、長椅、窗臺等處。我走近五六個同學圍成的一群,他們忽然全都轉過頭來看我,我當下明白他們正在談我。我還來不及說什麼,其中一位叫做羅傑•布倫瑟斯特的同學指著我說:
    “他想當福爾摩斯,未免矮了點吧。”
    有幾個同學笑了出來,笑聲裡倒沒什麼惡意,這就是我所能記得的一切了。我再也沒聽到有人談到我想成為“福爾摩斯”的壯志,但過後不久,卻覺得心頭有根撥不掉的芒刺,擔心我的秘密已經曝光,成為我不在場時的話題。
    順帶一提,在我進聖鄧斯坦之前,周遭的情勢就已經讓我覺得,我得小心避免踫觸到我做偵探的志向這個話題。因為我到英國的頭幾個星期裡,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姑媽什羅普郡的木屋附近,在那片公有的綠地上閑逛,在潮濕的蕨叢之間排演秋良跟我在上海一起編造出來的偵探故事。如今隻剩我一人,我自然也得扮演他的戲份;此外,由於我感覺到從木屋可以看見我的一舉一動,因此我懷著戒心把劇情動作縮小,臺詞則咕噥在嘴裡,壓著嗓子念——這跟過去我與秋良奔放不羈的慣用方式完全不同。
    如此小心翼翼,終究還是徒勞。一天早晨,我在我閣樓的小房間裡,無意間聽到樓下客廳裡姑媽跟客人在說話。原本我並不在意,可是他們忽然把聲音壓低,讓我心生好奇,不由自主地躡起腳步,溜到樓梯轉角處,靠在扶欄上。
    “他一去就是好幾個鐘頭,”我聽到她這樣說。“纔這麼大的孩子,就這樣整天自己一個,不理別人,簡直有問題。他好歹也該看開了。”
    “其實也難為他了,不是嗎?”客人說。“纔多大,就經歷了那些事。”
    “他這樣悶著也沒有好處,”我姑媽說,“他不愁喫、不愁穿,退一步想想,還算好命的了。這麼久,也該看開了。我是說,不要再這樣鑽牛角尖。”
    從那天起,我就不再去那塊公有的綠地閑逛了,而且漸漸在各方面把“鑽牛角尖”的樣子收藏起來。不過,當時我隻是個小毛頭,夜闌人靜躺在閣樓的房間裡,聽著地板吱吱作響——那是姑媽在木屋裡走動,給時鐘上發條,還有喂貓——我常常就在腦子裡又把所有的戲碼排練一番,就像秋良跟我從前做的那樣。
    還是回頭談談奧斯本光臨我肯辛頓寓所的那個夏日吧。我不希望讓人以為我念念不忘他說我是“怪胎”,這事隻怕沒一會兒就被我拋諸腦後了。其實,奧斯本走後一會兒,我自己也跟著出門,心情還算不錯,沒多久就到了聖詹姆斯公園,在花壇間溜達,心中愈來愈期待當晚的聚會。
    回想起那個下午,我的印像是,照理說我該覺得有點緊張纔對,可是我一點也不,正是這種愚昧的傲慢,帶著我度過了早年的倫敦歲月。我自然明白那天晚上我將見到的場面,那層次絕不是我在大學裡見識過的;此外,也可能踫到我還不熟悉的應對禮節。不過,我覺得以我向來的精明,總有辦法化解這類難題,大體上可以讓自己舉止合宜。我在公園閑逛時,心中關注的是別的事。當奧斯本提及某些“家世不凡”的客人時,我立刻假想其中至少包括幾位當時頂尖的偵探。我猜想那天下午,我花了許多時間練習要怎麼把自己介紹給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甚至是喬維爾教授。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練習,要怎麼在謙虛中帶著幾分自重,陳述自己的雄心壯志;我想像其中會有人憐惜我這個後生晚輩,提供我種種建議,堅持要我將來若有什麼不懂的一定要去問他。
    當晚自然是令我大失所望——盡管現在回顧起來,卻因為不相干的理由,使得那晚別具意義。我當時尚不知情的是,在英國,偵探通常不參與社交聚會。倒不是沒人邀請;我自己最近的經驗證實了這一點,時髦的社交圈子向來想要把當時出名的偵探拉進自己的圈子裡,隻不過這些偵探常常也是誠懇而離群索居的個人,他們投入工作,一點也不想跟別人交往,更別提參加什麼上流社會的社交活動了。
    如我所說,那天晚上到達查林沃思俱樂部時,我並不了解這點。我有樣學樣跟著奧斯本向制服體面的門房愉快地打個招呼。可是纔走進二樓擁擠的廳堂,沒幾分鐘我就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事情發生的確切情況如何——因為我沒時間確定在場的是哪些人物——隻不過我憑直覺恍然悟到自己下午的興奮期待真是愚蠢之至。忽然間,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會以為馬特洛克•斯蒂文森或者喬維爾教授會在這裡,跟眼前這些金融要人或政界高官生張熟魏地交際。說真的,整個下午我想得天花亂墜,而實際情況竟是如此,其間的巨大落差讓我在詫異之餘手足無措,至少一時之間無法回神,結果有半個多鐘頭,即使我心中不願,卻也不敢離開奧斯本身邊。
    我敢說,就是這種不愉快的心理因素讓我如今憶起當晚的許多景像,都顯得有點誇大或者不自然。例如,現在回想起那個房間,我就覺得好暗;盡管牆上有壁燈,桌上有燭火,頭頂上還有一盞大弔燈——卻無一揮得去籠罩全室的昏暗。地毯則是過厚,大家走動時不得不拖著步伐,而環顧室內各處,一些頭發泛白、穿著黑色上裝的人全都這麼做,有些還把肩膀向前傾,仿佛頂著強風走路。托著銀盤的侍者也一樣得向前傾個角度纔能跟客人交談。在場的女士沒有幾位,卻又出奇地內斂,幾乎一眨眼就溶化在黑色晚禮服的森林裡,失去蹤影。
    我剛纔說了,我很確定這些印像並不準確,不過那個晚上在我心裡留下的就是這副光景。我記得我像個木頭人似的,別扭地站在奧斯本身邊,反復啜著杯中的飲料,奧斯本客氣地與客人交談,一個換過一個,客人們大都長我們足足三十歲有餘。有那麼一兩次我想加入交談,不過我的聲音很顯然稚氣未脫,更何況他們談論的人或事,我都一無所知。
    後來,我愈想愈氣——氣我自己,氣奧斯本,氣這一切。我覺得我有十足資格鄙視身邊的這些人;他們大部分都貪婪而自私自利,心中沒有半點理想抱負或是對大眾的責任感。仗著胸口的怒火,我終於離開奧斯本身邊,在昏暗中到房裡的別處走走。
    我來到一處微弱光環籠罩的角落,光源是一盞小壁燈。這裡人沒那麼擠,我發現有位年約七旬的銀發先生背對著房間抽煙。我看了一會兒纔明白,他凝視著一面鏡子,那時他也察覺了我在看他。我正想走開,他卻向鏡中的我說:
    “玩得愉快嗎?”
    “還不錯,”我報以淺笑。“托您的福。這場面可不小。”
    “有點混亂哦?”
    我遲疑了一下,又笑了笑。“也許有一點吧。是有那麼點兒,先生。”
    銀發先生轉過身來,仔細把我打量一番。接著纔說:“這裡頭誰是誰,我略有所知,你想知道的話,我可以告訴你。假如其中有哪位你特別想認識,我可以代為引見。你覺得如何?”
    “果真如此,晚輩真是感激不盡。”
    “好說。”
    他向我靠近一步,環顧屋裡有哪些人在我們眼前。接著就在我耳邊說,這位是某某,那位是某某,並且把人指給我看。即使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也好心地為我補上“這位是銀行家”或“那位是作曲家”等等。名氣沒那麼大的,他會把這個人的事業做個摘要說明,並告訴我這個人為什麼重要。我想,就是在他談到離我們極近的一位牧師時,他冷不防地岔開話題說:
    “哪,我看你沒在聽哦……”
    “真是對不起……”
    “無妨,無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像你這樣的年輕小伙子。”
    “我保證我……”
    “欸,你何罪之有,”他笑一笑,用肘部頂一頂我的手臂。“你覺得她美嗎?”
    我不知道該怎麼反應纔妥。我委實無法否認,我分心去看了左側約莫十步之外的一位少婦,她正在和兩位中年男士聊天。不過實情是,剛看第一眼,我並不覺得她有什麼姿色可言。情況甚至可能是這樣子的: 在那個時刻與地點,我第一次看到她,便不知怎麼地感受到她的一些重要特質,那是我後來纔得到驗證的。我看到的是位嬌小得像個小精靈的少婦,留著及肩的黑發。盡管當時她顯然想討好與她交談的男士,但我看得出來,她的笑容隨時都可以立刻變成嘲笑。她的肩膀微聳,有如鷹隼,她的姿態洩露了心中的城府。最重要的是,我在她眼睛周圍注意到一種特質——可說是嚴厲而苛刻到無情的眼神——如今我回想起來,那天晚上,主要就是為了這點,我纔如此醉心地注視她。
    正當我們還在對她品頭論足的時候,她向我們望過來,認出我身邊的同伴,對他冷冷一笑。銀發先生也回禮,並且鄭重地鞠躬。
    “迷人的女孩,”他口中喃喃念著,同時把我帶開。“不過,像你這樣的年輕小伙子,倒不必浪費時間去追她。恕我直言,你實在像個乖小孩兒。人家可是亨明斯小姐。莎拉•亨明斯小姐。”
    那個名字對我沒有任何意義可言。我這位向導,雖然在此之前都用心良苦地為我解說他點到名的客人的背景資料,這回卻隻說了姓名,顯然認為我也聞名已久。因此我就順勢點頭說:
    “說的也是。原來那就是亨明斯小姐。”
    老先生又停了下來,找了個新的山頭開始瞭望。
    “讓我看一看。我猜你正在尋找可以提撥你的貴人。猜對了吧?別擔心。我自己年輕的時候也玩這套。還有誰在這兒。讓我看一看,今天有誰來了?”接著,他忽然轉身問我:“你剛纔說,你的人生抱負是什麼?”
    在此之前,我根本什麼都還沒談到。不過既然如此,我遲疑了一下,便明白地告訴他:
    “偵探,先生。”
    “偵探?這個嘛……”他的目光繼續在室內搜尋。“你不會是指……警探吧?”
    “我指的是私人的咨詢服務。”
    他點點頭。“那當然,那當然。”他繼續抽了口雪茄,心思重重。接著他說:“你不會踫巧對博物館有興趣吧?那邊那個家伙,認識他好多年了。博物館。骨頭、古物,那類東西。沒興趣?我想也是。”他繼續環視屋內各處,有時伸長脖子好把人看個清楚。“當然啦,”他最後開口說道:“許多年輕人夢想要當偵探。我敢說,在我年少輕狂時也做過這種夢。你這個年紀的人,心中充滿理想抱負,一心想做名震一代的大偵探,單槍匹馬就除盡世上所有惡人。值得嘉許。不過,說真的,小伙子,不妨這麼說吧,你好歹也有別的退路。因為過個一兩年,恕我直言,反正過不了多久,你對世事會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有沒有興趣從事家具業?我會問,是因為那邊那位先生不是別人,正是哈米什•羅伯遜本人。”
    “我並無冒犯之意,先生。不過方纔晚輩陳述的志向,絕不是一時奇想,是我一生都感受到的召喚。”
    “一生?你能有多大年紀?二十一?二十二?我想我是不該潑你冷水。畢竟,假如連年輕人都沒有半點理想主義式的想法,誰還會有呢?那麼,小伙子,你必然認為今日世風,比起三十年前要敗壞啰?而文明已在崩潰邊緣,諸如此類的?”
    “老實說,先生,”我直言不諱,“我正是這麼認為。”
    “記得當年,我也是這麼想。”忽然間,他譏諷的口吻變得厚道許多,我甚至覺得我看到他淚水盈眶。“怎麼會這樣子呢?小伙子,你覺得呢?世風真的一日不如一日嗎?難道智人正一步步地墮落成動物?”
    “這點我也不明白,先生。”我回答,語氣溫和多了。“我隻能說,從客觀的角度來看,現代的罪犯變得愈來愈聰明。他們的胃口變大,膽量也更大,科學更是為他們準備了全套嶄新的先進作案工具,供他們使用。”
    “原來如此。要是沒有你這種纔華高的有為青年站在我們這邊,未來就不堪設想了,是這樣嗎?”他悲哀地搖搖頭。“看來你也許真的有心。我這樣的老家伙太喜歡說風涼話了。小伙子,也許你說的沒錯。或許是我們放任事情惡化。唉!”
    莎拉•亨明斯從我們身邊走過,銀發先生再度向她點頭致意。她以高傲的優雅穿過人群,目光左右搜尋還有誰配站在她身邊——我這麼覺得。她注意到我的同伴,臉上閃過一抹微笑回禮,就跟剛纔一樣,不過腳步半點也沒減緩。有那麼一剎那,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轉瞬間就把我拋諸腦後,我還來不及對她微笑,她早已穿過人群,走向房中另一個新發現的目標。
    晚宴會結束後,我和奧斯本共乘一輛計程車急馳回肯辛頓區,我試著從他那裡多套點關於莎拉•亨明斯的事。奧斯本雖然滿口說那晚的聚會真無聊,其實他滿意得很,急著要仔仔細細地跟我說,他跟哪些達官貴人談了多少事情。看來我不裝出求知若渴的樣子,是不可能讓他把話題轉到亨明斯小姐身上的。好不容易我纔把他的話頭引到亨明斯小姐的身上:
    “亨明斯小姐嗎?這個嘛,我想起來了。曾經跟海列特—劉易斯訂婚。你知道的,那位指揮家。接著,海列特—劉易斯就在艾伯特親王紀念廳舉行舒伯特作品的音樂會,就去年秋天。記不記得,那簡直是一場災難。”
    我向他承認,不曾聽說這件事,奧斯本繼續說:
    “他們差點要把椅子砸過去,還好椅子都釘死在地上。《泰晤士報》有個記者還形容那次演出是‘胡搞亂來’呢。還是用‘污辱樂迷’這個字眼?反正他也不在乎。”
    “而亨明斯小姐呢……”
    “她把他甩了,像個燙山芋似的。顯然她把訂婚戒指退回去了,從此躲他躲得遠遠的。”
    “就為了那場音樂會?”
    “這個嘛,反正事情鬧得很大。引起不小的騷動呢。我是說,她解除婚約這件事。不過,班克斯,今晚那些人真是無聊透了。你覺得等我們上了那個年紀,會不會也變成那樣?”
    離開劍橋後的頭一年裡,大半拜奧斯本的交情所賜,我發現我每隔一陣子就有時髦的社交宴會可以參與。那段人生,現在驀然想起,覺得當時真是不務正業。我周遊於晚宴、午餐聚會、雞尾酒會之間,通常都在布盧姆斯伯裡區以及霍爾本區的公寓裡舉行。我下定決心要改掉那夜我在查林沃思表現的別扭,我在這類場合的表現也日益穩健。一點也不假,有那麼一陣子,我甚至可以說,我在時髦的倫敦社交圈裡也占有一席之地。
    亨明斯小姐不屬於我那個圈子,不過每當我跟朋友提起她時,任誰都知道有這個人。此外,在晚宴聚會裡,或者在一些豪華飯店的午茶廳裡,也經常會瞥見她的身影。總之,關於她在倫敦社交圈的事業,我總算累積了不少資料。
    關於她,當時我所知的一切,不過是些模糊的二手印像,回想這樣的日子,真是別有趣味!不用多久我就確定,許多人對她並無好感。即使與安東尼•海列特—劉易斯解除婚約之前,她早就因為許多人形容她的“直性子”而得罪了不少人。海列特—劉易斯的朋友——他們的看法恐怕無法客觀,實在不足為信——曾說她先前曾經不擇手段倒追這位指揮家。有人則指控她玩弄海列特—劉易斯的朋友,好接近他。她後來又把這位指揮家給甩了,有人覺得不解,有人則認為這恰好證實當初她就不安好心。反觀我聽到的,很多都是說亨明斯小姐好話的。我常聽到人家說她“慧黠”、“迷人”、“有深度”。女性尤其支持她有解除婚約的權利,不論她的理由為何。然而,即使是為她說話的人,也同意她是“新品種的勢利鬼”;同意她是認名不認人,倘若沒有個顯赫的姓氏,她連正眼也不瞧你。我也得承認,盡管那一年我隻是在遠處觀察她,也實在找不到什麼可以推翻這些說法。一點也不假,有時候她讓我覺得,隻有頂尖傑出人纔周圍的空氣,她纔呼吸得慣。有一陣子她與一位名叫亨利•奎因的律師交往,隻因為“查理•勃朗寧案”失利敗訴,她就跟這位律師疏遠。接著有流言說她與詹姆斯•比肯愈走愈近,當時他是政壇上旭日東升的新人。總之,到了這時候,我總算完全明白那位銀發先生告訴我的話,像我這種“小伙子”別妄想追求亨明斯小姐了。我當時自然沒有真正體會他話裡的真意。現在明白了,反而讓我別有興致,在那一年裡到處追蹤亨明斯小姐的各種活動。即便如此,我第一次與她本人交談,卻是在查林沃思俱樂部初見後近兩年的某個下午。


    我與友人在華爾道夫飯店的午茶廳喝茶,他忽然有事先走一步。於是我獨自坐在棕櫚廳那裡,享用我的果醬烤餅,這時我瞥見亨明斯小姐也是獨自一人,坐在外頭陽臺上的桌位。我也說過了,我不是第一次在這種地方看到她,不過那天下午情況有所不同。當時“曼納林案”結案纔剛滿一個月,我興奮之情猶在心頭。那是我首次功成名就,接下來有一陣子春風醉人的日子: 許多新的機會忽然都浮現眼前;邀請函從新的領域如雪片飛來;原先頂多對我點頭微笑的人,現在看到我出現,都歡欣地對我大呼小叫。也難怪我會有點忘形。
    總之,在華爾道夫飯店的那個下午,我竟然起身向陽臺走去。我不確定我期待的是什麼。在那段志得意滿的日子裡,我經常這樣,也不想想亨明斯小姐有沒有這個興致與我結識。也許在我晃過鋼琴師身邊,走近她看書的桌位時,心中曾閃過一絲疑慮。不過我記得,我還算滿意自己開口說話的聲音,禮貌中不失輕松:
    “容我冒昧向您自我介紹。我們有許多共同的朋友呢。在下克裡斯托弗•班克斯。”
    說到姓名時,我還想辦法說得有些花俏,不過在此之前,我的把握已然松動。因為亨明斯小姐抬頭看我的眼神冷漠而嚴厲。她什麼話也不答,立刻又低頭瞥了一眼她的書,仿佛那本書不悅地哼了一聲。過了半晌,她纔用全然不明就裡的語氣回答:
    “是嗎?幸會。”
    “‘曼納林案’,”我提起此事,實屬不智。“也許您知道這個案子。”
    “當然,是您經手辦的啰。”
    這句話說得平淡無味,讓我再也沒辦法裝得神情自若。因為,她的語氣不帶半點撥雲見日的意味;那句話沒有任何意義,隻表示她一開始就相當清楚我的身份地位,而且仍然想不出我有什麼理由配站在她桌邊。過去幾周那種飄飄然的感覺,忽然消失無蹤。我干笑了幾聲,相信是從那一刻開始,我心底明白了,盡管在“曼納林案”裡,我的調查毋庸置疑是十分傑出的,盡管我的朋友也對我贊美有加,但是對於圈外的世界來說,我並不如我自以為的那麼重要。
    我們極可能中規中矩地寒暄了幾句,我便打了退堂鼓回到自己的桌位。今日再回顧此事,我覺得亨明斯小姐那樣待我,已經是太客氣了;像是“曼納林案”這種小事,竟奢望亨明斯小姐聽過,我真是可笑得不像話了!不過,我記得我又回自己桌邊坐下,心中又生氣又沮喪。我忽然覺得,我不隻是在亨明斯小姐面前自取其辱,也許過去一個月以來,不知道自己出過多少丑態;我的朋友盡管在面前恭喜我,背後卻嘲笑我。
    到了第二天,我完全自知這個釘子我踫得活該。不過在華爾道夫飯店的這件事,恐怕著實在我心裡埋下對於亨明斯小姐的恨意,至今都不曾全然消失——無疑也引發了昨晚那些不愉快的事。不過在當年,我卻認為,我算是幸運纔會遇到這整件事。畢竟它讓我醒悟,我們是如何容易分心,而偏離自己珍愛的目標。我的志向是要打擊邪惡——特別是暗中滋長、隱而不顯的那種邪惡——這樣的志向,跟在社交圈裡沽名釣譽根本無甚關繫。
    從那時起,我大幅減少社交活動,並且更深入沉浸在我的工作裡。我研究過去的著名案件,吸收新領域的知識,以備日後使用。也是約略在這個時期,我開始鑽研各路名偵探的一生事業,發現我可以分辨出有些人的名聲是建立在真實的貢獻之上,有些則純粹靠他在社交圈子的地位而浪得虛名;從中我了解了偵探成名的方法也有虛實之分。簡言之,盡管我十分興奮在“曼納林案”之後,許多人都來攀連結交,但經過華爾道夫飯店一事,我想起父母立下的典範,並且下定決心不讓瑣事雜務再讓我變心易志。第二章
    既然我現在想起了“曼納林案”後的那段人生,或許也該順帶談談與張伯倫上校的不期而遇。說來也許讓人感到意外,盡管他在我孩提時代扮演了相當關鍵的角色,後來我們卻鮮少聯絡。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我們就是沒再聯絡,而我再次遇見他——那是在華爾道夫飯店遇見亨明斯小姐的一兩個月後——則純屬巧合。
    有個下雨的午後,我站在查令十字路上一家書店裡,細看一本有插畫的《艾凡赫》。我感覺有人在我背後徘徊了好一陣子,我以為他想要看我這邊書架上的東西,於是就讓了開來。可是後來,這個人還是在我身旁流連,我忍不住轉身看看。
    我一眼就認出上校,因為他的體態幾乎沒變。隻是以成人的眼光看來,他已比我兒時的印像要羞怯而寒酸。他身著雨衣站在那兒,害羞地注視著我,直到我喊了一聲:“是你,上校!”他纔露出笑容,伸出手來。
    “近況如何,孩子?我就知道是你。真是!近況如何,孩子?”
    盡管他眼中含淚,舉止卻依舊尷尬,仿佛怕我聽到他提起過去會心生不悅。我盡力表達再次看到他的欣喜之情,此時外頭下起滂沱大雨,我們便在擁擠的書店裡站著聊了起來。我發現他還住在伍斯特郡,還有他來倫敦是為了參加一場葬禮,順便“放幾天假”。我問他住什麼地方,他支吾其詞,我推測恐怕是某家便宜旅社。分手前,我邀他隔天晚上與我喫個晚飯,他欣然接受,不過聽我提議去多爾切斯特飯店 ,他似乎嚇了一跳——“你以前待我那麼好,這也是應該的。”我央求再三——求到他不得不點頭答應。


    如今回想起來,選擇多爾切斯特飯店真是極不體貼。畢竟我已經猜到上校經濟拮據;我也該想到,若不讓他至少付他自己那份賬單,豈不太傷他自尊了?不過在那段日子裡,我哪有這麼細心;我想,我隻是太急著要讓這位老先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從他上次見過我以後,我早已不是昔日吳下阿蒙了。
    這個企圖,我想是達到了。其實在此之前,因為兩次機緣,別人帶我到過多爾切斯特飯店,因此與張伯倫上校相約的那個晚上,侍者問候我說:“真高興又見到您,先生。”後來他又見識到我跟餐廳總管談笑,等湯上桌以後,他突然笑了起來。
    “真想不到,”他說:“這就是船上在我身邊哭個不停的那個小鬼!”
    他又笑了幾聲,忽然閉口不語,也許後悔自己不該再把話題引到這個方向。不過我用平靜的笑容對他說:
    “那趟路上,我一定煩死你了,上校。”
    有那麼一會兒,老先生的臉色凝重。接著他嚴肅地說:“以當時的情況來看,我覺得你實在是極為勇敢,孩子,極為勇敢。”
    我記得這時候,兩人都沒再說話,氣氛有點尷尬,等我們兩人齊誇那湯味道鮮美,僵局就冰消煙散了。隔壁桌,有位珠光寶氣的胖夫人開懷大笑,上校不太客氣地看了她一眼。然後他似乎做了什麼決定。
    “你知道嗎,有一件事真奇怪。”他說:“今天出門以前,我回想我們初次見面的情況,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孩子,我想你大概忘了。畢竟,當時你心頭要煩的事情太多。”
    “纔不呢,”我說:“那天我記得一清二楚。”
    這並非謊言。即使是現在,隻消闔眼片刻,我就可以讓心神回到上海那個晴朗的早晨,還有哈羅德•安德森先生的辦公室,他是家父在摩根洋行這家大貿易公司的上司。我正坐在一張覆著皮革的橡木座椅上,椅子打過蠟的氣味依稀可聞,這種椅子通常隻會出現在堂皇的大辦公桌後,不過那一次,卻放置在房間中央。我感覺得出這張椅子隻保留給最重要的人,不過那次可能因為情況嚴重,或者為了表達慰問之意,那張椅子竟讓給我坐。我還記得,不管我用什麼坐姿,坐相就是不莊重;特別是我找不到任何姿勢,可以讓雙肘同時放在雕工細致的扶手上。此外,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全新的外套,是用粗糙的灰色布料縫制的——那件衣服怎麼來的,我不知道——還有那排扣子,一路往上扣到下頜,讓我丑得渾身不自在。
    那個房間有個高挑又富麗堂皇的天花板,牆上有張大地圖,安德森先生書桌後的大窗戶陽光熠熠,微風徐徐透了進來。我想天花板上應該有電扇在轉動,不過這點我記不清楚了。我記得的是,我坐在房間中央的椅子上,置身於嚴肅的關懷與討論的焦點。我四周全是大人,都在討論事情,大半都站著; 有時候有幾位會漫步到窗邊,有爭論的時候便把聲音壓低。我記得安德森先生本人對我的舉止讓我詫異。他身材高大,白發皤皤,嘴上還有一排大胡子,他待我仿佛多年老友似的——好得讓我有那麼一會兒猜想我更小的時候就認識他,隻是我忘了。過了好一陣子我纔確定,在那個早晨之前,我們絕不可能見過面。總之,他扮演父執輩的角色,不時對我微笑,拍拍我的肩膀,用肘部踫踫我,眨眨眼。他還問了我一次要不要茶,他說:“哪,克裡斯托弗,這個可以讓你舒服一點。”他還彎下身子,盯著我喝茶。後來,房內又是一陣交頭接耳與討論,接著安德森先生再度走到我面前,對我說:
    “就這樣吧,克裡斯托弗。一切都安排好了。這位是張伯倫上校。他願意不辭辛勞,護送你回英國。”
    我記得就在這一刻,室內靜了下來。事實上,我的印像是所有的大人都往後退去,全靠到牆邊作壁上觀。安德森先生最後給了我鼓勵的一笑,接著也往後退去。到了這個時候,我纔首度看見張伯倫上校。他向我緩緩走來,俯身望著我,接著伸出手。我覺得我該站起來與他握手;不過他手伸得極快,而我又一時又站不起來,便坐著握住他的手。我記得他接著說:
    “可憐的孩子,先是你父親,現在是你母親,你一定覺得周遭的世界就在你身邊崩潰了。還好我們明天就回英國去。你姑媽正等著你,所以打起勇氣吧,不久你就會恢復正常了。”
    我一時之間竟說不出話,後來總算把話吐出來:“您真是太仁慈了,先生。您的協助,我感激不盡,而且我也不希望您以我為不懂事。不過有一點請您諒解,我覺得我不該在這個時候返回英國。”上校一時之間並沒有反應,於是我接著說:
    “是這樣子的,先生,偵探們都盡全力在尋找家父家母,他們全都是上海最厲害的偵探。我想他們應該很快就會找到。”
    上校點點頭。“我確定有關當局會盡全力偵辦。”
    “那就是了,先生,盡管我十分感激您的好意,但我覺得回英國這件事,或許可以作罷。”
    我記得這時候房內又是一陣交頭接耳。上校則繼續點頭,仿佛仔仔細細地把諸事重新斟酌了一番。
    “也許你說得對,孩子,”他最後回答說:“我真心希望你說的是對的。不過為防萬一,你不妨還是跟我回去。反正一旦找到令尊令堂,他們也許會接你回來。誰也說不準的。說不定他們自己也想回英國呢。所以,你覺得如何?咱們倆明天就回英國,然後再看看事情怎麼發展。”
    “可是您知道嗎,先生,恕我多嘴。您知道嗎,偵探們都在找我父母,他們可都是最最頂尖的偵探。”
    我不太確定上校怎麼回答我這句話,也許他隻是繼續點頭。總之,接下來他把身子沉得更靠近我,一隻手搭在我肩上。
    “聽我說。我能體會你此刻的心情。全世界都在你眼前崩潰了。不過你得鼓起勇氣。再說,你還有個姑媽在英國,她在等著你,明白嗎?你總不能在這個節骨眼上讓她失望,對不對?”
    對著桌上的湯,我對他陳述我記憶裡當時他所說的一字一句,我還以為這些往事能逗他笑一下。誰知道他反而嚴肅地回答:
    “我真為你難過,孩子,非常難過。”接著,也許他察覺他誤會了我的用意,湊趣地笑了笑,然後以輕松多了的語氣說:“我還記得跟你在港邊等船。我一直說: ‘跟你說,搭船出海一定很有趣,我們可得要好好玩一玩。’而你隻能不停回答我:‘沒錯,先生。沒錯,先生。沒錯,先生。’”
    接下來幾分鐘,我就隨他回想那天早上在安德森先生的辦公室裡,在場的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他的舊識。他提到的人名,沒有一個對我有任何意義。後來,上校停了一下,眉頭皺了起來。
    “至於安德森本人,”他半晌纔開口。“那家伙總是讓我不安。他就是有點不對勁。老實告訴你,那件事就是有點不對勁。”
    一說完這句話,他抬頭看著我,身子忽然一震。我還來不及反應,他就趕緊開始談些別的,把話題引到那趟返英之旅,顯然他認為這個部分比較安全。沒多久,他就談起船上同行的旅客、船長及船員、有趣的小事,那些事有些我已經遺忘,有些則根本不曾留意,他說到有趣之處便兀自發笑。他說得愉快,我也在一旁附和,常常假裝我也記得他說的事情,好助他的興。然而隨著他這般漫談往事,我心底卻開始有些不悅。他在一件又一件溫馨的陳年軼事裡,漸漸把我形容得有點不堪。他不斷影射我不管在船上哪裡,都是畏畏縮縮而悶悶不樂,一丁點的小事就能讓我掉眼淚。無疑上校曾經自視為護衛孤兒的英雄,如果事隔這麼多年還要撕破這層幻想,我覺得不但不厚道,也沒有意義。可是,如我所說,我心中的不悅愈來愈強烈。根據我清晰的記憶,我一下子便安然適應了環境的改變。我清楚記得,我在旅途中非但沒有悲傷之情,那海上生活還過得十分興奮,同時也期待上岸以後的未來。我當然有時會想念父母,不過我還記得我告訴自己,總是還有別的大人可以讓我付出愛與信任。事實上,在旅程中就有一干婦人,耳聞我的遭遇,便到我身邊趕著安慰致憐,胡纏了我好一陣子,我還記得她們給我的感受,就像在多爾切斯特飯店那夜對上校的不悅。其實我並非如我周遭大人以為的那麼沮喪,就我記憶所及,在整個漫長的航程裡,獨獨隻有一件事,讓我配得上“哭個不停的小鬼”這個頭銜,而那還是發生在啟程當天。
    那天早晨陰霾漫天,四周的水域混濁。我站在輪船甲板上回望港口,回望雜亂的港邊景物,船隻、步橋、泥屋、暗色的木制船塢、遠處上海灘頭的高樓,一切都在此時淡去,化成一抹灰影。
    “還好吧,小伙子?”上校的聲音就在耳邊。“你覺得你會再回來嗎?”
    “會的,先生,我覺得我會。”
    “難說哦。你一旦在英國安定下來,我敢說你很快就會把這裡的一切忘掉。上海是不差,不過,我覺得八年我就受夠了,我猜想,你也沒必要再多留戀,再多待一陣子,你就會變成中國佬。”
    “是的,先生。”
    “說真的,好孩子,你真該高興纔對。畢竟你要返回英國了,要回家了。”
    就是最後這句話,提到我“要回家了”,讓我的情緒一時失控——我記得千真萬確——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即便如此,我的淚水裡也是氣憤多於悲傷,因為我對上校的話厭惡至極。在我看來,我前往的國度,並無一人相識,而漸行漸遠的那座城市卻蘊含了我所知道的一切。最重要的是我父母還在那裡,在港口的另一端,在上海灘高聳的樓影山脈之外某處,我對著海岸做最後的凝望,心想,說不定就在此時會看到母親——甚至父親——衝到港邊,揮手高呼叫我回去。不過即使是當年,我心底也知道,這種願望隻不過是幼稚的胡思亂想。眼看著那座曾是家園的城市漸漸淡去,我記得我轉身面向上校,帶著欣喜之色說:“我們應該馬上就要進入大海了,對吧,先生?”


    那天晚上,我把對上校的不悅之情,藏得滴水不漏。一點不假,直到他在南奧利街搭上計程車,我們互道再會,他始終滿懷愉快的心情。一直要等到正好一年之後,他的死訊傳來,我纔有些愧疚,後悔那夜在多爾切斯特飯店沒對他好些。他畢竟曾經有恩於我,而且在我看來,他是位正人君子。不過我也隻能說,他在我人生裡所扮演的角色——我無法否認他與當時發生的事情密不可分——會永遠在我的記憶裡定型為一個褒貶互見的人物。


    華爾道夫飯店一事過後,有三至四年之久,莎拉•亨明斯與我沒有任何接觸。我記得這段日子裡,有一次我在梅費爾區的某個雞尾酒會上看到她。那次聚會上人很多,可是我沒認識幾個,所以決定先離開。我朝大門擠過去,發現莎拉•亨明斯正在與別人聊天,就擋在我往大門的路上。我的直覺反應是繞道而行。不過那一陣子,我又因“羅傑•帕克案”而名聲大噪,我好奇之心油然而生,心想亨明斯小姐是否還敢像在華爾道夫飯店一樣目中無人。於是我繼續往人群裡開路,對準方向,想從她面前擠過去。經過她身旁,我看到她的目光轉過來認我的五官。她先是臉上一陣茫然,顯然在回想我這個人到底是誰,後來我看出她認出來了,但她既不笑一下,也不點個頭,又把目光轉回跟她聊天的人身上。
    其實,這種事情我纔懶得去煩,因為那陣子,我手頭上正忙著幾件難解的案子。盡管當時距我建立今日這般的名聲地位,還有好長一段時間,不過那時我已初嘗任何稍有名氣的偵探所承受的甜美負擔。我向來了解,要根除那些行跡最隱密的邪惡,而且要在惡行即將逃過法眼之際將之清除,固然是重大而嚴肅的事業,然而我一直要到經歷了“羅傑•帕克謀殺案”這類案子之後,纔切身體會,能把這類潛伏的壞事清除,對別人有什麼樣的意義——這不隻是指那些直接與案情牽連的人,也指一般大眾。於是我變得更加堅決,不讓倫敦生活的浮華瑣事害我分心。我也漸漸了解,也許我父母就是靠這點纔能擁有他們的名聲。總之,像亨明斯小姐這類人物,在我那個時期的心思裡不會留下什麼痕跡,若非那天在肯辛頓花園遇到約瑟夫•特納,恐怕我早把她忘得一干二淨了。
    當時我在諾福克調查一個案子,正好回倫敦幾天,打算研究一下我做過的各類筆記。其中一個陰天的早晨,我正在肯辛頓花園漫步,沉思與受害者失蹤相關的諸多耐人尋味的細節。有人從遠處喊住我,我立刻就認出是特納,他是一位社交場合裡的點頭之交。他趕上來問我這陣子怎麼這麼難得見到蹤影,隨即邀我參加當晚他與友人在某家餐廳舉行的晚宴。我禮貌地婉拒,推說我現在為手上的案子忙得無法分身,也不容分心,他回答說:
    “真可惜。莎拉•亨明斯也要來,人家想跟你聊聊可想死了。”
    “亨明斯小姐?”
    “還記得是誰吧?人家可記得你哦。還說你們幾年前就認識。她老是抱怨怎麼到哪兒都沒你的影子。”
    我忍著不予置評,僅淡淡地回答:“僅代我問候她一聲。”
    我幾乎話一說完就轉身走了,不過回到書桌前,我承認聽說亨明斯小姐想見我,讓我有些分神。想了一會兒,我告訴自己,很可能是特納會錯了意;或者,他是誇大其詞,想誘我參加那次聚會。不過從那次以後的幾個月裡,我耳聞好幾件類似的事: 有人聽到莎拉•亨明斯向人抱怨,我跟她也曾經朋友一場,怎麼現在她想見我一面卻難如登天。我還從好幾個地方聽說,她揚言非把我“揪出來”不可。直到上個禮拜,我留在牛津郡夏克頓鎮調查“斯塔德利農莊案”,亨明斯小姐終於本尊現身,顯然是刻意安排的。


    我找到那座圍牆裡的花園——查爾斯•埃默裡的尸體就在花園裡的池塘被人發現——在大宅子下方的草地一帶。走下四層石階,我便進入一處陽光難以觸及的長方形區域,即使是晴朗的早晨,周遭一切依然籠罩在陰影之中。牆上雖爬滿了籐蔓,可是人在其中總覺得像是走進一間沒有天花板的牢房。
    池塘占去這個區域的大半空間。盡管好幾個人跟我說過裡頭養了金魚,但我並沒有看見裡頭有什麼活物;事實上,池水如此陰寒,實在難以想像有什麼生物能在這裡生存——不過倒是頂適合在裡頭發現尸體就是了。池塘邊上圍了一圈覆滿青苔的方形石板,底部全嵌在泥土裡。我猜想我在那裡勘察了莫約二十分鐘——我趴在地上,用放大鏡細看一塊突出水面的石板——感覺到有人在觀察我。起先我以為是這戶人家的成員,想過來問東問西。由於稍早我已堅持不準有人打擾我,所以決定誰也不理,就算讓他們覺得我無禮也在所不惜。
    最後我聽到園子的入口處有鞋子踏在石板上的聲音。到這個時候,要是我還老是趴在地上不動,就有點不自然了;再說,我用這個姿勢能查到的線索,正好也找得差不多了。此外,我還記得我趴的位置,幾乎就是兇殺案發生的地點,而兇手還在逍遙法外呢。我爬了起來,拍掉身上的塵土,轉身看到來者是誰,一陣寒意襲上我心頭。
    看見莎拉•亨明斯當然讓我有些意外,不過我相信我臉上沒有露出異色。我裝出被打擾的表情,我猜想那也是她所見到的,因為她開口就說:
    “噢,我可沒有偷看您。不過這種機會實在難得。我是說,能看到大人物在工作。”
    我仔細看她的表情,沒有找到譏諷的痕跡。盡管如此,我盡量冷淡地回答:“亨明斯小姐,我可是怎麼也沒料到會是您。”
    “我聽說您在這裡。我來磐梅俐拜訪朋友,從那條路走過去就到了。”
    她停了一下,無疑是等我回答。我並未答腔,她全然不露慍色,反而向我走近。
    “我跟埃默裡一家是好朋友,您知道嗎?”她繼續說:“這樁兇殺案,真可怕。”
    “沒錯,可怕得很。”
    “啊,所以您也覺得是他殺。那大概就錯不了。有結論了嗎,班克斯先生?”
    我聳聳肩。“是有些發現罷了。”
    “我覺得埃默裡的家人也真是不該,四月事情發生的當時就該找您纔對。我說真是的,這種事情,怎麼會交給賽爾溫•亨德森來辦?他們以為那樣能如何?那種貨色,早該叫他回家養老去。您瞧,住在這種鄉下地方,就會變得什麼事都脫節。在倫敦隨便問誰,保證人人都會跟他們談起您的所有事跡。”
    我必須承認,最後這句話弔起了我的胃口,因此,我遲疑了一會兒,還是禁不住問了她一句:“容我多問,我有什麼事情好讓人家這樣談呢?說真的。”
    “您也真是的,您可是全英國最傑出的偵探,可不是。去年春天,我們早跟他們力薦您不就沒事了?可是埃默裡的家人——就是要這麼久纔能開竅。也許遲些也總比沒有好,不過我猜想,這時候線索恐怕都模糊了。”
    “其實,有時候等案子發生一陣子再來調查也有好處。”
    “真的嗎?好高深喲。我總以為最好盡早趕到現場,好找些蛛絲馬跡,您懂我的意思吧。”
    “正好相反,要找您所謂的蛛絲馬跡,永遠不嫌晚。”
    “可是這件案子,鬧得大家心神不寧,真不是一個慘字能形容。還不隻是苦主家屬而已,整個夏克頓鎮都快毀了。以前這裡是個歡樂的市集小鎮,現在您瞧瞧大家,誰也不敢正眼看誰了。這整個事件,讓所有的鎮民彼此猜忌。我向您保證,班克斯先生,破了這個案子,鎮民會永遠記得您。”
    “您真的這麼認為嗎?那可是有趣得很。”
    “一點不假,他們會感激不盡,世世代代都會提起您。”
    我淺笑一聲。“看來您滿熟悉這個小鎮的嘛,亨明斯小姐。我還以為您從不離開倫敦呢。”
    “哦,倫敦也不過如此,每當我受夠了,總得跳出來纔行。我可要說明白,在我心裡,我可不是個城市女子。”
    “您讓我感到意外。我一直以為您向往都市生活。”
    “您說得一點都不錯,班克斯先生。”她語氣裡帶有一絲氣憤,仿佛被我將了一軍。“都市確實有吸引我的地方,都市對我有一種……一種吸引力。”她這時候總算把臉轉開,不再面對著我,四處看看牆內的花園。“這讓我想起一件事,”她說:“好吧,我就招認,我纔不是現在纔想起什麼。我裝什麼裝呢?我們聊了半天,我心裡一直在掛著這件事。我想求您幫我一個忙。”
    “敢問何事?亨明斯小姐。”
    “有個可靠的消息來源告訴我,您獲邀參加今年梅瑞迪斯基金會的晚宴。可有此事?”
    我略停了一下纔回答:“沒錯,是有這麼回事。”
    “以您的年紀能受邀,可真不簡單。聽說今年的主客是塞西爾•梅德赫斯特。”
    “沒錯,我想是的。”
    “我也聽說查爾斯•烏爾夫會出席這場盛會。”
    “那位小提琴家嗎?”
    她開懷地笑了。“難不成他還會別的?還有托馬斯•拜倫,這不難料到。”
    她興奮之情溢於言表,不過這時候,她又再度轉身注視四周,身子微微一顫。
    “您剛纔是說,”我等了半天纔問她:“您希望我幫您一個忙嗎?”
    “哦,沒錯,沒錯。我想請您……我想請您邀我做您的女伴,參加梅瑞迪斯基金會的晚宴。”
    她此時以熱烈的目光盯著我。我花了一會兒纔想出對策,不過我開口時,語氣如井水無波。
    “我很想從命,亨明斯小姐。隻可惜我幾天之前已經回復過主事者。隻怕現在纔要通知他們我要攜伴出席,為時已晚……”
    “纔怪!”她冒起火來打斷我的話。“您的大名,誰人不知?何人不曉?您要帶個伴兒,他們答應都來不及了。班克斯先生,您不會讓我失望吧?這可不像您的為人喲。再說,我們這麼熟也不是一兩天了。”
    最後這句話——讓我想起我們“成為朋友”的歷史——讓我清醒過來。
    “亨明斯小姐,”我語氣堅決地說:“這個忙,實非在下能力所及。”
    然而此時,亨明斯小姐眼露心意已決的神色。
    “我知道一切細節,班克斯先生。地點是克拉裡奇飯店,時間是下星期三晚上。我決心要去,我期盼當晚的盛會,我會在大廳等您。”
    “克拉裡奇飯店的大廳,就我所知,紳士淑女人人去得。假如您下周三晚上想光臨該地,在下自然無法干涉,亨明斯小姐。”
    她小心翼翼地看著我的臉色,不確定我的用意何在。最後她說:“那麼您下周三肯定會見到我,班克斯先生。”
    “在下已經說過,這是您的事,亨明斯小姐。現在請容在下告退。”第三章
    我花了好幾天纔解開查爾斯•埃默裡之死的謎團。這個案子並沒有像其他案子那樣讓我名噪一時,不過埃默裡一家——甚至是整個夏克頓鎮的鎮民——深刻的感激,讓我覺得這個案子跟至今所破的其他案子同樣令我滿意。我在幸福的氣氛裡返回倫敦,因此未曾多花心思去掛念調查的第一天,在圍牆裡的花園與亨明斯小姐邂逅一事。我倒不是說,我完全忘記她曾揚言要在梅瑞迪斯基金會的晚宴當天做什麼事,不過如我所述,我當時正沉浸在得意的心情裡,這種事纔懶得多想。也許我心底深處相信,當時她的“威脅”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
    總之,當晚我在克拉裡奇飯店外下計程車時,心裡想的是別的事情。一則,我提醒自己,最近的成功何止給我帶來參加宴會的資格;他們不但不會質疑我有沒有分量出席這種聚會,其他客人恐怕還會纏著我追問最近辦的這些案件的內情。我還提醒自己,絕不提早退場,即使一個人在角落枯立也要堅持。走進富麗堂皇的大廳,此刻,我全然沒料到會看到亨明斯小姐面帶笑容在那裡等我。
    她打扮得明艷動人,一身深色絲綢晚禮服,幾件簡單而高雅的首飾。她自信滿滿地向我走來,甚至還理所當然地用笑容跟走過我們身邊的一對夫妻打招呼。
    “啊,亨明斯小姐。”我口頭先應付,心裡則盡快回想那天在辦“斯塔德利農莊案”的時候,我們之間談了什麼。此時此刻,我必須承認,我忽然覺得她似乎有充分的權利理直氣壯地期望我邀她入席。她無疑看得出我心虛,於是就更加篤定。
    “親愛的克裡斯托弗,”她說:“你看起來真是神采奕奕,把我完全迷住了!對了,我還沒有機會恭喜你。你為埃默裡一家人所做的事,真是太好了。你一向就是這麼厲害。”
    “過獎。其實那個案子也沒那麼復雜。”
    她此時已經挽著我的手臂,要是此刻她就走向那位領客上樓的侍者,我確定自己是無計可施,隻能任她擺布。不過,如今想來,她在這裡走錯了一著棋。也許她想要繼續享受這得手的快感;也許她一時膽大妄為起來。總之,她並未往樓梯的方向移動,反而注視著魚貫入廳的賓客,並且對我說:
    “塞西爾•梅德赫斯特爵士還沒到。我真希望能有機會跟他本人聊聊。今年梅瑞迪斯基金會向他致敬也算實至名歸了,你覺得如何?”
    “沒錯。”
    “你可知道,克裡斯托弗,我想不用幾年,他們要致敬的人就會是你喲!”
    我笑了出來。“哪裡,哪裡……”
    “不必客氣。這點我毫不懷疑。沒錯,也許還要等個三年五載,但是那天總是會到,等著瞧吧。”
    “您太抬舉在下了,亨明斯小姐。”
    我們交談時,她一直挽著我的手。過往的賓客不時有人向我或者向她微笑或打招呼。我得承認,我發現自己還滿喜歡讓大家——其中不乏知名人物——看到我和亨明斯小姐挽著手臂站在這裡。我似乎看到他們與我們打招呼時,眼神裡說著:“哦,瞧她纏上誰了,是他。這再自然不過。”這種想法一點也不讓我覺得愚蠢,或者有任何屈辱的感覺,我甚至還覺得有幾分得意。不過,忽然之間——我不確定出於什麼原因——完全沒有感覺到任何前兆,我對她燃起熾烈的怒火。我確定在那一刻,我的舉止看不出任何改變,於是我們又氣氛融洽地談了幾分鐘,有時向路過的賓客點頭致意。不過,當我放開她的手臂,轉身面向她時,我的態度堅決似鐵。
    “那麼,亨明斯小姐,真高興再見到您。但此刻我得上樓入席了。”
    我對她微微鞠躬,向後退去。這一著棋顯然她沒算到,就算她留了一手以應付我拒絕合作,這時候也難以施展了。我纔走了幾步,不巧有對年長夫婦攔下我向我問候,她逮住機會飛趕了上來。
    “克裡斯托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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