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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美愛麗絲·奧茲瑪著 
    【所屬類別】 圖書  文學  外國隨筆 
    【出版社】北京聯合出版有限公司 
    【ISBN】978755966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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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32開
    紙張:膠版紙
    包裝:平裝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59660671
    作者:[美]愛麗絲·奧茲瑪/著

    出版社:北京聯合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22年10月 

        
        
    "

    產品特色

    編輯推薦

    1.經歷了親子共讀的家庭,孩子長大後什麼樣?愛麗絲成長在一個單親家庭,爸爸是小學圖書管理員,她在母愛缺失的環境成下身心健康地長大,獲得了開啟幸福人生的魔法鑰匙。五花八門的培訓班,能夠教授孩子各種技能,卻難以給予孩子愛的能力、感知幸福的能力,但父母始終溫暖如一的陪伴、心無旁騖的關注可以,簡單到,隻要每天晚上為他讀書。
    2.父母為孩子讀書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得到了怎樣的回饋?我們在愛麗絲的這本書裡可以看到答案。愛麗絲的爸爸用九年的堅持,一日不曾間斷的為女兒讀書,和女兒建立起了延續一生的精神連接,女兒獨立自由、健康幸福,爸爸不粗俗、不專制、不沉淪,他們各自都成了更好的自己。他們彼此信任、互相陪伴、精神平等。現在我們很多家庭的孩子,長大後和父母在精神上越走越遠,兩代人之間互相不能理解,難於溝通。這種情況,如要反思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缺失了什麼,這本書能給到一些啟發。
    3.愛麗絲爸爸為女兒朗讀,無心插柳的一個收獲,就是愛麗絲在18歲那年考上了賓夕法尼亞大學。美家庭為把孩子送進常春籐,也要花費重金,從孩子上幼兒園開始就做漫長的準備。愛麗絲的爸爸作為一個小學圖書管理員,沒有資源、經濟窘迫,卻用自己的方式把女兒愛麗絲送進了常青籐大學。在精英教育也拼爹的美國,愛麗絲的爸爸一招致勝,那就是,每天晚上雷打不動的閱讀,3218天的一路陪伴。
    4.給孩子讀書,陪孩子閱讀,會幫助孩子獲得足夠表達能力、共情能力、理解能力、思辨的能力,小而言之,經過讀書熏陶的孩子,讀書成績不會差;大而言之,經過讀書熏陶的孩子,有足夠的能力去反觀自己的生活經歷和所閱讀的作品對於自己人生的意義,成為一個內心平和、有力量的人。
    5.這本書講的是共讀,但核心是講陪伴。 不是所有的家長都適合給孩子閱讀,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歡閱讀,那些不適合親子共讀的家庭,這本書對於他們的意義在哪裡呢?這本書裡,愛麗絲的爸爸給出了答案,他說:“你的時間和心無旁騖的關注,是給他(們)好的禮物”。我們把時間和精力花在陪伴孩子成長上,給孩子心無旁騖的陪伴,可以是讀書,也可以是其他事情,和孩子一起遊泳,一起跑步,一起畫畫,一起彈琴,都可以,重要的是平等交流和用心陪伴。這也是這本書能給到家長的一個啟發。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個親歷14年親子共讀生活的女兒在成年後寫的成長回憶錄,記錄了一個近乎傳奇的閱讀馬拉松故事。
    愛麗絲·奧茲瑪成長自單親家庭,4歲時,父親吉姆·布羅齊納開始為她朗讀繪本和經典童話。9歲時,父女倆做了一個影響了他們一生的約定:爸爸每天晚上都為女兒朗讀經典書籍。他們克服了重重困難,一路堅持下來,直到女兒考取賓夕法尼亞大學離開家。
    3218天,每天晚上的父女共讀,給了女兒超越尋常孩子的豐富的生命體驗,也給了孤獨的父親極大的慰藉。女兒的回憶錄用記憶中所讀的經典圖書的經典段落做每篇故事的題眼,所記錄的卻是笑淚交織的生活本身。我們可以從中看到書籍、閱讀與生活之間的微妙關繫;也可以深深體會到父親所說的那句話的含義:“你的時間和心無旁騖的關注,是送給他(們)好的禮物。”


     


     

    作者簡介

    愛麗絲·奧茲瑪(Alice Ozma),美國人,畢業於賓夕法尼亞大學文學繫。愛麗絲·奧茲瑪從小生長在單親家庭,自童年開始,父親每天晚上為她朗讀,一天不曾不間斷,直到她考上賓夕法尼亞大學後離開家。她把童年和少年時期的故事寫成了書,成為美國教育界的經典案例。在此影響下,愛麗絲·奧茲瑪大學畢業後成為一名優秀的兒童教育工作者。

    目錄
    目錄
    序:3218 天的讀書故事
    推薦序:為愛朗讀,為孩子點亮世界的光
    9歲
    第 1 天 “連勝”開幕
    第 38 天 跳跳虎什麼都會
    第 100 天 管他呢,1000 夜!
    第 185 天 “討厭男孩者”俱樂部
    第 211 天 記憶永恆
    第 440 天 媽媽在遙遠的前方
    第 529 天 魔法通道
    第 646 天 蜘蛛與暴風雨
    第 758 天 傾聽爸爸
    第 829 天 爸爸的課堂

    目錄


    前言:  此書,由愛而生
    序:3218 天的讀書故事
    推薦序:為愛朗讀,為孩子點亮世界的光 


    篇 “連勝”3218 天
    9歲
    第 1 天 “連勝”開幕
    第 38 天 跳跳虎什麼都會
    第 100 天 管他呢,1000 夜!
    第 185 天 “討厭男孩者”俱樂部
    第 211 天 記憶永恆


    10歲
    第 440 天 媽媽在遙遠的前方
    第 529 天 魔法通道


    11歲
    第 646 天 蜘蛛與暴風雨
    第 758 天 傾聽爸爸
    第 829 天 爸爸的課堂
    第 873 天 自行車狂人


    12歲
    第 1074 天 肯尼迪後遺癥
    第 1206 天 成長和失去


    13歲
    第 1384 天 星星有記憶
    第 1513 天 冒點兒傻氣也和諧
    第 1528 天 “C”


    14歲
    第 1724 天 伴讀拉比
    第 1948 天 你想談談那些事嗎


    15歲
    第 2015 天 美妙低語
    第 2340 天 推遲夢想會怎樣


    16歲
    第 2578 天 你們家有沒有什麼傳統
    第 2740 天 午夜之前我必須得給她讀書


    17歲
    第 2986 天 爸爸的女主人公
    第 3156 天 幸存者之家


    18歲
    第 3170 天 盛裝舞會之夜
    第 3218 天 結束即開始


    第二篇 “連勝”之後
    1. 必做之事
    2.為朗讀而戰
    3.“連勝”效應
    4.讀書承諾
    後 記 “連勝”計劃二十年後
    附 錄 “連勝”計劃部分書目


           

    前言
    推薦序:為愛朗讀,為孩子點亮世界的光
    其實,這篇文章好是由菜蟲本人來寫成。就像終是愛麗絲寫出了《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The Reading Promise),而不是父親布羅齊納。因為,每天為孩子朗讀這件事,可能對父母來說,有其確定的價值,而對孩子來說,這些價值究竟會以何種方式顯現出來,仍屬未知。
    2006年,菜蟲大概10個月的時候,我們開始給他念書,就是朗讀給他聽,自此每晚都念。先是繪本故事,到2020年初,這個漫長的睡前朗讀的習慣無緣無故就結束時,我們在讀的那本書,是《你當像鳥飛往你的山》。
    而同樣是在2006年,9月2日,是愛麗絲·奧茲瑪與她爸爸的3218天讀書“連勝”計劃的後一天。這一天,愛麗絲念大學了,她離開爸爸,住到了學校。他們後讀的那本書,是《綠野仙蹤》。
    也就是說,在愛麗絲和他爸爸結束睡前朗讀的同一年,差不多前後隻差個把月,我們開始了為菜蟲讀書的日子。後來,當我知道具體的時間線的時候,這種時空上的巧合令我很激動。就在這樣每天的朗讀中,14個年頭過去了。

    推薦序:為愛朗讀,為孩子點亮世界的光
    其實,這篇文章好是由菜蟲本人來寫成。就像終是愛麗絲寫出了《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The Reading Promise),而不是父親布羅齊納。因為,每天為孩子朗讀這件事,可能對父母來說,有其確定的價值,而對孩子來說,這些價值究竟會以何種方式顯現出來,仍屬未知。
    2006年,菜蟲大概10個月的時候,我們開始給他念書,就是朗讀給他聽,自此每晚都念。先是繪本故事,到2020年初,這個漫長的睡前朗讀的習慣無緣無故就結束時,我們在讀的那本書,是《你當像鳥飛往你的山》。
    而同樣是在2006年,9月2日,是愛麗絲·奧茲瑪與她爸爸的3218天讀書“連勝”計劃的後一天。這一天,愛麗絲念大學了,她離開爸爸,住到了學校。他們後讀的那本書,是《綠野仙蹤》。
    也就是說,在愛麗絲和他爸爸結束睡前朗讀的同一年,差不多前後隻差個把月,我們開始了為菜蟲讀書的日子。後來,當我知道具體的時間線的時候,這種時空上的巧合令我很激動。就在這樣每天的朗讀中,14個年頭過去了。
    現在,菜蟲是一名高中生了。但他仍是一個未成年人,他按照自己的節律成長著,他不是一個神童,也沒有成為一名學霸。如果按照比較流行的成功學的說法,我們給孩子讀了14年書,可孩子並沒有什麼驕人的成績可言,那由我來寫這篇推薦序,又有什麼說服力呢?
    但正如我之前所有關於菜蟲成長的文章那樣,這不是炫耀,而是分享。一個初為人父的人,想要分享他的喜悅,僅此而已。就像我一度喜歡騎自行車,帶著3歲的菜蟲到處兜風,遇到的叔叔阿姨都會稱贊說,這孩子真帥。這時候,我覺得很幸福。
    我曾經問過塗塗,作為出版人,你對《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這本書到底有什麼想法。中國人總要追問一個功利的問題。布羅齊納為女兒讀書,讀了3218天,中間沒有停頓,這誠然很了不起。但是,這對於孩子的成長,究竟有什麼價值呢?
    塗塗說,通過這場為愛朗讀的“連勝”計劃,愛麗絲終於成為一個普通的姑娘,這難道就不是成就嗎?
    應該說,我很喜歡這個答案。這也是我答應寫我跟菜蟲的朗讀故事以及我與《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的關繫的原因。因為,朗讀並不是為了成就一個不世出的天纔,而僅僅是我們的生活本身而已。而一個普普通通的童年,是我們可以給到孩子的祝福。


    一、開始


    我跟蟲媽開始給孩子讀書,是在2006年。理由很簡單,可能隻是始於蟲媽的一個浪漫想像。她認為,鼕夜,在昏黃的燈光下,為孩子讀書,就是一個母親所能想像的浪漫的事。
    以及,我與蟲媽都愛看書。2006年左右,我們驚喜地發現,當我們的孩子出生時,國內的童書出版變得非常豐富,好書不斷。我們想把這些好書都讀給菜蟲聽。即便我們不清楚這樣的朗讀對孩子究竟有什麼裨益,但至少,就自身而言,我們都很享受這個朗讀的過程:把孩子抱在懷內,面前攤開一本繪本,然後翻閱,一頁頁朗讀給孩子聽。
    於是,就這樣開始了。我們當時誰也不知道,這個習慣會持續14年之久,成為我們家裡親子共處重要的儀式之一。
    這個故事我在人前人後講過多遍。也有人不很相信,也有人會流露出敬佩的神色。不管什麼態度,比較有代表性的問題,就是問:14年,你們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其實這很簡單,因為這件事就是我們的生活方式之一,就像喫喝拉撒一樣日常,根本用不著“堅持”這樣的大詞來形容。
    此外,我當時的工作是中學教師,這是一個作息時間非常規律的工作,我不太用加夜班,也不太出差,也不太外出應酬。而蟲媽呢,她的工作時間也很規律,同時也是一個很宅的媽媽,我們倆完全有時間每晚給孩子讀書。
    還因為,要一個孩子,是我們的自覺選擇,而為這個孩子做我們力所能及的事,就是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這真的沒什麼。
    也還要感謝奶奶。在菜蟲回鄉下跟奶奶一起住的時候,奶奶也會戴上老花鏡,用諸暨方言,讀書給菜蟲聽,就像她曾經給菜蟲的堂哥豆豆做過的那樣。這就是我們14年為愛朗讀的全部真相。


    二、故事


    為菜蟲朗讀,成了我們的一個生活習慣。每晚睡前,菜蟲都會從他自己的小書架裡拖一本書出來,交給爸爸或者媽媽,讓我們讀給他聽。由誰來讀,還得看他心情,他會指定我們其中的一個朗讀。我的寫作時間往往在晚上,每次都是給他讀完書,等他睡著了,纔去到自己的書房。
    有一次,我們去外地一個城市聽羅大佑的演唱會,大概是在菜蟲4歲左右。演唱會完了開車回家,到家已經超過12點了,菜蟲在車上就睡著了。我把他抱進家門,放到床上,沒有把他弄醒,我與蟲媽就去洗漱準備睡覺。不一會兒,就聽見菜蟲在不安地啜泣。我很緊張,以為他身體有什麼不舒服,就去他小床邊問,是不是不舒服了,是不是餓了,都說不是。剎那間我靈光乍現,我說,是不是今天沒給你讀書呢?菜蟲說是的。於是我拿過昨天還沒讀完的故事書,繼續念給他聽。在我的朗讀聲中,他安然入睡。
    這個故事,跟愛麗絲有一次因為爸爸去聽音樂會晚歸,延誤為她讀書,而像瘋婆子一樣發飆的事,如出一轍。我讀到這段時,不由得啞然失笑。
    那麼,這樣的朗讀有什麼作用或者價值呢?其實我也說不好。前面說了,如果將來菜蟲長大了,成為一個有自己理想的人,能夠回顧自己的成長經歷了,那麼,由他來寫一篇文章,甚至像愛麗絲那樣寫一本書,可能會有更好的答案。當然也要看他的興趣所在。但現在,隻能暫時由我來講一些細節。我也還是認為,朗讀是會帶來奇跡的。
    大概菜蟲十六七個月的時候,他已經會走路,也會說話了。有一天,大約在六月份,已經入夏,需要每天洗澡,我跟他媽媽給他洗完澡,把他放在床上,就去整理浴室了。突然就聽見菜蟲在那邊念念有詞,我一聽,趕忙從浴室出來,發現菜蟲拿著一本繪本,在那裡一邊翻一邊讀,就像他認識字一樣。有趣的一點在於,他讀繪本的語氣,跟我念給他聽的語氣,一模一樣。原來,這本繪本,是這段時間菜蟲喜歡的,他一再要求我讀給他聽,聽了一遍又一遍,把故事全部記住了。現在,他順手拿起了這本繪本,就照貓畫虎,把內容全部“讀”了出來,一字不差。當時我都驚獃了。這是我次,感受到閱讀的力量。
    菜蟲3周歲左右的時候,喜歡一套斯凱瑞金色童書,《忙忙碌碌鎮》和《咕嚕咕嚕轉》。這真的是菜蟲的生活啟蒙書。因為裡面的場景,就是我們日常生活的場景,還會以非常誇張而意外的方式呈現,令人捧腹。這套書,也給我們家長極大的幫助,讓我知道閱讀可以幫助孩子建立對這個世界的認知。
    比如,孩子總歸要生病。生病發燒,總歸會打一兩次點滴。作為新手爹媽,每逢感冒的季節,去醫院,都是一種折磨。尤其是打點滴,因為穿刺臺上,各種孩子的號哭,聽得人撕心裂肺。但是菜蟲從來不哭鬧,他會很淡定地讓護士打針。這都是讀書得到的經驗,因為斯凱瑞金色童書裡就有很多去醫院的故事。
    菜蟲喜歡車車,他喜歡的玩具就是車子,之所以喜歡《忙忙碌碌鎮》和《咕嚕咕嚕轉》,就因為這裡是汽車的世界,有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車子。菜蟲也喜歡現實中的汽車,還喜歡看汽車加油,看加油槍如何插入油箱,給汽車加滿油,就又可以跑了。我跟菜蟲說,你看,你就是那輛小車,現在你沒油了,掛點滴就是給你這輛汽車加油,加了油,你又有力氣跑了。菜蟲在穿刺臺從不哭喊,就因為他知道,他這是在加油。
    我們每晚給孩子睡前朗讀,這成了一種儀式,但我們並不帶他識字。小一點兒的時候,放他在懷裡讀;長大一點兒,他就在自己小床上,而我們坐在他床邊的椅子上讀。所以雖然讀了很多書,但我們並沒有刻意教他識字。我也曾說過,他去念小學時,隻認識一個字:中。這或許有所誇張,但基本上是實情。上了幾天課之後,菜蟲的小學老師就跟我說,你們家菜蟲啊,真的很有意思,字不認識幾個的,但是詞彙量很大。我想,這大概就是每天堅持睡前朗讀的收獲吧。


    三、陪伴


    我喜歡《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這本書,很大程度是因為,這本書寫的陪伴成長的事,就是我們一家做的事。
    我跟蟲媽開始給菜蟲念書時,愛麗絲纔剛入大學,The Reading Promise這本書還沒有寫成。更是要到2012年,纔次有中文版。讀到之後就覺得好好玩,跟我家做的事一樣。但鋻於當時菜蟲還小,我沒有給他朗讀這本書。直到2018年,這本書出了新版,我纔跟他一起共讀。當時,菜蟲已經六年級了。這本書也成了菜蟲愛的書之一,我給他讀了一遍,他自己又獨立閱讀了一遍。我在朗讀的時候,很多次,都讀到語聲哽咽;但在菜蟲自己獨立閱讀的時候,我卻很多次聽到他“哧哧”的笑聲。我想,成年人和孩子的關注點,還真是不一樣啊。
    但這裡我也想要回答一些家長的疑問。他們在得知這個故事的時候,包括在聽我分享與菜蟲共讀的故事時,總會有一個偌大的疑問。為什麼要念給孩子聽?孩子自己讀不好嗎?尤其是他自己已經識字了。
    對,孩子獨立閱讀當然也很需要,但朗讀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妙處。這是全身心投入的親子相處。這個時間裡,你的全部身心都是屬於孩子的。別的時候,你會三心二意,有效陪伴不夠。但在朗讀時,你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孩子。這讓孩子知道,他被看到了,他會喜悅,從而給孩子帶去極大的安全感。朗讀,是陪伴的一種。
    還是轉述一個日本學者松居直講的故事吧。也有人問松居直說,親子共讀有什麼好處,還不如聽收音機裡的故事呢。松居直說,這個問題不妨問問孩子本人。一個孩子說:收音機會像媽媽一樣伸出手臂擁抱我嗎?
    所以為什麼為孩子朗讀很重要,這就在於,你通過朗讀,創造了一個排他的、全然獨屬於你倆的獨特時間段,並通過這樣的朗讀時間,你用你自己,以及朗讀的作品,塑造了這個孩子。就像爸爸布羅齊納說的那樣:你的時間和心無旁騖的關注,是送給孩子的好禮物。
    這是每晚睡前朗讀重要的一個收獲。直到現在,我們與菜蟲都有較為良好的溝通。盡管朗讀已經停了,菜蟲也去了外地求學。朗讀停下來,至今不過兩年,但卻像過了漫長的時間段。而朗讀的日子,盡管長達14個年頭,卻並不覺得漫長,回頭看時,每一寸時光都那麼珍貴。


    四、價值


    關於《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一書,還經常有人問這個問題。這個為愛朗讀的“連勝”計劃,持續了3218天,風雨無阻,一日不曾停息,那麼,有什麼現實的價值呢?
    其實,這個疑問也是針對我的:你們每天給菜蟲讀書,到底收獲了什麼?
    我想,我們可以從另外的層面來解答這個問題。
    按說,愛麗絲·奧茲瑪的童年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樣幸福。從書裡愛麗絲的敘述,我們可以看到大概。比如,愛麗絲生活在離異家庭,她媽媽在她9歲那年的感恩節,當著她的面,離家出走了,再也沒回來。
    再比如,愛麗絲的爸爸媽媽雖然都有工作,但薪水微薄,再加上他們不善理財,一家常處在經濟拮據的狀態,連喫一頓麥當勞都覺得奢侈。我們讀到這一細節時,菜蟲覺得很奇怪:在美國麥當勞不是很便宜嗎,為什麼他們連麥當勞都喫不起?
    還有呢,有一段時間,愛麗絲特別擔心肯尼迪總統的尸體會出現在她的房間裡,每個晚上都在恐懼中度過。我們讀過一點兒童心理學就會知道,這是一種死亡恐懼的表現。說實話,這一段我覺得爸爸的教育有失誤,不夠了解孩子在擔心什麼,沒有很好地幫到孩子。其實,這段時間愛麗絲需要幫助,而爸爸沒有做好。
    還有呢,青春期性教育,這個爸爸也做得不夠好。書裡有很幽默的回憶。
    總之,在很多人看來,愛麗絲出生在一個不那麼完美的家庭。可是呢,用本書的策劃人塗塗說的那句話:通過為愛朗讀,愛麗絲終於長成了一個普通的姑娘。這裡,這個“普通”,真的是一個特別高的贊譽。
    這句話什麼意思?就是說,我們這些父母既不是的,也不是完美的,在孩子的童年時期,我們不可能不帶給孩子這樣那樣的傷痕。絕大多數是無意的,有些甚至我們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造成的,但影響不可挽回。就像愛麗絲成長的家庭,也一樣帶給她各種傷痕。
    但是,愛麗絲長成了一個普通的姑娘。這個普通又是什麼意思呢。一方面,愛麗絲沒有大紅大紫,沒有發大財,沒有發生因為讀了好多書,成為絕世天纔那種神話。另一方面,也沒有因為童年的陰影,而影響到她成人和繼續成長。
    尤其是愛麗絲的童年,總是有家境貧寒、父母離異這樣的事實橫亙在她面前。她連一條參加畢業舞會的裙子都買不起。按道理,一個女孩子畢業舞會的禮服總要媽媽來安排的,她同學家同樣家境貧寒,媽媽卻會不惜一切,斥巨資給女兒買一條價值5的裙子。而愛麗絲呢,媽媽不管,爸爸不懂,隻好自己張羅。幸好因為一個好心的店員推薦,她纔買到了一件價值的、有點破損的禮服。
    在我們看來,貧窮、單親、無可克服的恐懼、不被重視……這些都是非常負面的因素。可是呢,即便有各種匱乏,愛麗絲不匱乏的,就是愛,以及用朗讀堆積起來的精神維度。
    然而,我看到的更重要的一點是什麼?是這個愛麗絲,她特別熱愛生活,性格開朗陽光。愛麗絲擁有兩種難能可貴的能力:一種是愛的能力;另一種是獲得幸福的能力。她擁有一種超越平常的獲得幸福的能力。
    這也是我從《你能每天晚上為我讀書嗎》裡得到的重要啟示,可以來回答之前他人提出的問題。
    要問讀書有什麼用?
    因為讀書,愛麗絲和爸爸都在不斷地重新自我成長,讀書給了他們無可比擬的精神養料。讀書塑造了愛麗絲完整的心靈世界,從而使得這個女孩子,不匱乏於愛,也不匱乏於去愛,並能從日常的生活中,去勇敢追求並享受幸福——這個作用,夠不夠?


    五、成為父親


    至於布羅齊納這位爸爸,他已經很老了,看他早幾年的照片,頭發已經全白了。有讀者問這本書的編輯李潔老師,為什麼這位爸爸就不能再成功一點兒,他一輩子隻是一個小學的圖書館工作人員,他的人生,唯有朗讀,是不是很失敗?
    可是,人生短暫,所求者何?所謂的成功,究竟是指什麼?在我看來,布羅齊納的人生,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首先,布羅齊納一輩子都在從事他熱愛的事業:為愛朗讀。他為女兒朗讀;他為學校的孩子們朗讀;退休後,他去養老院,為老人們朗讀;當他成為外祖父,又開始為外孫女朗讀。在這些工作中,他被需要了,這是他獨一無二的價值之所在。
    其次,布羅齊納擁有好的生命禮物,就是一對跟他親密無間的女兒。尤其是愛麗絲,在各種匱乏的成長歲月裡,不匱乏的就是爸爸的專注陪伴。這使得他們的父女關繫,親密無間,舒服自然。即便在那一年之後,因為吵架,愛麗絲再也不會把腦袋擱在爸爸的肩膀上了。但在心靈上,他們毫無隔閡,從未分開過。
    這裡我想提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育兒,所求者何?究竟是為了這一段關繫和旅程,還是為了外在的客觀標準?
    說實話,布羅齊納這個爸爸,確實很笨拙。我在讀這本書時,有時候也會偷偷地責怪這位爸爸,為什麼不能更積極一點兒,哪怕隻是為了女兒,他也可以將生活打理得更好呀!
    然而這隻是我的理解,布羅齊納自有他自己的生活。讀完全書,我看到兩個字:接納。布羅齊納接納了這一切,愛麗絲也接納了這一切。  
    就像他們執行“連勝”計劃的第3170天,那天,正值愛麗絲的畢業舞會。晚上,出發之前,愛麗絲穿著舞會的盛裝——她花買回來的禮服,偎依在父親的身邊。這個晚上,他們讀的是《老古玩店》。
    “當我們被拋下時……”愛麗絲相信她聽到了爸爸在說:“當我們被拋下時,你纔9歲。你喜歡在緊張時咬頭發,討厭男孩和裙子。而我也害怕當一位單身父親。”
    每次讀到這裡,我都忍不住要淚崩。因為,愛麗絲說出了這句話,就意味著,她理解了爸爸,也理解了媽媽,從而,從現在開始,她將療愈她自己。
    我的朋友李崢嶸老師給這本書寫過一篇書評,裡面引用了一句名言:“萬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故事就是照亮這世界的光。
    為愛朗讀,就是這道光芒。


    六、未完的旅程


    在我成為父親之後的讀書歷程中,像讀這本書這麼投入和沉浸其中,我還代入其中的時候並不多,就像自己化身為布羅齊納。笨拙的布羅齊納,就像我初為人父時那樣笨拙和不知所措。但是每晚的朗讀,也讓一個笨拙的父親,找到了他擅長的事業。
    還是在2018年,我第二次讀完這本書,總結出了幾個關鍵詞,比如約定、冒險、挫敗、分離、成長、青春等。這些關鍵詞,都指向一個孩子的成長,以及父母的自我成長。曾經,我很想把這些關鍵詞羅列出來,然後依照這本書,以及書後所附的“連勝”書單,來做一組父母的成長課程。因為,在這本書裡,我們真實地目擊了愛麗絲的成長,也看到了布羅齊納作為一個笨拙的父親的自我成長。這些,對我們這些家長來說,意義非凡。
    盡管我終究沒有做成這個項目,但類似於這個項目的一個計劃,我後來用另一種方式做出來了,裡面有這本書的能量支持。


    人生,無非是一次旅程,關鍵在於我們如何去經歷這獨一無二的旅程。布羅齊納為愛麗絲朗讀的這3218天,跟我們家的14年讀書陪伴一樣,彌足珍貴,不可再來。如果生命的本質就是時間,那麼,就讓我們把時間花在珍貴的事物上。
    我們會享受這個過程,以及,期待閱讀帶來的無窮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在目下,在肉眼可見的時空內,可能還不能顯示,但一定會在未來人生的旅途中,照亮我們前行的道路。


    兒童閱讀推廣人蔡朝陽

    媒體評論

    這本書,顯然對世界各地的圖書館來說,都是極好的、它是我們的年度選書。
                                                                                                   —— 圖書館雜志 Library Journal


    愛麗絲·奧茲瑪給了我們一個非凡的親情故事。在她對書籍和父親的愛中,我們看到了我們可能對父母、孩子和自己所做出的有意義的承諾。
                                                                                                                                        ——洛杉磯時報 LA Times

    在線試讀
    我清楚記得,一切都開始於火車上。這場被我和爸爸稱為“連勝”(The Streak)的長達3218 天的讀書馬拉松是在一列開往波士頓的火車上拉開序幕的,當時我正在上小學三年級。幾個小時的旅途中,我們一直在讀弗蘭克·鮑姆的《綠野仙蹤》的《奧茲國的鐵皮人》(The Tin Woodman of Oz),這是我心愛的《綠野仙蹤》繫列的第十二冊。過道對面的一個女人注意到了我們,奇怪父親為什麼在火車上為我讀書。我們的回答很簡單:我們一直都這麼做—從我記事起,他就已經開始每晚為我讀書了。他為我讀的本書是《木偶奇遇記》(Pinocchio),當時我纔4歲。雖然是坐火車去度假,但是這對我們來說跟平時沒有太大區別。為什麼不讀書呢?為什麼不堅持讀書呢?
    但是,她喫驚的樣子觸動了我們。如果我們在假期都能堅持讀書,那麼設定一個目標,然後一天不落地堅持下來該是怎樣的一件難事?於是,我向爸爸提出一個大膽的建議:連續100 天,每天晚上都讀書。爸爸同意了我的想法。這就是我所記得的整件事情的緣起。
    不過,如果去問我爸爸的話,他會告訴你一個完全不同的版本。
    “小可愛(Lovie)”,爸爸慢條斯理地開始講他的版本,我耐心地聽著,“你的腦子撞壞了。你到底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還是隨便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我想各位讀者一定能猜到,“小可愛”不是我的名字。我叫愛麗絲,全名是“克裡斯滕·愛麗絲·奧茲瑪·布羅齊納”,但是我一般不用“克裡斯滕”這個名字。“愛麗絲”和“奧茲瑪”是爸爸從小說裡為我選的,也是我長大以後自己決定用的名字。我花了很長時間纔做出這個決定,不過這兩個名字讓我非常滿意。
    以後我會進一步解釋,為什麼對我來說自己的名字就像是與生俱來的符號一樣貼切自然。另外,“小可愛”也不是像你所想像的隻是一個表達慈愛的昵稱。和爸爸所有的詞彙一樣,這個昵稱也是有出處的—這是電影《蓋裡甘的島》(Gilligan’s Island)中豪威爾先生對他妻子的愛稱。我的父親從沒直呼過我的名字,“小可愛”是他常用的稱呼。但是當我摔壞什麼東西,忘了什麼事情,或者做了什麼傻事的時候,“小可愛”後面就會添點兒其他的稱呼了,比如“笨蛋”之類的。
    “給我講講吧。”爸爸正要出門,我站在他的門口說道。
    “你母親是什麼時候離開的?”他問道。
    “我10 歲那年。”

    我清楚記得,一切都開始於火車上。這場被我和爸爸稱為“連勝”(The Streak)的長達3218 天的讀書馬拉松是在一列開往波士頓的火車上拉開序幕的,當時我正在上小學三年級。幾個小時的旅途中,我們一直在讀弗蘭克·鮑姆的《綠野仙蹤》的《奧茲國的鐵皮人》(The Tin Woodman of Oz),這是我心愛的《綠野仙蹤》繫列的第十二冊。過道對面的一個女人注意到了我們,奇怪父親為什麼在火車上為我讀書。我們的回答很簡單:我們一直都這麼做—從我記事起,他就已經開始每晚為我讀書了。他為我讀的本書是《木偶奇遇記》(Pinocchio),當時我纔4歲。雖然是坐火車去度假,但是這對我們來說跟平時沒有太大區別。為什麼不讀書呢?為什麼不堅持讀書呢?
    但是,她喫驚的樣子觸動了我們。如果我們在假期都能堅持讀書,那麼設定一個目標,然後一天不落地堅持下來該是怎樣的一件難事?於是,我向爸爸提出一個大膽的建議:連續100 天,每天晚上都讀書。爸爸同意了我的想法。這就是我所記得的整件事情的緣起。
    不過,如果去問我爸爸的話,他會告訴你一個完全不同的版本。
    “小可愛(Lovie)”,爸爸慢條斯理地開始講他的版本,我耐心地聽著,“你的腦子撞壞了。你到底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還是隨便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我想各位讀者一定能猜到,“小可愛”不是我的名字。我叫愛麗絲,全名是“克裡斯滕·愛麗絲·奧茲瑪·布羅齊納”,但是我一般不用“克裡斯滕”這個名字。“愛麗絲”和“奧茲瑪”是爸爸從小說裡為我選的,也是我長大以後自己決定用的名字。我花了很長時間纔做出這個決定,不過這兩個名字讓我非常滿意。
    以後我會進一步解釋,為什麼對我來說自己的名字就像是與生俱來的符號一樣貼切自然。另外,“小可愛”也不是像你所想像的隻是一個表達慈愛的昵稱。和爸爸所有的詞彙一樣,這個昵稱也是有出處的—這是電影《蓋裡甘的島》(Gilligan’s Island)中豪威爾先生對他妻子的愛稱。我的父親從沒直呼過我的名字,“小可愛”是他常用的稱呼。但是當我摔壞什麼東西,忘了什麼事情,或者做了什麼傻事的時候,“小可愛”後面就會添點兒其他的稱呼了,比如“笨蛋”之類的。
    “給我講講吧。”爸爸正要出門,我站在他的門口說道。
    “你母親是什麼時候離開的?”他問道。
    “我10 歲那年。”
    “那就是了。從1997 年開始的,她走時我們的計劃剛剛開始一年。”
    “那麼,當時我們讀的是什麼書呢?”
    “嗯,”他邊想邊說,“應該是《綠野仙蹤》繫列裡的一本。這套書是我們當時反復讀的。我試過給你讀其他的書,但是你不肯。”
    至此,我們的記憶終於一致了。但是我知道,很快我們又會發生分歧。“當時我們躺在床上,剛剛讀完書。”爸爸說,“我正在擔心漢修先生的魔咒。”
    “什麼魔咒?”
    “《親愛的漢修先生》(Dear Mr. Henshaw)是我當年讀給凱西的書,正是讀到這本書的時候,她不讓我再為她讀下去了。”爸爸喃喃地說,聲音很小。
    顯然,盡管已經過去將近20 年了,這段記憶還在困擾著他。我姐姐上四年級的時候,告訴爸爸不想再聽他讀書了。她覺得聽爸爸讀書太幼稚,而且當時她已經可以自己看小說了。但是對父親來說,中止讀書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他在一所小學的圖書館工作,給孩子們讀書是他喜歡做的事。也許這件事是除了“父親”這個角色之外,他做得好的。舒緩的聲音和豐富的表情使他在整個職業生涯中,受到了無數孩子的歡迎。他也受到了我的歡迎,不過這是理所當然的。
    “我一度打算提議制訂一個讀書計劃,這樣一來,當我們停止一起讀書的時候,至少你已經長大一些了。於是我提出了這個計劃,老實說,我原以為你會訂一個100 天的期限呢。”想到當時的情景,爸爸笑了起來。我沒有笑,因為我記得初的時候,我的提議確實是100 天。
    “不對,”爸爸繼續說,“當時你說,‘我們讀1000 天吧!’我不得不裝出一副積極響應的樣子,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太大信心。1000 天畢竟太長了呀。”
    我不得不打斷他。因為他說的跟我記憶中的完全不吻合。首先我提醒父親,我們初的目標是100 天無疑。當我們達到這個目標的時候,還特地去一家小餐館喫了一頓煎餅作為早餐,以示慶祝呢。我們決定再設定一個新目標,沒有考慮像200 天、500 天這些比較低的目標,直接決定挑戰1000 天。我把我記憶中的版本告訴父親,他卻壓根兒不信。然後,當我提到我們的“連勝”計劃其實發端於火車上時,他打斷了我。
    “啊,‘暗夜離奇火車事件’!”爸爸活學活用,把我們喜歡的一個福爾摩斯故事搬了上去。
    “我記得很清楚,”爸爸繼續說,“因為我從不放過任何一個表現自己是個好父親的機會。我們當時在去波士頓周末旅遊的火車上。隔壁的女人說,你們讀書的樣子看上去很溫馨。我告訴她我們在挑戰‘連勝’,已經成功堅持40 天了!我非常得意,對堅持了40 天莫名其妙地感到得意,就像一隻驕傲的孔雀一樣。”
    我們都笑了起來,但是我笑的一部分原因是我知道父親記錯了。事實上,火車上的那夜是讀書的夜。
    事情的重點是:不管我們回憶多少次,都不可能還原當時的真相。在個別細節上我們記得一致,但是當年的我太年幼,父親卻在慢慢變老,有些記憶被我們搞混了;關於這個讀書計劃的緣起,我們各自印像中的版本也常常變來變去,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和父親幾乎不可能達成一致了。我們甚至不記得什麼時候給這個計劃起了“連勝”這個稱呼,以及是誰想到的這個主意。如果當初我們預見到這個計劃終能堅持3218 天,時間跨度近9年,從我上小學一直堅持到上大學的天,我們也許會做一下記錄。甚至在計劃開始幾年之後,我們纔開始想到把在“讀熱”(read hot)計劃裡讀過的書目記下來。“讀熱”是我們給晚上讀書的小嗜好起的另一個名字,《了不起的吉莉》(The Great Gilly Hopkins)中有一個短語是“火熱”(red hot),被我們借用了。
    雖然當時並不知道這個計劃是否能堅持下去,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拿它當回事兒。我們的規則一直都很清楚,也很嚴格:每晚必須讀書至少10 分鐘(實際上幾乎都會遠遠多於這個時間),而且要在午夜之前。朗讀的內容原則上是我們當時讀的書,但是如果時間接近午夜了,而我們還在外面,那麼隨便讀點什麼也可以—比如雜志、棒球節目之類的。朗讀的方式原則上是兩個人面對面,一個讀,一個聽;但是如果踫巧不在一起,那麼通過電話讀書也可以。每當我打電話給父親,告訴他我晚上在朋友家過夜,都能從他聲音中聽出不快。他會嘆口氣,把電話放下,我就在電話另一頭等他去拿書。有時他也會讓我過10 分鐘再打給他。
    “我都還沒‘預讀’過呢!”父親會提出抗議。他堅持在為我朗讀之前自己先“彩排”一遍(特別是讀成人書的時候,他要預先“審查”)。
    我們對“連勝”計劃後來的細節就記得比較清楚了,一是因為離現在更近,再者也是因為我們保持的紀錄越來越可觀了。堅持到1000 多天之後,我們在深夜的讀書像一場比分緊咬的比賽一樣,變得扣人心弦起來。毫無疑問,我們都會記得這個計劃是如何結束的,甚至連我的父親都不會忘記—結束這個計劃是我們擔心了多年的。不過,在講述結尾之前,我們需要先把開頭交代清楚。坦白說,我也記不清故事是如何開始的了。
    記得當時在開往波士頓的列車上,我倚著父親,靠在他的臂彎裡,頭枕在他胸前,車窗外面的房屋、學校、棒球場都在快速後退,成為一片模糊的彩色光影。我們當時都為弗蘭克·鮑姆和他的《綠野仙蹤》繫列深深著迷—實際上,我們已經是在讀第二遍,或許是第三遍了。父親喜歡鮑姆在作品中體現的領袖精神和他所刻畫的女性形像,更不用說他那犀利直白的幽默了—每次重讀都讓我們捧腹不已。我則喜歡書中那些關於美麗地方的精彩描寫,例如宮殿,人聲喧嘩、擺滿珍饈的華麗餐廳,等等。快到波士頓的時候,我禁不住幻想我們住的飯店是不是就像書裡格琳達女巫和林克提克國王的宮殿一樣。那天晚上,當父親讀到描寫翡翠城宮殿的片段時,聽著那些“鮮艷的旗幟”,鑲嵌著寶石的“塔樓”,我在座位上簡直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想快點住進我們預訂的萬豪酒店去。
    聽完我的回憶,父親搖了搖頭,又重講了一遍他所記得的版本,還堅持說:“反正我記得我們的計劃就是這樣開始的。”這已經是他在一天裡第三次講起這個故事的開頭了,每次講的都隻有一些細微的差異。然後,父親嘆了口氣。
    “不過我的回憶也有問題—它們總是一團亂。”他承認道。
    我把父親和我回憶的版本都分別做了筆記。我坐了一會兒,把兩份筆記對比了一下,看看它們有什麼共同點。我又想重復一遍我的版本,因為不斷地重復一件事情有時候會讓父親相信我是對的(或者至少把他耗得筋疲力盡)。但是我想也許父親看出我馬上要惱了,因為我口氣剛有點不好,他已經轉身準備離開了。
    “我要到衣櫃裡找點東西。”父親邊說邊向樓梯走去。我不確定父親是在警告我,還是隻是這麼一說,但是很顯然我們的談話到此為止了。不過我也沒指望我們的意見能達成一致。但是,在我印像中,“連勝”計劃確實是這樣開始的。



    我清楚記得,一切都開始於火車上。這場被我和爸爸稱為“連勝”(The Streak)的長達3218 天的讀書馬拉松是在一列開往波士頓的火車上拉開序幕的,當時我正在上小學三年級。幾個小時的旅途中,我們一直在讀弗蘭克·鮑姆的《綠野仙蹤》的《奧茲國的鐵皮人》(The Tin Woodman of Oz),這是我心愛的《綠野仙蹤》繫列的第十二冊。過道對面的一個女人注意到了我們,奇怪父親為什麼在火車上為我讀書。我們的回答很簡單:我們一直都這麼做—從我記事起,他就已經開始每晚為我讀書了。他為我讀的本書是《木偶奇遇記》(Pinocchio),當時我纔4歲。雖然是坐火車去度假,但是這對我們來說跟平時沒有太大區別。為什麼不讀書呢?為什麼不堅持讀書呢?
    但是,她喫驚的樣子觸動了我們。如果我們在假期都能堅持讀書,那麼設定一個目標,然後一天不落地堅持下來該是怎樣的一件難事?於是,我向爸爸提出一個大膽的建議:連續100 天,每天晚上都讀書。爸爸同意了我的想法。這就是我所記得的整件事情的緣起。
    不過,如果去問我爸爸的話,他會告訴你一個完全不同的版本。
    “小可愛(Lovie)”,爸爸慢條斯理地開始講他的版本,我耐心地聽著,“你的腦子撞壞了。你到底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還是隨便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我想各位讀者一定能猜到,“小可愛”不是我的名字。我叫愛麗絲,全名是“克裡斯滕·愛麗絲·奧茲瑪·布羅齊納”,但是我一般不用“克裡斯滕”這個名字。“愛麗絲”和“奧茲瑪”是爸爸從小說裡為我選的,也是我長大以後自己決定用的名字。我花了很長時間纔做出這個決定,不過這兩個名字讓我非常滿意。
    以後我會進一步解釋,為什麼對我來說自己的名字就像是與生俱來的符號一樣貼切自然。另外,“小可愛”也不是像你所想像的隻是一個表達慈愛的昵稱。和爸爸所有的詞彙一樣,這個昵稱也是有出處的—這是電影《蓋裡甘的島》(Gilligan’s Island)中豪威爾先生對他妻子的愛稱。我的父親從沒直呼過我的名字,“小可愛”是他常用的稱呼。但是當我摔壞什麼東西,忘了什麼事情,或者做了什麼傻事的時候,“小可愛”後面就會添點兒其他的稱呼了,比如“笨蛋”之類的。
    “給我講講吧。”爸爸正要出門,我站在他的門口說道。
    “你母親是什麼時候離開的?”他問道。
    “我10 歲那年。”
    “那就是了。從1997 年開始的,她走時我們的計劃剛剛開始一年。”
    “那麼,當時我們讀的是什麼書呢?”
    “嗯,”他邊想邊說,“應該是《綠野仙蹤》繫列裡的一本。這套書是我們當時反復讀的。我試過給你讀其他的書,但是你不肯。”
    至此,我們的記憶終於一致了。但是我知道,很快我們又會發生分歧。“當時我們躺在床上,剛剛讀完書。”爸爸說,“我正在擔心漢修先生的魔咒。”
    “什麼魔咒?”
    “《親愛的漢修先生》(Dear Mr. Henshaw)是我當年讀給凱西的書,正是讀到這本書的時候,她不讓我再為她讀下去了。”爸爸喃喃地說,聲音很小。
    顯然,盡管已經過去將近20 年了,這段記憶還在困擾著他。我姐姐上四年級的時候,告訴爸爸不想再聽他讀書了。她覺得聽爸爸讀書太幼稚,而且當時她已經可以自己看小說了。但是對父親來說,中止讀書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他在一所小學的圖書館工作,給孩子們讀書是他喜歡做的事。也許這件事是除了“父親”這個角色之外,他做得好的。舒緩的聲音和豐富的表情使他在整個職業生涯中,受到了無數孩子的歡迎。他也受到了我的歡迎,不過這是理所當然的。
    “我一度打算提議制訂一個讀書計劃,這樣一來,當我們停止一起讀書的時候,至少你已經長大一些了。於是我提出了這個計劃,老實說,我原以為你會訂一個100 天的期限呢。”想到當時的情景,爸爸笑了起來。我沒有笑,因為我記得初的時候,我的提議確實是100 天。
    “不對,”爸爸繼續說,“當時你說,‘我們讀1000 天吧!’我不得不裝出一副積極響應的樣子,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太大信心。1000 天畢竟太長了呀。”
    我不得不打斷他。因為他說的跟我記憶中的完全不吻合。首先我提醒父親,我們初的目標是100 天無疑。當我們達到這個目標的時候,還特地去一家小餐館喫了一頓煎餅作為早餐,以示慶祝呢。我們決定再設定一個新目標,沒有考慮像200 天、500 天這些比較低的目標,直接決定挑戰1000 天。我把我記憶中的版本告訴父親,他卻壓根兒不信。然後,當我提到我們的“連勝”計劃其實發端於火車上時,他打斷了我。
    “啊,‘暗夜離奇火車事件’!”爸爸活學活用,把我們喜歡的一個福爾摩斯故事搬了上去。
    “我記得很清楚,”爸爸繼續說,“因為我從不放過任何一個表現自己是個好父親的機會。我們當時在去波士頓周末旅遊的火車上。隔壁的女人說,你們讀書的樣子看上去很溫馨。我告訴她我們在挑戰‘連勝’,已經成功堅持40 天了!我非常得意,對堅持了40 天莫名其妙地感到得意,就像一隻驕傲的孔雀一樣。”
    我們都笑了起來,但是我笑的一部分原因是我知道父親記錯了。事實上,火車上的那夜是讀書的夜。
    事情的重點是:不管我們回憶多少次,都不可能還原當時的真相。在個別細節上我們記得一致,但是當年的我太年幼,父親卻在慢慢變老,有些記憶被我們搞混了;關於這個讀書計劃的緣起,我們各自印像中的版本也常常變來變去,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和父親幾乎不可能達成一致了。我們甚至不記得什麼時候給這個計劃起了“連勝”這個稱呼,以及是誰想到的這個主意。如果當初我們預見到這個計劃終能堅持3218 天,時間跨度近9年,從我上小學一直堅持到上大學的天,我們也許會做一下記錄。甚至在計劃開始幾年之後,我們纔開始想到把在“讀熱”(read hot)計劃裡讀過的書目記下來。“讀熱”是我們給晚上讀書的小嗜好起的另一個名字,《了不起的吉莉》(The Great Gilly Hopkins)中有一個短語是“火熱”(red hot),被我們借用了。
    雖然當時並不知道這個計劃是否能堅持下去,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拿它當回事兒。我們的規則一直都很清楚,也很嚴格:每晚必須讀書至少10 分鐘(實際上幾乎都會遠遠多於這個時間),而且要在午夜之前。朗讀的內容原則上是我們當時讀的書,但是如果時間接近午夜了,而我們還在外面,那麼隨便讀點什麼也可以—比如雜志、棒球節目之類的。朗讀的方式原則上是兩個人面對面,一個讀,一個聽;但是如果踫巧不在一起,那麼通過電話讀書也可以。每當我打電話給父親,告訴他我晚上在朋友家過夜,都能從他聲音中聽出不快。他會嘆口氣,把電話放下,我就在電話另一頭等他去拿書。有時他也會讓我過10 分鐘再打給他。
    “我都還沒‘預讀’過呢!”父親會提出抗議。他堅持在為我朗讀之前自己先“彩排”一遍(特別是讀成人書的時候,他要預先“審查”)。
    我們對“連勝”計劃後來的細節就記得比較清楚了,一是因為離現在更近,再者也是因為我們保持的紀錄越來越可觀了。堅持到1000 多天之後,我們在深夜的讀書像一場比分緊咬的比賽一樣,變得扣人心弦起來。毫無疑問,我們都會記得這個計劃是如何結束的,甚至連我的父親都不會忘記—結束這個計劃是我們擔心了多年的。不過,在講述結尾之前,我們需要先把開頭交代清楚。坦白說,我也記不清故事是如何開始的了。
    記得當時在開往波士頓的列車上,我倚著父親,靠在他的臂彎裡,頭枕在他胸前,車窗外面的房屋、學校、棒球場都在快速後退,成為一片模糊的彩色光影。我們當時都為弗蘭克·鮑姆和他的《綠野仙蹤》繫列深深著迷—實際上,我們已經是在讀第二遍,或許是第三遍了。父親喜歡鮑姆在作品中體現的領袖精神和他所刻畫的女性形像,更不用說他那犀利直白的幽默了—每次重讀都讓我們捧腹不已。我則喜歡書中那些關於美麗地方的精彩描寫,例如宮殿,人聲喧嘩、擺滿珍饈的華麗餐廳,等等。快到波士頓的時候,我禁不住幻想我們住的飯店是不是就像書裡格琳達女巫和林克提克國王的宮殿一樣。那天晚上,當父親讀到描寫翡翠城宮殿的片段時,聽著那些“鮮艷的旗幟”,鑲嵌著寶石的“塔樓”,我在座位上簡直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想快點住進我們預訂的萬豪酒店去。
    聽完我的回憶,父親搖了搖頭,又重講了一遍他所記得的版本,還堅持說:“反正我記得我們的計劃就是這樣開始的。”這已經是他在一天裡第三次講起這個故事的開頭了,每次講的都隻有一些細微的差異。然後,父親嘆了口氣。
    “不過我的回憶也有問題—它們總是一團亂。”他承認道。
    我把父親和我回憶的版本都分別做了筆記。我坐了一會兒,把兩份筆記對比了一下,看看它們有什麼共同點。我又想重復一遍我的版本,因為不斷地重復一件事情有時候會讓父親相信我是對的(或者至少把他耗得筋疲力盡)。但是我想也許父親看出我馬上要惱了,因為我口氣剛有點不好,他已經轉身準備離開了。
    “我要到衣櫃裡找點東西。”父親邊說邊向樓梯走去。我不確定父親是在警告我,還是隻是這麼一說,但是很顯然我們的談話到此為止了。不過我也沒指望我們的意見能達成一致。但是,在我印像中,“連勝”計劃確實是這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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