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箋是以五色彩箋書寫的南朝古詩四首,依次為梁庾信《步虛詞》兩首,宋謝靈運《王子晉贊》《四五少年贊》(疑為偽托)。通篇跌宕起伏,動靜交錯,筆畫豐筋多力,筆勢連綿不絕,絕無纖弱浮滑之筆。滿紙雲遊雨驟,變幻莫測,堪稱大草*之作。
唐•張旭(675—750),字伯高,一字季明,蘇州吳(今蘇州)人。唐代著名書法家。初仕為常熟尉,後官至金吾長史,人稱“張長史”。學識淵博,為人灑脫不羈,與李白、賀知章相友善,杜甫將他三人列入“飲中八仙”。又工詩,與賀知章、張若虛、包融號稱“吳中四士”。常大醉後呼叫狂走,落筆成書,甚至以發蘸墨書寫,與懷素並稱“顛張醉素”。唐文宗曾下詔,以李白歌詩、裴旻劍舞、張旭草書為“三絕”。張旭書法始化於張芝、二王一路,以草書成就。所作狂草瀟灑磊落,變幻莫測,筆法精能之至,驚世駭俗,開創了中國書法史上狂草書風的典範,歷代書家對其無不贊譽,被尊為“草聖”。
請選擇顏色、尺碼等選項!
已成功加入購物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