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像稗草一樣野蠻生長
水稻田裡經常會長出一種名為“稗草”的雜草。它的葉子看起來跟水稻差不多,但是到了收獲的季節,卻隻會結出一些空而癟的穗子,籽粒非常細小,不能當糧食喫。
稗草生長在稻田裡,每時每刻都在與水稻爭奪成長所必需的陽光、水分和營養物質,而又對人類沒有太多價值。所以我們非常討厭這種雜草,想盡各種辦法要把它們徹底清除。然而不管是刀耕火種時代還是後來發明的鋤頭、鐮刀,乃至現代發明的各類除草劑,都沒辦法真正把稗草滅絕掉。我們稍不留神,從農田裡、沼澤邊、道路旁就會冒出一叢又一叢茁壯生長的稗草,在陽光下隨風飄舞。
早把稗草和“小說”聯繫到一起的,是《漢書》的作者班固,他在《漢書·藝文志》中講:“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所謂“稗官”,就是像稗草的籽粒一樣又小又多的基層小官,換句話說就是“芝麻官”。他們和街巷、村莊裡的老百姓們一起生活,沒事的時候就會坐到一起擺一擺龍門陣,閑聊東家長西家短。要是能有一口酒喝,更可以聊一些天南海北的奇聞軼事。
當然,他們閑聊的八卦故事不一定都是親眼所見的真事,聊的人很可能帶著種種情緒,畢竟沒有情緒的講述是沒有靈魂的。故事裡面或是吹牛,或是吐槽,也可能是為了詆毀仇人,有時候有人還會瞎編一些神奇怪異的事情來取樂。小到不能再小的芝麻官們把這些街談巷議記錄下來,再由更高級別的官員呈報給朝廷,就成了早的“小說”。
但班固講的“小說”跟我們今天作為文學體裁之一的小說含義並不完全一樣,因為它們並不是像水稻和小麥那樣被農人栽培出來的糧食作物,而是野地裡自然生長出來的雜草。盡管“稗”字初是形容該類草細小如微塵,但卻無意中切中了“小說”的要害:蠻荒野地中自由生長的、鄉野田間的農夫喜歡看的、浸染了世俗氣的凡間故事,纔是早意義上的“小說”。
我小時候跟姥姥在農村生活,聽她講了許多有意思的民間故事。我姥姥不識字,這些故事都是她從自己的姥姥、媽媽或是村裡的鄰居口中聽來的,故事裡有貪婪的盜賊,有幸運的書生,有嚇人的女鬼和大灰狼,也有會說話的動物精靈。那些故事的文辭並不怎麼優美,情節也不多麼曲折動人,甚至連“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是非觀念也不一定遵循。但在兒童時代的我心目中,這些燭光燈影裡的故事像一串串流光溢彩的珍珠,給了每一個因為停電而沒有動畫片可看的夜晚以動人的想像。
民間故事鮮明的特征,在於其所具有的傳奇色彩。故事的主人公或故事的主體可以是我們現實中找不見蹤跡的神仙、妖怪,可以是超越凡俗力量的神奇人物,也可以是巧合到詭異的事件——簡而言之,日常生活中見不到的東西,在那些民間流傳的故事裡都有可能見到,而且會更受歡迎。
這些故事常常會以“從前,村子裡有個人叫某某”起筆,以他的一繫列奇遇為主線,而以“他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為結尾。在沒有抖音和快手,沒有電視劇,也沒有電子遊戲,又隻有極少數人纔能讀書的古代社會,那些能夠帶給人們愉悅和快感的傳奇故事,便是老百姓平凡而沉重日子裡好的佐料。
這話也可以反過來說,正是因為古代平民的生活中缺乏像樣的娛樂活動,生活的壓力又太過於沉重,以至他們大腦當中負責“愉悅”和“快感”的模塊都顯得麻木失靈了。奇妙的幻想故事就像是在黑白老電影的寡淡畫面中抹上了一絲彩色,讓他們可以在一個平行世界裡,追尋幻想的快樂。所以它們重要的屬性並不是道德說教,而是用來對大腦神經進行為直接的刺激,甚至是刺痛。
不管是在我們中國還是歐洲,抑或是中東地區,都有許多從古到今口口相傳的奇妙幻想故事在民間流傳。這些被冠以“童話”的故事,內核往往並不像我們常見的那些童話那樣光明和“健康”,恰恰相反,殘忍暴力、庸俗下流、荒誕不經纔是往往其底色和趣味。正如意大利作家伊塔洛·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 1923—1985)在編纂《意大利童話集》的時候所總結的:“當童話還作為口頭文學傳統存在時,尚沒有年齡的區別,一則童話隻是一個奇跡故事,其中滿是那個文化時期需要的粗俗的表達方式。”與原汁原味的《意大利童話集》相比,我們更加熟悉的《格林童話》讀起來就要“舒適”許多,這是因為格林兄弟在編纂過程中對那些源自德國民間的中世紀故事進行了深入而徹底的改造,砍掉了許多殘暴或是淫穢的段落,改換成了適合孩子讀的內容。
盡管很多民間故事中也有著樸素而美好的民間哲學以及道德理想,比如好人歷盡千辛萬苦終於過上了好日子,壞人機關算盡後還是難逃報應,王子和公主總會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這並不代表民間故事要承擔起“塑造受眾道德觀”,甚至是“寓教於樂”的重大責任。自始至終,民間故事重要的目的都是娛樂身心,消遣時光。就像我姥姥給兒時的我講故事,並不指望我從中學到什麼做人的道理,而僅僅是為了讓幼年的我不再吵鬧,好好睡覺。她所倚靠的,就是傳奇故事散發出的魔力,它們會輕易俘獲孩子的注意力——或許這也是民間故事後來變成童話的原因。
很多人看不起粗俗、鄙陋的民間故事,認為它們像野蠻生長的稗草一樣難登大雅之堂,但實際上“高雅”和“粗俗”往往隻有一線之隔。今天被奉為經典的“四大名著”,究其本源,有三部都來自歷代說書藝人、話本作者以及演出人員的整理加工,後再由某個或者一群文人修訂補缺,再加藝術修飾而成——就好像野生的狗尾草被馴化成粟米一樣。
喜歡聽故事,是我們人類的天性。專門給普通人講故事的通俗文學,像是野生的稗草,具有堅韌不撥、隨遇而安的強悍生命力,不管在哪個時代,都可以從干旱的田野裡生長出來,甚至從石頭縫裡拱出來。民國亂世中,依然誕生了平江不肖生、還珠樓主、王度廬等一大批武俠小說家,後來被反復詬病的“鴛鴦蝴蝶派”小說也是因為迎合了大量讀者的閱讀喜好和需求,纔在報紙雜志上流行開來。
通俗小說的題材,從根子上說其實是同一套東西:窮書生花園幽會富家小姐天子賜婚;無辜小民被富豪惡霸欺辱,清官智斷疑案,強項抗皇命;名將世家保國抗蠻夷,昏君奸臣陷害,忠良後代平反冤獄……都是些市井小民做夢纔能夢到的,一輩子都不會有的刺激經歷。它們與時代相結合,就變成了形式多變但是內核始終如一的通俗小說。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之後,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又誕生了武俠小說和言情小說兩種煊赫一時的通俗小說類型。
在生物學上有一個概念叫“生態位”,簡單來說就是指一種生物在生態繫統當中占據的位置。我們可以把這個概念引入到文化娛樂產業中來,流行的通俗小說就始終占據著一個的“生態位”。在唐朝,它叫唐傳奇;,它叫話本小說;在明朝,它叫《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金瓶梅》;在清朝,它叫《紅樓夢》《聊齋志異》、三俠五義、包公案;在民國,它叫鴛鴦蝴蝶派、《蜀山奇俠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它叫《林海雪原》《烈火金剛》《苦菜花》;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它叫金庸、古龍、梁羽生;在九十年代,它叫《讀者》《知音》《故事會》。而到了二十一世紀之初,這個生態位逐漸被新興的網絡小說所占據。
大約在二十年前,我剛上大學,正好趕上了那個“萬類霜天競自由”的網絡文學初創期。那個時候在網上寫文章的人,誰也沒想到有一天能夠賺到錢,就是喜歡寫、喜歡給人看,版主加個精華,有人多給回帖就很高興了。那個時候,很多人甚至不知道還有知識產權或者說版權這回事,看到別的論壇有好帖子,復制下來轉到自己喜歡的論壇,標題加上“轉載”就行,誰也不覺得這樣做不對勁。
因為以網絡為發布渠道,(早期的)網絡文學作者們可以盡情去寫自己想寫的文字,隻要寫了就可以在BBS社區或是後來出現的文學網站上發布,不需要經過書報刊物的“三審三校”手續,更不需要經過思想導向審核,隻要發布了就有可能獲得千百萬讀者的喜愛。這種暢通無阻的便利感是當前網絡時代的作者們無法想像的。正是這種相對寬松的文化環境,纔催生了恣意無忌、天馬行空的網絡文學諸多流派。
我一直認為,網絡文學的主流作品類型就是泛幻想類作品,包括玄幻小說、仙俠小說、奇幻小說、穿越小說等類型,主流文學中占據統治地位的現實題材作品在網絡文學中反而是少數派。這是由網絡文學自身的特征決定的:大多數網絡文學作品其寫作目的都帶有商業性質,是為了讀者娛樂、消遣,從中獲得快樂,並不刻意承載深刻的社會價值,所以它們往往不會有沉重、嚴肅的現實主義內核。
1997年“榕樹下”網站成立,以此為標志,網絡文學已經走過了20多年的發展歷程,它的形態、內容、呈現方式都已經有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現在“網絡小說”早就分化出了許多個完全不一樣的子領域。很多作品,在一個讀者圈子裡面紅得發紫、熱得發燙,數據爆表,但可能在另一種讀者群體裡面就非常冷僻,聽都沒聽說過。隻有像《詭秘之主》等少數作品,纔能打破多個圈層,成為“現像級”神作,這顯得十分珍貴。
盡管我一向自稱“無書不讀”,但網文的範疇畢竟太大了,有許多優秀作品我都未曾讀過,或是讀過之後沒能寫出評論。因此,我特意邀請了網文閱讀量較大的評論者菜籽(原名蔡穎君),從女性視角來解讀5篇網絡文學作品,並將這些評論放在了附錄中,特此說明。
後 記
我出生在一個農村家庭,父親是初中老師,母親是普通農民。三十年前的北方農村是貧窮而凋敝的,讀書這種愛好是非常奢侈的。從我小學到整個初中時代,找到“閑書”來讀都非常難,周邊不但沒有圖書館,連逛書店都要費好大力氣去縣城,所以我對任何能讀到的文字都是非常珍惜的,到了每個親戚家裡,都會躲到裡屋把能看的書看一遍。大概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就養成了讀書“不挑食”的習慣,長大以後我讀書也是這種路子,沒有任何一種書是我在讀之前就說我不會看的。特別是小說,無論古典名著還是現代作家的作品,無論是科幻、推理小說還是玄幻、仙俠小說,我都可以讀出樂趣。
直到2002年上大學以後,我纔從學校圖書館裡發現了一個宏大壯麗的新世界,一頭扎進了書的海洋。當時正是網絡文學發展壯大的關鍵時期,我作為代網文讀者群體的一員,有幸接觸到了它初綻放時的樣子。《新宋》《無限恐怖》《佛本是道》等後來開宗立派的小說,都是讀的連載。當然,讓人不無遺憾的是,我自己缺少創作小說的天賦,所以沒能躋身代網絡小說作者行列,錯過了揚名立萬的大好良機(笑)。
大學畢業以後,我經常會上夜班,倒也不需要緊盯監控,但必須保持清醒。那時候還沒有智能手機,為了熬過漫長的時間,我從租書店租了好多本又厚又大,字卻奇小無比的盜版網絡小說(讀盜版不對,但那時候還不懂)。本書中提到的很多經典網文都是那時候看的,那時讀得可謂如痴如醉,有時候一晚上能干完一兩百萬字的一大本。現在回想起來,我的網絡閱讀量積累,就是那時候存下來的,就跟連喫七八個大肉包子似的,屬於典型的暴飲暴食,仗著年輕能扛住。現在就不行了,除了那種特別吸引人的小說以外,別說一兩百萬字,一天讀十萬字都難。
跟很多朋友相比,我的閱讀量其實並不大,能夠認真讀完並寫出感想的,一個月平均也就4—5本,一年下來40本就頂天了。另一方面,我在閱讀中的興趣過於分散,很少有一個比較明確的閱讀範圍,也很少有門戶之見,看到有人推薦某本書,我又挺感興趣,就去看了。也可以說,我這種人屬於“信息輸入焦慮癥”患者,無時無刻離不開往腦子裡輸入新信息,尤其離不開文字。所以隻能采用隨緣讀書法,就是拿起來一本書隨便翻著看幾眼,喜歡就一口氣讀完,不喜歡就放回去,所以我每年都會有好多書隻看了開頭就再沒有深入讀下去。
我一向覺得,能夠從閱讀中獲得趣味纔是真正的閱讀。讀書本身不是為了幫助你獲得什麼,而是作為一種羈絆,陪伴你度過漫長的人生。所以對我來說,讀書的意義大概就跟別人吸煙喝酒差不多,有一定的成癮性,小時候在街上看見一小張破報紙也要撿起來看,到親戚家躲屋裡看半天書,上個廁所沒東西看就看洗發水說明書,一會兒不看到字就感覺不舒服。現在有了手機,每天都會不由自主地點開各種閱讀軟件去讀其中的文字。
大概十年前,我突然發現,很多書明明讀過了,但是一兩年以後讓我復述書中內容就完全說不上來。我開始習慣於讀完一本書後立刻寫書評或是讀後感,因為這個時候還保留著讀書時候“遠處”的感受,然後到年底再總結成文,就相當於把這本書歸入自己的檔案中了。如果當時不寫,過了一段再想起的時候,當時的感覺就都忘掉了。
我從2002年開始閱讀網文,並從2009年開始嘗試寫作書評,本書收錄的評論都是我在某一段閱讀過程中印像比較深刻,有所感、有所得纔寫出來的。感謝百花文藝出版社的“寸君”老師,在看到我發的書評之後,邀請我整理出版。我內心頗為矛盾,一方面自感纔疏學淺,另一方面又希望自己的心血能夠付梓,為更多人所知,所以強忍著讀自己書評時的尷尬,將其中35篇整理了出來。
必須說明的是,書中提到的小說,質量未必比我沒提到的作品更高,也並不意味著它們有多高的歷史地位——千萬不要問我,為什麼選了這本,為什麼沒有選另外一本,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的評論也充滿了個人的主觀感受,既不嚴肅又無遠見,非常隨意。因為有些書讀的年頭太長,我記性也不好,所以文中很可能有疏漏錯訛之處,請諸位看官不吝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