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 [ 简体中文 ]  
臺灣貨到付款、ATM、超商、信用卡PAYPAL付款,4-7個工作日送達,999元臺幣免運費   在線留言 商品價格為新臺幣 
首頁 電影 連續劇 音樂 圖書 女裝 男裝 童裝 內衣 百貨家居 包包 女鞋 男鞋 童鞋 計算機周邊

商品搜索

 类 别:
 关键字:
    

商品分类

  •  管理

     一般管理学
     市场/营销
     会计
     金融/投资
     经管音像
     电子商务
     创业企业与企业家
     生产与运作管理
     商务沟通
     战略管理
     商业史传
     MBA
     管理信息系统
     工具书
     外文原版/影印版
     管理类职称考试
     WTO
     英文原版书-管理
  •  投资理财

     证券/股票
     投资指南
     理财技巧
     女性理财
     期货
     基金
     黄金投资
     外汇
     彩票
     保险
     购房置业
     纳税
     英文原版书-投资理财
  •  经济

     经济学理论
     经济通俗读物
     中国经济
     国际经济
     各部门经济
     经济史
     财政税收
     区域经济
     统计 审计
     贸易政策
     保险
     经济数学
     各流派经济学说
     经济法
     工具书
     通货膨胀
     财税外贸保险类考试
     英文原版书-经济
  •  社会科学

     语言文字
     社会学
     文化人类学/人口学
     新闻传播出版
     社会科学总论
     图书馆学/档案学
     经典名家作品集
     教育
     英文原版书-社会科学
  •  哲学

     哲学知识读物
     中国古代哲学
     世界哲学
     哲学与人生
     周易
     哲学理论
     伦理学
     哲学史
     美学
     中国近现代哲学
     逻辑学
     儒家
     道家
     思维科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经典作品及研究
     科学哲学
     教育哲学
     语言哲学
     比较哲学
  •  宗教

  •  心理学

  •  古籍

     经部  史类  子部  集部  古籍管理  古籍工具书  四库全书  古籍善本影音本  中国藏书
  •  文化

     文化评述  文化随笔  文化理论  传统文化  世界各国文化  文化史  地域文化  神秘文化  文化研究  民俗文化  文化产业  民族文化  书的起源/书店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事业  文化交流  比较文化学
  •  历史

     历史普及读物
     中国史
     世界史
     文物考古
     史家名著
     历史地理
     史料典籍
     历史随笔
     逸闻野史
     地方史志
     史学理论
     民族史
     专业史
     英文原版书-历史
     口述史
  •  传记

  •  文学

  •  艺术

     摄影
     绘画
     小人书/连环画
     书法/篆刻
     艺术设计
     影视/媒体艺术
     音乐
     艺术理论
     收藏/鉴赏
     建筑艺术
     工艺美术
     世界各国艺术概况
     民间艺术
     雕塑
     戏剧艺术/舞台艺术
     艺术舞蹈
     艺术类考试
     人体艺术
     英文原版书-艺术
  •  青春文学

  •  文学

     中国现当代随笔
     文集
     中国古诗词
     外国随笔
     文学理论
     纪实文学
     文学评论与鉴赏
     中国现当代诗歌
     外国诗歌
     名家作品
     民间文学
     戏剧
     中国古代随笔
     文学类考试
     英文原版书-文学
  •  法律

     小说
     世界名著
     作品集
     中国古典小说
     四大名著
     中国当代小说
     外国小说
     科幻小说
     侦探/悬疑/推理
     情感
     魔幻小说
     社会
     武侠
     惊悚/恐怖
     历史
     影视小说
     官场小说
     职场小说
     中国近现代小说
     财经
     军事
  •  童书

  •  成功/励志

  •  政治

  •  军事

  •  科普读物

  •  计算机/网络

     程序设计
     移动开发
     人工智能
     办公软件
     数据库
     操作系统/系统开发
     网络与数据通信
     CAD CAM CAE
     计算机理论
     行业软件及应用
     项目管理 IT人文
     计算机考试认证
     图形处理 图形图像多媒体
     信息安全
     硬件
     项目管理IT人文
     网络与数据通信
     软件工程
     家庭与办公室用书
  •  建筑

     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室内设计/装潢装修  标准/规范  建筑科学  建筑外观设计  建筑施工与监理  城乡规划/市政工程  园林景观/环境艺术  工程经济与管理  建筑史与建筑文化  建筑教材/教辅  英文原版书-建筑
  •  医学

     中医
     内科学
     其他临床医学
     外科学
     药学
     医技学
     妇产科学
     临床医学理论
     护理学
     基础医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儿科学
     医学/药学考试
     医院管理
     其他医学读物
     医学工具书
  •  自然科学

     数学
     生物科学
     物理学
     天文学
     地球科学
     力学
     科技史
     化学
     总论
     自然科学类考试
     英文原版书-自然科学
  •  工业技术

     环境科学
     电子通信
     机械/仪表工业
     汽车与交通运输
     电工技术
     轻工业/手工业
     化学工业
     能源与动力工程
     航空/航天
     水利工程
     金属学与金属工艺
     一般工业技术
     原子能技术
     安全科学
     冶金工业
     矿业工程
     工具书/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业
     原版书
     武器工业
     英文原版书-工业技
  •  农业/林业

     园艺  植物保护  畜牧/狩猎/蚕/蜂  林业  动物医学  农作物  农学(农艺学)  水产/渔业  农业工程  农业基础科学  农林音像
  •  外语

  •  考试

  •  教材

  •  工具书

  •  中小学用书

  •  中小学教科书

  •  动漫/幽默

  •  烹饪/美食

  •  时尚/美妆

  •  旅游/地图

  •  家庭/家居

  •  亲子/家教

  •  两性关系

  •  育儿/早教

  •  保健/养生

  •  体育/运动

  •  手工/DIY

  •  休闲/爱好

  •  英文原版书

  •  港台图书

  •  研究生
     工学
     公共课
     经济管理
     理学
     农学
     文法类
     医学

  •  音乐
     音乐理论

     声乐  通俗音乐  音乐欣赏  钢琴  二胡  小提琴
  • 房地產企業破產168問(大成·集)
    該商品所屬分類:法律 -> 法律
    【市場價】
    336-488
    【優惠價】
    210-305
    【作者】 楊彥兵,劉麗雲 
    【所屬類別】 圖書  法律  法律實務  企業實務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1739
    【折扣說明】一次購物滿999元台幣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2000元台幣95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3000元台幣92折+免運費+贈品
    一次購物滿4000元台幣88折+免運費+贈品
    【本期贈品】①優質無紡布環保袋,做工棒!②品牌簽字筆 ③品牌手帕紙巾
    版本正版全新電子版PDF檔
    您已选择: 正版全新
    溫馨提示:如果有多種選項,請先選擇再點擊加入購物車。
    *. 電子圖書價格是0.69折,例如了得網價格是100元,電子書pdf的價格則是69元。
    *. 購買電子書不支持貨到付款,購買時選擇atm或者超商、PayPal付款。付款後1-24小時內通過郵件傳輸給您。
    *. 如果收到的電子書不滿意,可以聯絡我們退款。謝謝。
    內容介紹



    開本:16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平裝-膠訂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21631739
    作者:楊彥兵,劉麗雲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2年12月 

        
        
    "

    產品特色

    編輯推薦

    兼具實務性與工具性的房地產破產法律書


    1.以房地產破產案件辦理的流程為主線,對企業破產法所涉及各個節點的法律規定進行梳理、解讀、分析,由點及面、以案說法、通俗可讀;


    2.從實務辦理房地產企業案件的實務經驗入手,深入挖掘實務操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從政策支持、立法完善、實操技巧、注意事項等多角度,分析研究破產制度在房地產企業脫困中的應用,為今後相關案件的辦理提供寶貴的經驗和教訓。


    3.不局限於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以大民商事思維展開分析與房地產企業破產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典案例,拓寬實務操作、理論分析的思維格局。

     
    內容簡介

    本書以《企業破產法》的立法體繫為體繫,涵蓋了總則、申請與受理、管理人、債務人財產、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債券申報、債權人會議、重整、和解、破產清算10個章節168個問題,整體編排體例由點及面、由淺入深,對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辦理流程各個節點所涉及的法律規定、熱點難點、理論爭議、實操經驗等均進行了全面梳理、分析。

    作者簡介

    楊彥兵,鄭州大學畢業,法學碩士,管理學博士,一級律師,大成律師事務所中國區高級合伙人、大成石家莊辦公室董事。石家莊市長安區第十七屆人大代表,石家莊市第十三屆政協委員,石家莊市長安區第七、八、九屆政協委員、常委,河北省青年創業促進會副會長,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河北工程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河北師範大學彙華學院客座教授、河北外國語學院特聘教授。


    劉麗雲,一級律師,大成律師事務所中國區高級合伙人、大成石家莊辦公室黨委書記。北京大學法學院金融犯罪專題課程授課教師,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授課導師,西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石家莊市第十三屆、十四屆政協委員,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專家顧問,河北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河北省律師協會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河北省檢察院“十佳公訴人”論辯賽評委,河北省“三八”紅旗手。

    目錄
    章 總則
    第1問:
    企業破產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003
    第2問:
    企業破產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006
    第3問:
    困境房地產企業申請破產的情形有哪些? 007
    第4問:
    爛尾樓形成的原因和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什麼? 009
    第5問:
    引入破產程序對困境房地產企業有哪些積極意義? 011
    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6問:
    我國現行法律體繫下如何啟動破產程序? 015



    章 總則


    第1問:


    企業破產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003


    第2問:


    企業破產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006


    第3問:


    困境房地產企業申請破產的情形有哪些?       007


    第4問:


    爛尾樓形成的原因和普遍存在的問題是什麼?       009


    第5問:


    引入破產程序對困境房地產企業有哪些積極意義?       011


    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6問:


    我國現行法律體繫下如何啟動破產程序?       015


    第7問:


    困境房地產企業申請破產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016


    第8問:


    重整、和解、清算三種程序之間如何轉化?   017


    第9問:


    政府介入爛尾樓項目有哪些法律依據及相應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019


    第10問:


    府院聯動機制的法律法規依據及其必要性如何?   021


    第11問:


    實踐中,府院聯動機制存在的問題及完善路徑有哪些?       023


    第12問:


    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其在管理人中的定位和職責是什麼?   024


    第13問:


    提出破產重整申請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025


    第14問:


    破產申請能否撤回?   027


    第15問:


    破產申請受理後能否撤回?       028


    第16問:


    法院不受理或駁回破產申請後,權利如何救濟?   029


    第17問:


    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何時指定管理人?       030


    第18問:


    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對破產企業有哪些影響?   032


    第19問:


    法院指定管理人後,管理人如何接管債務人財產?       033


    第20問:


    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時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034


    第2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快速解除對企業財產的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       035


    第22問:


    破產案件中,如何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保護性”查封?       037


    第23問:


    破產案件中,出資人股權能否被“保護性”查封?       038


    第24問:


    破產企業出資人股權被查封應如何處理?       039


    第25問:


    進入破產程序後,有關債務人的訴訟和仲裁應當如何進行?       042


    第三章 管理人


    第26問:


    什麼是管理人?管理人在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中扮演什麼角色?   047


    第27問:


    破產管理人的選任方式有哪些?       049


    第28問:


    破產管理人應當具備哪些資格?       051


    第29問:


    破產管理人的職責有哪些?       052


    第30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處理債務人是否繼續營業?   054


    第3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解決復工復建資金不足問題?       056


    第32問:


    實踐中,如何增強投資人的投資意願和信心?       058


    第33問:


    破產管理人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的費用問題如何處理?       059


    第34問:


    破產管理人與其聘用的工作人員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繫?   060


    第35問:


    管理人能否自行選聘中介機構對專業問題進行評估、審計?       061


    第36問:


    破產管理人報酬如何確定?       062


    第37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管理人如何有效防範履職風險?       064


    第38問:


    管理人如何與債權人、政府、法院溝通協調?       066


    第四章 債務人財產


    第39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債務人財產如何界定?   069


    第40問:


    破產案件中,管理人如何行使撤銷權及追回權利?       071


    第41問:


    破產企業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抽逃出資的,管理人如何處理?       072


    第42問:


    破產房地產企業股東未實繳的出資能否與其對破產企業享有的債權


    相抵銷?       073


    第43問:


    如何界定與處理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非正常


    收入?   074


    第44問:


    如何行使破產取回權?       075


    第45問:


    破產撤銷權的範圍是什麼?       077


    第46問:


    破產撤銷權與抵銷權的行權主體有哪些?       079


    第47問:


    破產抵銷禁止和無效情形有哪些?   080


    第48問:


    破產抵銷的異議期限及程序有哪些要求?       082


    第49問:


    破產案件中,哪些情形不屬於個別清償?       083


    第50問:


    在破產程序中,管理人如何取回質物、留置物?   084


    第5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購房者已支付全款但未辦理過戶的商品房是否屬於破產財產?       085


    第52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國家劃撥土地是否屬於破產財產?       088


    第53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管理人如何開展資產及負債調查工作?       089


    第54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實現債務人資產價值化?       092


    第55問:


    破產案件中,債務人的商業秘密如何保護?   094


    第56問:


    如何防範破產企業逃廢債?       096


    第五章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57問:


    何謂破產費用,破產費用包括哪些?       099


    第58問:


    何謂共益債務,共益債務包括哪些?       100


    第59問: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如何清償?       103


    第60問:


    實踐過程中,管理人執行職務費用如何界定?       104


    第61問:


    破產程序中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案件,如何收取訴訟費?       105


    第62問:


    破產申請受理前,債務人欠付的案件受理費、執行申請費應如何


    處理?   107


    第63問:


    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如何啟動破產終結程序?   109


    第64問:


    破產程序中,共益債務的利息如何把控?       111


    第六章 債權申報


    第65問:


    什麼是破產債權?       115


    第66問:


    破產債權申報期限如何確定?   116


    第67問:


    破產案件中,如何通知已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117


    第68問:


    債權申報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118


    第69問:


    債權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如何申報債權?       119


    第70問:


    未按《企業破產法》申報債權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20


    第7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防範餘債風險及未申報債權的權利如何


    救濟?   121


    第72問:


    破產案件中如何保護企業職工權益?       123


    第73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拖欠建築工人的工資如何處理?   124


    第74問:


    破產案件中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範圍是什麼?       125


    第75問:


    破產案件中,管理人如何審查債權?       126


    第76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回遷安置債權如何認定?       127


    第77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消費性購房債權如何認定?   130


    第78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消費性購房債權的權利差異是什麼?   132


    第79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因“停貸”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者


    是否仍享有優先權?   134


    第80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保障性住房債權如何處理?   136


    第8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以物抵債”問題如何處理?  138


    第82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讓與擔保債權如何清償?       140


    第83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建設工程債權如何認定?       142


    第84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款優先受


    償權?   144


    第85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國有土地出讓金的性質如何認定?       146


    第86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建設施工單位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性質如何


    認定?   148


    第87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已代收業主的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如何處理?       150


    第88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行政罰款如何認定其性質和清償?       151


    第89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對他人經管理人審定的債權有異議該如何


    救濟?   152


    第90問:


    提起破產債權確認之訴應當滿足哪些條件?超出指定期間起訴的法院


    是否受理?   153


    第七章 債權人會議


    第91問:


    債權人會議由哪些成員組成?   157


    第92問:


    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哪些?       159


    第93問:


    債權人會議的決議規則是什麼?       161


    第94問:


    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如何行使表決權?   162


    第95問:


    債權人會議沒有表決通過何種事項時法院可以適用“強裁


    規則”?       163


    第96問:


    債權人委員會的設立及議事規則是什麼?       164


    第八章 重整


    第97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界定企業是否具有重整價值?       167


    第98問:


    重整申請的主體有哪些?   168


    第99問:


    如何確定重整期間?長重整期間是多少?   169


    第100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適用債務人自行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據及


    現實基礎?   171


    第10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中,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利的


    恢復行使及權利人的行權途徑?       173


    第102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抵押權人同意開發商預售抵押房屋對其


    抵押權的影響是什麼?       175


    第103問:


    重整程序終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77


    第104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招募重整投資人?   178


    第105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投資人盡職調查工作應當關注哪些要點?   180


    第106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選擇重整模式?       182


    第107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不同重整模式的投資風險有哪些?       184


    第108問:


    重整計劃的意義是什麼?   185


    第109問:


    重整計劃草案制作主體如何確定?   186


    第110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重整計劃草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87


    第111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重整計劃草案可以規定哪些債權清償


    方式?   189


    第112問:


    重整期間,債務人股東持有的股權可否轉讓?       191


    第113問:


    破產案件中出資人權益如何調整?   192


    第114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企業股權被質押如何處理?       194


    第115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保障重整計劃草案順利通過?       196


    第116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重整計劃草案未表決通過如何救濟?   198


    第117問:


    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審查要點有哪些?   200


    第118問:


    管理人如何監督重整計劃的執行?   201


    第119問:


    重整計劃無法執行的,利害關繫人如何處理?       202


    第120問:


    重整計劃執行期間的訴訟管轄如何處理?       204


     


    ……







    精彩書摘





    第160問: 破產管理人發現犯罪線索如何處理?


    《企業破產法》第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應當依法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追究破產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由此可知,管理人在接管破產企業財產後,負有舉報企業犯罪及移送的義務。從管理人的職責來看,對破產企業是否存在隱匿轉移財產、虛構債務、承認不真實債務等行為,管理人需要有一個初步的判斷。通過將所發現的犯罪線索整理材料向公安等部門舉報,有利於在接下來的刑事司法判斷中查清案情,判斷是否達到入罪標準,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管理人接管破產企業時,會接管破產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清冊、聘請專業的審計機構對破產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審核。因此,管理人會更易於發現破產企業的犯罪線索。


    《企業破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一)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二)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這要求對破產企業所隱匿、轉移的財產進行追回,對於虛構的債務進行剔除,以保證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是當破產企業隱匿、轉移財產和虛構債務的損害擴大,嚴重危害公眾利益,妨礙司法秩序時,就需要刑事法律的介入,以通過嚴格的懲罰與制裁手段,保障債權人債務人利益,維護司法秩序。


    此外,管理人也有責任督促原企業留守人員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範操作流程,加強信息管理和披露,依法打擊和有效防控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防範道德風險和信用風險,防止惡意收購和國有資產流失,防止偷逃稅款、逃廢債等義務。


     


    第160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如何處理非法集資問題?


    房地產行業屬於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因其自身常常需要極高的資金周轉率,所以早年間的房地產企業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廣泛吸收資金,導致債臺高築,終走到破產的地步。這也直接導致了近些年的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中會伴隨非法集資問題的出現。


    根據《刑法》百七十六條規定,房地產的非法集資行為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破產雖然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民事特別程序,但因其具有民事程序上的一些特征,其也常被稱為廣義上的民事特別程序,實踐中關於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中非法集資問題的處理主要有以下要點。


    一、實踐中不同處理程序的選擇


    觀點一:程序上選擇“先刑後民”,通過刑事退賠程序解決


    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公通字〔2014〕16號)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0〕17號)第五條、第七條的規定及《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務院令第七百三十七號)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可知我國司法實踐中對集資類案件中的刑民交叉問題實行刑事程序在先民事程序在後的“先刑後民”處理原則。同時根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屬明確的,應當依法及時返還。


    綜上所述,對於刑事案件涉及資產可以與企業合法財產進行剝離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在刑事退賠程序中獲得清償;或者刑事案件對於破產程序中財產分配方案確有影響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也可以通過申報債權來主張自己的財產權益。對於此類財產的債權可以采用暫緩認定和預分配額的方式,來保障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財產權益。


    觀點二:程序上“刑民並行”,共同推進非法集資問題解決


    《企業破產法》兼具公法與私法屬性,在破產程序中既要解決債權債務清償等民商事法律問題,還要解決企業破產時的社會公平問題。根據《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法釋〔2020〕17號)第十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百三十條的規定,如果破產案件不以非法集資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此時可以采取“刑民並行”的處理原則,分別處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結合重整制度所包含的債務清理和企業拯救兩條主線及房地產企業重整案件中私權保護和社會利益保護的雙重因素考量,刑事犯罪涉及資產無法從企業合法資產剝離出來的,那麼可以采用“刑民並行”的原則,即通過破產程序中的債權申報、債權審查、公示債權以及擬訂重整計劃(草案)、清償債權等工作,能夠達到提高重整效率、保護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維繫社會民生穩定的目的。


    二、集資類債權在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實體上的處理方式


    (一)集資類的債權清償順位


    關於集資類的債權清償順位,應當建立在《企業破產法》百一十三條的基礎上認定為普通債權,同時因集資類債權不具有法定的優先權,其清償順位應當在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照該條文規定的順位,在其他具有法定優先權的債權之後清償。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中具有法定優先權的債權一般包括:職工債權、稅款債權、消費性購房債權、抵押質押擔保債權、工程款優先債權等。


    (二)“集資獲益抵頂集資本金”的法律依據


    參照《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高檢會〔2019〕2號)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處理非法集資犯罪的通告》第五條的規定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公通字〔2014〕16號)第五條的規定,結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可知,關於非法集資問題的處理應當堅持“不可獲利”原則,即在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中關於非法集資問題處理上,應當在集資本金中依法扣除“集資參與人”在非法集資活動中的收益,包括利息、提成、好處費、返點費、傭金等。


    (三)設立小額債權的標準,維護民生穩定


    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中關於集資問題一般涉及人數較為廣泛,為妥善解決民生問題,防止大面積信訪事件的發生,參照《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決定在普通債權組中設小額債權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表決”,管理人可以在破產財產數額範圍內建立5%—10%比例的償付基金,用於制定100%清償率的小額債權範圍及標準,從而達到維護民生穩定的效果。




    前言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是企業破產案件中較為疑難復雜的類型,涉及多重法律關繫的競合矛盾和權利義務衝突,尤其是對集合於同一標的物即商品房上多重的物權、債權、合同、擔保等各種法律與實務難題的解決,還涉及購房消費者生存權、建設工程款優先權等問題。要想辦好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需要深入的理論研究和長期的實務經驗積累。
    為正確處理不同權利特別是不同層次優先權利在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的衝突,要在生存優先權、法定擔保權、法定優先權、約定擔保物權、稅收優先權、普通債權以及取回權、撤銷權等相關權利之間尋求公平、合理、可行的權利行使順序。尤其是房地產企業破產時,利害關繫人之間的各項權利衝突往往更為剛性,且因涉及生存權等權利而使矛盾格外激烈,易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所以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管理人在執行管理職務時,就需要正確理解和適用與房地產企業破產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文件以及相關法理,並運用法律、金融、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多種手段,去尋求實現對多方利害關繫人的社會實質公平與共贏。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是企業破產案件中較為疑難復雜的類型,涉及多重法律關繫的競合矛盾和權利義務衝突,尤其是對集合於同一標的物即商品房上多重的物權、債權、合同、擔保等各種法律與實務難題的解決,還涉及購房消費者生存權、建設工程款優先權等問題。要想辦好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需要深入的理論研究和長期的實務經驗積累。


    為正確處理不同權利特別是不同層次優先權利在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的衝突,要在生存優先權、法定擔保權、法定優先權、約定擔保物權、稅收優先權、普通債權以及取回權、撤銷權等相關權利之間尋求公平、合理、可行的權利行使順序。尤其是房地產企業破產時,利害關繫人之間的各項權利衝突往往更為剛性,且因涉及生存權等權利而使矛盾格外激烈,易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所以法院在審理案件時、管理人在執行管理職務時,就需要正確理解和適用與房地產企業破產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文件以及相關法理,並運用法律、金融、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多種手段,去尋求實現對多方利害關繫人的社會實質公平與共贏。


    辦理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除需要掌握破產法的理論與實務外,還必須解決破產法與其他法律適用的矛盾和實務中的“府院聯動”[1]等問題。房地產企業經營的復雜性決定了其破產案件的辦理中,存在法律調整的綜合性、交叉性。在許多具體法律問題上,往往存在《民法典》《企業破產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和稅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等多方面的法律規定,而這些法律規定之間可能並不協調,與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原則也可能存在差異,如何確定這些衝突法律規定的適用原則,是我們能否正確辦理破產案件的關鍵之一。雖然《民法典》等一般法在很多方面為我們確立了普遍性的法律原則,這些原則往往也為破產法所采用,但它們主要還是調整債務人有清償能力之常態下發生的一般法律問題,而破產法則是解決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之非常態下發生的特別法律問題。由於前提條件與適用情況不同,兩者之間就必然會存在一些權利義務調整方面的差異。為此需要明確,在破產程序中破產法包括其法理原則作為特別法應具有排他性的優先適用效力。這種優先適用效力並不因一般法與特別法之間立法時間的先後差異而遵從“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也不因一般法與特別法之間立法級別或效力級別上的差異而適用“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這些原則通常是在同一類法律相互之間判斷效力時適用的。而在破產這一特殊事項上,企業破產法及其繫列司法解釋與其他立法相比,作為特別法應當具有優先適用的效力。包括在一些其他立法有規定而破產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對那些不符合破產法法理和適用原則的規定,也應當考慮讓位於破產法法理的適用。在司法實踐中如何妥善適用法律,需要不斷總結經驗,規範操作程序,尤其需要認真從理論和實務角度進行思索和研究。


    由北京大成(石家莊)律師事務所楊彥兵、劉麗雲律師聯合編著出版的《房地產企業破產168問》一書,以對房地產企業破產中的各種理論和實務問題進行針對性問答的方式,與讀者分享破產管理人工作中對破產法規定和法理的理解以及房地產企業破產實務問題的經驗,不僅從理論與實務結合的角度為讀者提供了諸多破產問題的解決思路和操作方法,而且也體現出作者對破產管理人事業的執著與社會責任意識。本書的兩位作者曾成功辦理眾多房地產企業破產重整案件,有較為深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全書繫統研究了《企業破產法》及其司法解釋、《全國法院破產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企業破產法》的立法體例為寫作體繫,精準設定問題,其內容涵蓋了破產法立法宗旨、破產申請與受理、管理人制度、債務人財產、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債權申報、債權審核、債權人會議、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破產清算、預重整、“執轉破”[2]、實質合並破產、稅務問題、債權人權利保障、破產衍生訴訟、法律責任等方面的168個問題。書中不僅涉及房地產企業破產的法律問題,而且對企業破產中的各種社會衍生問題以及“府院聯動”解決機制也做了分析和介紹。


    在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各種社會衍生問題的解決往往影響到案件辦理的成敗。法院在破產案件審理中主要是處理債權債務等法律問題,相關衍生社會問題的解決則主要屬於當地政府的行政職責領域。在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地方政府應當予以積極支持和配合,要防範並糾正不作為、亂作為的現像。地方政府必須貫徹中央文件中“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的規定,為法院依法受理、公正審理破產案件提供社會保障。如何協調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也是管理人工作中一個重要的方面。


    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紛繁復雜的法律與實務問題,是對破產管理人理論知識、實操能力、辦事水平、應變能力的考驗,需要依據法律和法理、秉承社會實質公平的原則審慎、妥善處理。本書作者對一些實務難題的處理,既考慮到實際問題的解決,又注意不突破法律與法理的框架。管理人的工作往往不能簡單地采取“一刀切”的方案,解決問題的思路要化、多維度和開創性。本書在這方面為讀者提供了可資借鋻的研究成果。


    本書主要面向司法工作者、破產管理人、企業家、政府有關部門人士等讀者群體,不僅注重理論性與實務性,也更加強調其工具性與可操作性。我相信本書的出版,將會有助於讀者更為深入地了解房地產企業破產的理論與實務問題。或許一些觀點還存在不夠成熟和有待完善之處,但其對房地產企業破產的理論分析以及諸多案例情況和實務經驗的收集與分析,有助於讀者從多角度、全方位理解房地產企業破產中的法律適用,尤其是對具體辦理破產案件的法官和律師等從事破產實務工作的人員會起到借鋻與幫助作用,在《企業破產法》修訂的背景下,還可以為立法的修改提供有益的思路。期望本書的出版,能夠為推動我國房地產企業破產的理論研究與實務操作的完善作出貢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市破產法學會名譽會長


    王欣新


    2022年9月2日於京


     


    ————


    [1]政府與法院之間的協作聯動。


    [2]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





     
    網友評論  我們期待著您對此商品發表評論
     
    相關商品
    在線留言 商品價格為新臺幣
    關於我們 送貨時間 安全付款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我的帳戶 網站聯盟
    DVD 連續劇 Copyright © 2024, Digital 了得網 Co., Ltd.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