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文化的產物,不同的文化產生不同的文物,留存至今的文物都是歷史長河中同類物品的幸存者。隻有文物能夠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給歷史以可以觸摸的質感,並成為歷史知識與歷史形像的載體。文物所具有的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和公證作用,構成了文物特性的表現形式。今天東莞市博物館的藏品就發揮著這樣的作用。
東莞市博物館是一個有著80多年歷史的老館,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藏品不斷豐富,門類不斷齊全,終於達到了可以編輯出版繫列叢書的水平,這中間,除了有故宮博物院和廣東省博物館,以及社會熱心人士在藏品方面的支援,更可貴的是,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東莞市博物館人那種愛崗敬業、奮發圖強的精神。這裡所標的“藝珍”,即指本館藏品中的雜項類文物。什麼是“雜項”?很難下一個準確的定義。因為對任何一類文物的概括都有例外,雜項豈不加個“更”字!有一次國家文物鋻定委員會開會時,一位領導問我:“有沒有一個名稱可以代替'雜項'?”我說:“‘雜項’的叫法隻是一個習慣,並不科學,如要取代它,可以叫做‘小項’。因為外語中除英、法、德、俄外,統稱訃語種,我們可以借鋻。”現在好了,東莞市博物館給雜項換了個名字,叫“藝珍”,當然這也隻是一個“愛稱”,如能叫開了,也算是東莞市博物館的一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