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是中國文化的特有現像,是中華民族高度文明的像征,是全人類共同擁有的藝術瑰寶。它通過點線的組合而構成千變萬化的“圖像”,表現出人們對平衡與欹側、協調與矛盾、統一與變化、整齊與錯落、疏散與緊密等種種形態美學的認識。它的境界,是作為文人或僧道的一種精神上的鍛煉方式,或者說是“人格的表現”。
書法,從其表現的層面上來講,乃是集靈性與修養於一管柔毫之中,它像音樂一樣可以表現中國人的精神氣質之美。唐代韓愈曾在《送高閑上人序》裡這樣說:“張旭擅草書,不治它技,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觀於物,見山水崖谷、鳥獸蟲魚、草木華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萬物之變動,可喜可愕,一寓於書。”中國書法的精神,可以說都凝聚在這幾句話中。而書法藝術,也就是以其特有的精神,直接地把握自我之真、萬像之美。所以,從書法之中,可以窺見中國人藝術心靈的造詣,書法也成為中國文化的偉大創造,在世界藝術的殿堂裡光彩燦爛、獨樹一幟。
在歷史演變的進程中,先民們早采用結繩和符號幫助記事和回憶,這是中國漢字從誕生到日臻完善整個篇章的序曲。而漢字的真正產生,可追溯到距今6000年前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從我國河南安陽等地出土的甲骨、鐘鼎、陶器、碑刻、墓志、簡牘等碑帖上,可以清楚地看出當時的文字不論筆勢之精秀、字體之清逸、刀法之準確、風采之飄灑、韻意之深邃,均已達到了相當成熟和完善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