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統一審議是我國原創性的立法程序制度。本書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繫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為背景,以遼寧、上海和江西三地人大的統一審議實踐為實證分析對像,客觀評估了統一審議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遏制不當部門]利益的成效和問題,深刻揭示了程序效用的提升與審議組織的優化及其議事規則的完善之間的相關性。在此基礎上,對提高立法質量、完善國家治理的命題展開深入探討。特別是創設“組織―規則―功能&rdqu關繫的研究範式和重視以“程序先行”“交涉機制”為破解制度難題的基準,為包括立法制度在內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持續完善、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與時俱進提供建設性意見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