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_ 1
章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立法現狀、問題與完善 _ 1
節.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立法趨向 _ 1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對互聯網金融犯罪仍秉持重刑化刑事立法趨向 _ 2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對互聯網金融犯罪修正內容明確關注焦點突出 _ 7
第二節.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_ 12
一、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立法中法定刑的調整 _ 12
二、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立法中的罰金刑無限額化 _ 21
三、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立法提高個罪入罪門檻 _ 25
第三節.互聯網金融犯罪立法存在的問題與完善 _ 29
一、忽視互聯網科技帶來的新型金融刑事風險 _ 29
二、缺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進行刑法規制的內容 _ 32
三、須對互聯網金融刑法保護的立法進一步完善 _ 35
第二章互聯網金融刑法的理念研究 _ 44
節.互聯網金融刑法的政策定位 _ 44
一、互聯網金融市場信息安全保障 _ 45
二、互聯網金融市場風險控制 _ 51
第二節.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必要性及其限度 _ 57
一、刑法規制的必要性:互聯網進入存在較大刑事風險 _ 58
二、刑法規制的限度性:不應阻滯互聯網金融創新 _ 67
第三節.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的路徑 _ 76
一、刑法規制路徑:互聯網金融的刑事立法限縮與司法謹慎 _ 77
二、互聯網金融刑法規制路徑的具體展開 _ 88
三、互聯網金融市場刑法保護的司法完善:投資權益與融資效率的價值平衡 _ 94
第三章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刑法問題研究 _ 102
節.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刑事風險及責任邊界 _ 102
一、國內互聯網金融平臺的類型考察 _ 103
二、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刑事風險樣態 _ 109
三、互聯網金融平臺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邊界 _ 116
第二節.互聯網金融平臺法律規制中的刑民分界 _ 130
一、P2P 網貸平臺的法律屬性與可能涉及的犯罪類型 _ 131
二、P2P 網貸平臺業務行為中可能涉及的刑民分界問題 _ 134
三、處理涉P2P 網貸平臺刑民爭議案件應堅持的理念與原則 _ 144
第三節.P2P網絡集資行為刑法規制評析 _ 149
一、P2P 網絡集資刑法介入的必要性 _ 150
二、P2P 網絡集資行為刑法規制的範圍 _ 153
三、P2P 網絡集資行為犯罪的認定 _ 159
第四章互聯網時代信用卡犯罪的刑法問題研究 _ 168
節.互聯網時代涉信用卡犯罪的對像新解 _ 168
一、涉信用卡犯罪中“信用卡”含義的重新審視 _ 170
二、涉信用卡犯罪中“信用卡信息”的含義釐清 _ 180
三、涉信用卡犯罪對像表現形式的拓展 _ 189
第二節.互聯網時代“冒用信用卡行為”的新理解 _ 195
一、“冒用”的對像是具有特定關繫的金融賬戶 _ 195
二、冒用行為的種類更趨多樣化 _ 196
三、冒用信用卡取財的重要特征是“機器人被騙”_ 198
第三節.涉第三方支付侵財行為的刑法定性 _ 205
一、第三方支付方式與傳統信用卡支付方式的關繫廓清 _ 205
二、涉第三方支付侵財行為應當屬於詐騙類犯罪 _ 211
三、涉第三方支付侵財行為屬於信用卡詐騙 _ 213
第五章互聯網證券、期貨犯罪的刑法問題研究 _ 217
節.互聯網時代證券、期貨犯罪的類型 _ 217
一、信息欺詐型證券、期貨犯罪 _ 218
二、信息操縱型證券、期貨犯罪 _ 220
三、信息濫用型證券、期貨犯罪 _ 222
第二節.互聯網時代證券、期貨犯罪的應對 _ 225
一、互聯網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法保護的原則 _ 226
二、互聯網時代證券、期貨犯罪刑法規制的核心措施 _ 231
三、互聯網金融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司法保護規則 _ 238
第三節.涉人工智能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風險及應對 _ 244
一、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的刑事風險分析 _ 245
二、人工智能時代證券、期貨市場刑事風險應對理念與防範進路 _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