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不僅書籍,概念也有自己的命運。“西方”這一概念在被用於政治或文化領域時亦是如此:在不同時代其含義不同。
古希臘需要前5世紀上半葉與波斯人的戰爭經驗,纔能逐漸明白希臘人和“野蠻人”、西方和東方之間的文化與政治差異何在。在基督教的歐洲,西方指的是使用拉丁語的西方教會(Westkirche)流行的區域,而不是講希臘語的部分,那裡是拜占庭歐洲。“西方”作為一個跨大西洋的整體概念,1890 年之前幾乎無此提法。歐洲和北美在文化和政治方面逐漸平等,纔令該概念於世紀之交時首先在盎格魯 - 撒克遜文化圈內上升為一個口號。當時這一概念還必須與另一個經常被使用的概念“白種人”進行競爭,與後者相比,它有狹義和廣義兩層含義:狹義的“西方”概念不包括被認為落後的東歐、俄國和巴爾干地區,廣義的“西方”則關注是否屬於“西方文明”,與種族無關。
對於一個西方國家德國的引領潮流的知識分子——其中包括1918 年發表了《一個不關 心政治者的觀察》的托馬斯·曼——而言,“西方”這一概念在次世界大戰中成了一種帶有消極色彩的戰鬥口號。以法國、英國以及 1917 年參戰的美利堅合眾國為首的西方所代表的,是被這些知識分子所拒絕的東西,即民主的多數統治(demokratische Mehrheitsherrschaft)和臆想的純粹物質文明。相反,從德國精神捍衛者的角度看,德國所代表的是一種內在性文化的更崇高的價值,亦即一種能夠以一個強大國家的實力為基礎的文化。“1914 年的德國思想”與“1789 年的西方思想”針鋒相對:在許多人的頭腦中這種對立並未因 1918 年的戰敗而消失。當德意志帝國在 1945 年再次戰敗後,德國的西部纔發生了一個新的變化,哲學家於爾根·哈貝馬斯於 1986 年在圍繞著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的“史學家之爭”中,將這一變化視為德國第二次戰後時期了不起的智識成就:“聯邦德國對西方政治文化的無條件開放”。
冷戰時期,“西方”成了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代名詞:北美兩個民主大國美國和加拿大,加上大西洋另一邊初10個、後來14個國家,自 1955 年起也包括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在內。並非所有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成員國都是始終如一的民?主國家。葡萄牙直到 1974 年一直是右翼的專制獨裁國家,希臘和土耳其一度由軍政府直接或間接統治。盡管有這種政體差異,面對來自蘇聯和華約組織國家的威脅,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始終將自己視為捍衛人權和公民權利的聯盟,亦即不僅僅是軍事同盟,同時也是價值觀的共同體。
在 1989/1991 年的巨變之後,“西方”這一概念的意義再次發生了變化。共產黨統治的結束,為人們掃除了認清在東西方衝突時代塵封在記憶中的地理和歷史事實的障礙。直到 20 世紀中期幾乎無人可以想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合並在這個國家中的一些地區)或匈牙利可以被劃歸“東歐”國家;“中歐”,或更確切地說“中東歐”過去是,現在依然是其正確的稱謂。所謂“東歐”則專門用來指稱直至烏拉爾山脈的俄羅斯、白俄羅斯和烏克蘭。從歷史上看,中歐的東部、波羅的海國家和烏克蘭的西部皆屬於“西方”,亦即屬於直到宗教改革前其共同的神權中心在羅馬,因而有別於信仰東正教的東歐和東南歐的歐洲大陸地區。這正是作為我們討論重點的歷史上的西方。
“歐洲不(僅僅)是西方,西方超出了歐洲的範圍。但是,歐洲也不局限於西方。”奧地利歷史學家格拉爾德·施托爾芝(Gerald Stourzh)簡明扼要地勾勒出了歐洲與西方之間的關繫。至於歐洲之外的西方,毫無爭議?地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即完全或主要以使用英語為主的民主國家,而且還包括 1948 年建國的以色列。歐洲的情況更為復雜。由於什麼原因而導致不是整個歐洲都屬於西方,這個問題必須追溯到教會分裂成東西兩派之前的歷史時期。這不隻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問題,因為它涉及許許多多曾經將歐洲聯繫在一起的文化影響,這些影響中的諸多成分至今仍在發生著作用。
在這些共同影響中,作用為巨大者乃是來自基督教的宗教影響。在歐洲世俗化和非基督教化的漸進過程中,這樣一種看法並不是完全無可爭議的。旗幟鮮明的世俗主義者甚至可能覺得這是企圖對世俗化表示質疑,並且是要阻止其發展。實際上,恰恰是這種特殊的、世界歷史中的西方世俗化的過程,應該促使我們去探究這一歷史發展的宗教條件。
倘若我們不先述及基督教的猶太教傳統,就無法有意義地談論歐洲和西方的基督教傳統。猶太教傳統的核心之一是一神教,其源頭可上前 14 世紀的埃及。如果我們想知道西方是如何成為今日之西方的,我們就必須從一神論的產生入手。以此為出發點,繼續探索基督教所特有的、對神權和世俗秩序的區分,在這種區分中已經埋下了世界的世俗化和人的解放的種子。這種區分的典型例子是耶穌的名言:“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從發出這一呼吁到11世紀末12 世紀初主教敘任權之爭(Investiturstreit)中神權與世俗權力開始分離,過了一千多年。回顧歷史,神權和世俗權力的分離可以被視為三權分立的雛形,正是鋻於這種分離,各種力量纔能得到釋放、充分發展和進一步分化。次國家權力的分權制始自 1215 年的英國大憲章。隨後的第二次分權分離了王侯和其他等級的權力,後者的權力隨後由貴族、神職人員和城市有產階層行使。中世紀的這兩次分權僅限於西方教會流行的區域內;在東正教(Ostkirche)盛行的範圍內缺乏教宗與皇帝或國王之性,在那裡神權的地位低於王權,王侯與其他社會等級的權力沒有得到分離。與西方不同,那裡未能發展出領主與封建貴族之間的相互信任,沒有自由市和有自我意識的城市資產階級,從而也缺乏個人自由和團體自由的傳統。
西方的歷史並非一部不間斷地邁向更多自由的進步史。16 世紀的宗教改革一方面通過將個人的良心提升為道德法庭的方式贏得了大量的自由,另一方面,它又以路德新教和英國國教的形式提高了強制性的權威。鋻於已經取得的神權與王權的初步分離和人文主義者所致力的宗教寬容,這可以說是一種倒退。在聖公會流行的英格蘭,對自由的限制引起了反抗——加爾文教派的新教抗議。抗議演變成了一場民主運動,這場強大的運動在大西洋的另一邊,?亦即英國王室的美洲殖民地,終導致新西方——美國得以奮起進行一場反對母國的革命。在老西方,英國毫無疑問曾經始終是歐洲大國中自由的國家。在英國,中世紀王侯和其他等級間的分權得到了進一步發展,這種新的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和司法)在孟德斯鳩發表於 1748 年的《論法的精神》中得到了經典表述。與不可剝奪的人權、法
治和代議制民主觀念一樣,三權分立亦屬於我們將之稱為西方文明規範工程或西方共同價值觀的核心內容。
這項工程不單純是啟蒙運動時代的新創造,相反,如同啟蒙運動本身一樣,它深深植根在西方的歷史之中,一直可以上溯到中世紀和古希臘羅馬時代。同時,西方的這一工程也不單單是歐洲所完成的工作,而是跨大西洋合作的成果:以 1776 年 6 月 12 日的《弗吉尼亞權利法案》(Virginia?Declaration?of?Rights)為發端的批人權宣言在英國位於北美的殖民地獲得通過和宣布。它們極大地影響了法國國民議會於 1789年 8 月 26 日公布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自 18 世紀末大西洋兩岸的兩次革命(1776 年的美國革命和 1789 年的法國革命)後,西方文明規範工程就從根本上奠定了自己的基礎。此後,西方不僅擁有了可供自我衡量的一種尺度,而且它也必須以此讓世人來對其行為進行衡量。時間又過了兩個世紀,整個西方纔對這一規範工程表示認同。19世紀和 20 世紀的絕大部分歷史,都充滿了圍繞接受還是拒絕 1776 年和1789 年思想的鬥爭。其間,發生了許多西方國家出於民族主義精神起而反對美國和法國革命理念的抗爭,而這種民族主義在許多方面本身就是西方近代史的一種現像,其中激進者——德國的民族主義在納粹主義的鼓噪中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一些中東歐國家隻是在 1989~1990年後,纔重新獲得了西方意義上的發展機會。因此西方的西方化是一個過程,其顯著特點是它的非同時性。
18 世紀末之後,西方發展過程中另一個同樣突出和重要的特點是:文明規範工程和政治實踐之間的矛盾。在早期的人權宣言和 1776 年 7月 4 日美國獨立宣言的作者中不乏奴隸主。倘若奴隸制的反對者堅持廢除奴隸制,那麼,北美 13 個殖民地尋求脫離其母國英國的努力就將因此而失敗。但是,這項建國諾言是一個具有革命性的承諾:如果《獨立宣言》承認所有人生而自由並享有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那麼,奴隸制無疑就成了一樁丑聞,為廢奴和禁止奴隸買賣而戰就成為歷史和文明規範的必然。這場漫長而曲折的鬥爭表明,文明規範工程的力量終比政治實踐更為強大:西方在面對非西方世界時盡管每每表現得玩世不恭,但它畢竟具有進行自我批評、糾正自己的政治實踐和不斷完善其文明規範工程的能力。
美國的非洲裔黑奴不是被剝奪不可剝奪的權利的群體,北美和澳大利亞的原住民被逼到了幾乎亡族滅種的邊緣。然而,白種人中的部分人群也同樣遭到了長期的歧視。在經過了漫長的時代之後,婦女纔獲得了完全的平等地位,工人的公民權利和有尊嚴的生活同樣也常常是暴力抗爭後的結果。婦女和工人這兩個群體在爭取自己的權利時,皆可以援引 1776 年和 1789 年的承諾作為自己鬥爭的依據:這些革命的思想被鑄成了反抗嚴酷現實的戰鬥武器。
西方文明規範工程的形成,其實現過程的非同時性,它與實踐之間的矛盾,這些關鍵詞構成了本書敘述的主線。本書的目標不是一部涵蓋古今的“總體史”(histoire?totale),而是一部問題史和話語史(Problem-und?Diskursgeschichte):這是一種把歐洲和北美歷史中的主要問題以及對這些問題的反思放在大西洋或西方的語境中進行探討的嘗試。在非西方國家中,著墨多的是俄國:沙皇帝國和後來的蘇聯既影響了西方,而且也受到了西方的影響。在帝國主義時代,西方列強越是將世界的其他地方正式或非正式地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那麼,地球上的這些地方也就越發必然地進入本書討論的視野。但這並未讓本書成為一部“全球史”(Globalgeschichte),充其量不過是為此做出一份貢獻而已。
當馬克斯·韋伯 1920 年為其著名的宗教社會學論文集撰寫序言時,他不僅剖析了一些隻存在於西方的特定文化現像,而且將其視為典型的西方所具有的文化特征:以經驗為基礎的科學,理性和諧的音樂,西方法律嚴格的程式化,各行各業的專門家,現代資本主義的貪婪攫取欲,家庭和企業分離,復式簿記,西方的市民階層,自由勞動的組織和理性社會主義的出現,等等。這些特征的共同點就是西方所特有的理性,它體現在一種實用理性,即經濟上合理的生活方式中。韋伯的分析觸及了現代化進程的某些特定方面,西方所有以工業化和官僚主義為特征的社會都曾經歷或有些仍在經歷這一進程。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沒有論及西方在文明規範和政治實踐方面的成就:既未談到人權和公民權,也沒述及三權分立、主權在民或代議制民主。按照韋伯的觀點,這些文化現像顯然並非西方的典型特征。這是一種非常德國化的觀點,而且在當時就已經不符合時代精神了。如今,我們應當有更加充分的理由,把規範標準的制定、自我批判的政治文化的形化的公民社會的產生作為西方史的核心問題加以闡述。本書正是本著這一宗旨,因而沒有對韋伯所列舉的一些文化現像予以突出的強調。既然選擇了問題史和話語史作為目標,那麼本書就需要設立一個自己的重點,非重點的細枝末節便或多或少地被廣泛地摒棄掉了。
本卷的歷史講到次世界大戰爆發為止。這場戰爭是迄至當時為止民族對立可怕的一次衝突,比起對各種社會所帶來的革命,它對國際關繫中的國家體繫造成了更多革命性的後果。經過這場血腥廝殺,老歐洲的西方作氣大傷,美國所代表的新西方卻增強了實力。自1917 年起,整個西方受到了一個因這場戰爭纔得以誕生的國家——蘇聯的挑戰。1933 年後,納粹德國成了其強有力的對手。由於德國對許多國家發動了侵略戰爭,導致東西方被迫聯合起來反對德國及其盟友意大利和日本。當“軸心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失敗後,同床異夢的西東聯盟也分崩離析。東西方衝突拉開了大幕,在隨後的 45 年中,這場衝突給歐洲和世界均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至於西方自 1914 年到 1989~1991 年冷戰結束以及其後的歷史,隻能留待後續各卷來加以闡述了。蘇聯解體後,有些觀察家認為,西方的理念在全球盛行隻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西方的某些創舉,從資本主義、工業化、主權民族國家的組織形式到整個法律制度和民主的多數決原則,已經被許多非西方社會所采納,並且沒有跡像表明,這種西化過程,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部分的西方化過程,將會停止繼續發展下去。然而西方早已停止主宰世界,它所代表的隻是諸多的生活方式和政治文化中的一種,並且,如果人們將那些認為自己隻屬於“西方”的國家做一個統計,其數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隻占少數。
就傳播其價值觀而言,西方所能做的好的事情就是自己遵守這些準則,批判地對待自己的歷史,這是因為,在很長的歷史時期裡西方的所作所為違背了自己的理念。畢竟人們可以以史為鋻。這裡,重要的一個思想認識是:人權、三權分立和法治皆是服務於人的歷史成就,沒有了它們,任何群體或遲或早都將陷入嚴重的危機之中。當然,這種認識不可強加於人。歸根結底,包括德國在內的一些西方國家也是歷時彌久,纔認識到這點並開始將其銘記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