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追溯歷史,“方志”一詞早語出《周禮·春官》:“外史掌四方之志。”漢唐盛世,國力倍增,史志學家輩出。司馬遷、班固、常璩撥其萃,《禹貢》、《漢書·地理志》、《:華陽國志》括四繼其後,州縣編修方志蔚然成風;及至明清,地方志的編纂不僅成為官民文化傳承的一部分,而且納入了國家正常的運行機制。清朝初年,雍正帝曾曉諭各省督撫,重視治內志書的修纂,並將志書修纂之優劣作為考績詮敘之內容。民國之際,軍閥混戰,國無寧日,且遇強敵入侵,仍頒布《修志事例概要》,督促各地設立通志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黨和政府繼承了中華民族這一優良傳統,將編修社會主義新方志提上議事日程,至20世紀60年代中期,全國已有五百三十多個縣(市)成立了地方志編纂機構。自80年代始,在全國各省市相繼成立修志館、辦,確然形成了“盛世修志”局面的背景下,西藏自治區編修方志的工作開始起步,但由於各方條件的限制,未能跟上全國修志工作的步伐。至90年代以來,相關機構正式設立,編纂工作全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