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明史》的確有較多的長處。首先,它體例嚴謹,敘事清晰,文字簡明,編排得當,被認為是宋、金以來完善的一部史著。其次,史料較為豐富,當時可資的手史料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實錄”而外,尚有邸報、方志、方集和大量私家史乘。第三,敘述事件有時也能持論色允,秉筆直書,如對參考價值。第四,體例上有新的創造,如在列傳中專列了“閹黨”、“流賊”和“土司”三目。尤其是《土司傳》專寫西南少數民族的情況,保存了大量的珍貴資料,現今國內少數民族的歷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此外,《明史》其他部分篇章,也為後人保存了不少可貴的史料,如《刑法志》對中明代特務機構廠衛的敘述等,都是助於後人這對段歷史的考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