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表演美學--關於演出的理論》(作者艾利卡·費舍爾·李希特)
開篇描述的阿布拉奠維奇的表演,便是典型的“行為表演”。“行為表演”實質上就是“表演行為”。任何“表演行為”都是表演給人(觀眾)看的。而表演(動詞)給人看的表演(名詞)
其實就是“演出”。因此,“行為表演”(表演行為)必然與“演出”聯繫在一起。
《行為表演美學--關於演出的理論》詳細分析“演出”必須具備的外在物質性,及與物質性相關的“演出”中演員和觀眾相互作用後形成的“反應鏈”(氣場)、“演出”所構成的氣氛、節奏、時間性。本書更研究演出的物質性、符號性及美學性三者的相互關繫。作者從上述基本理論出發,指出“演出”的特征是它的“一過性”。這種“一過性”決定了“演出”是演員和觀眾共同完成和共同參與的“事件”,而不是“作品”。本書強調:研究“文本”屬於文學科學,研究“演出”則屬戲劇科學,即“文本”不等於“戲劇”。“演出”所傳遞的文本的內涵(意義)對每個演職人員和觀眾說來是因人而異的(這涉殛接受美學),因為每個觀眾在觀看“演出”時,都首先聯想個人的生活史,而每個人的生活史都不相同。
它還涉及到演員和觀眾的不同素質和修養等方面。 作者強調“演出”既是“藝術”又是“現實”,她反對機械性的“要麼……要麼”,主張辯證性的
“既是……又是”。舞臺上有表演(美學性表演)。生活中也處處有“表演”(社會性表演),即所謂人生如戲,人生小舞臺。世界大舞臺。因此。研究行為表演還具有深刻的社會學內涵。
本書不僅適合各種不同演出(如戲劇演出、雜技演出、音樂演出、競技演出、脫臼秀演出……)
的演職人員及演出管理、制作人員和戲劇理論工作者閱讀,也適宜社會學學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