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為《福建省志·地質礦產志》和《福建省志·土地管理志》合二為一的二輪志書,故上限不一。前者上限為1991年,後者上限為1998年,並對上述二志未記之事上限適當延伸。下限均為2005年。本志數據采用福建省國土資源廳上報國土資源部數字。
概述章資源儲量節土地資源第二節礦產資源第三節海洋礦產資源第二章 資源利用、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節土地利用規劃第二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第三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第三章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與保護節土地開發第二節耕地保護第四章礦產勘探與開采節礦產勘探第二節礦產開發利用規模第三節主要礦產開采第四節地下水開采利用第五節 礦業制度改革和礦山整治.第五章建設用地管理節建設用地供應第二節土地儲備第三節建設用地審批第四節重點建設項目用地跟蹤管理第五節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第六節農村住宅用地管理第七節土地審批管理第八節批後跟蹤管理第六章地籍管理節土地利用更新調查第二節土地變更調查第三節耕地占補平衡第四節土地登記、發證第七章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節土地市場交易第二節土地市場管理第三節征地制度改革第四節 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第五節農村住宅建設用地改革第六節工業建設用地制度改革第八章礦產資源管理節地質勘察管理第二節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第三節地質資料彙交管理第四節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第九章地質環境管理節地質災情調查第二節地質災害防治第三節地質遺跡調查第十章法制建設節法規制定第二節宣傳第三節執法監察第十一章科學技術與檔案信息節科學研究第二節信息化建設第三節檔案館建設第十二章機構與隊伍建設節機構第二節隊伍建設附錄一、大事年表二、獲全國和省部級表彰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名表三、重要文件選錄編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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