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把寫實能力作為對一個考生色彩能力的評價標準是無可厚非的,但僅僅把寫實能力的高低作為主要評價標準是不全面的,至少它忽視了色彩形式美感,淡化了學生在色彩審美價值方面的培養和尊重。事實上,《總體規劃》和《美術教學大綱》就有強調:從大美術觀的色度出發,淡化畫種的的特點區別,隻研究繪畫的基本規律,淡化各畫種具技法的學習,新教材也強調了提高學生審美文化素質和創造力;強調對繪畫基本語言的學習和了解,學習技能隻是增加體驗,更好地了解繪畫語言和把握美術作品3的審美價值,也是為了掌握一種圖形表達的方式。對寫實性技法要求相對較低。顯然,這裡提到的繪畫基本規律和審美文化素質,就是色彩的基本規律與表現色彩美感的方法,包括了色彩的審美功能與實用功能等方面的內容。對於設計類考生,色彩訓練的目的除了培養對色彩的觀察方法和能力。對空間色彩變化的認識能力與邏輯思維能力外,更應培養審美能力之外的色彩整合能力甚至抽像表現力及在設計中的應用能力。因此從這個層面上來看,對一個考生色彩能力的評價除了寫實能力之外,應適當側重於審美能力。整合能力和抽像能力,這樣的色彩訓練,教學目的和評價標準纔更接近藝術。
本書試圖從造型學科與設計學科的狹縫中探尋一種教學模式,讓考生(特別是設計類)朋友在自然色彩寫生訓練中逐步引入設計色彩的理念,讓學習內容更富於邏輯性,層次性和可操作性。這是作為設計實踐者與設計基礎教育者在實踐中對基礎教育新的思考,在此希望得到同行的批評與指正。
本書試圖從造型學科與設計學科的狹縫中探尋一種教學模式,讓考生(特別是設計類)朋友在自然色彩寫生訓練中逐步引入設計色彩的理念,讓學習內容更富於邏輯性,層次性和可操作性。這是作為設計實踐者與設計基礎教育者在實踐中對基礎教育新的思考,在此希望得到同行的批評與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