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三版出版後,人民法院先後發布了三個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釋文件:《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後一個司法解釋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這三個司法解釋文件的發布和施行,特別是其中個司法解釋,共有條文163個,對2000年和2015年的相應司法解釋進行了全面修改,補充了大量的法律具體實施規則,作者對本書第三版加以全面修改:補充對上述三個司法解釋進行闡釋的相應內容,糾正原書中與三個司法解釋規定不一致甚至相衝突的論述。
本書第四版相對第三版,體例也略有改變:一是增加了“行政協議訴訟與行政公益訴訟”一章(第十三章),以反映和體現我國行政訴訟近年來的兩個發展亮點;二是將第三版原第三章的內容前置於章,使讀者一開始閱讀本書就能對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發展和演變的概貌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三是刪去了第三版附錄中轉載的人民法院發布的50個行政訴訟典型案例,因為這些案例隨著相應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修改,有些內容與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出現了不一致的情形;四是將各章參考閱讀書目統一置後,以更方便讀者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