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常要問:人生有什麼意義?史家也往往要問:歷史有什麼意義?如果有意義的話,那意義也不是客觀世界先天給定的,而是要待到人們探索之後纔給定的。這便是通常所謂的歷史哲學。凡是未能對此作出答案的,可以說都未能上升到哲學的高度。對歷史本身作出答案的,可以說是歷史哲學中的形而上學;對歷史學本身作出答案的,則是歷史哲學中的認識論。 當我們問“物理學是不是一種科學”,實際的問題是:以這種研究邏輯來研究物理世界所獲得的知識是否可稱之為科學。然而,當我們以同樣的方式來設問歷史學時,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歷史學是一門極其復雜的學科,它幾乎涉及我們大部分的認知形式和知識品種,如史實的確認、史事的理解、歷史的理論概括、歷史意義的評價等。這些不同的認知形式,生產不同的知識產品,體現不同的認知屬性。本書將歷史認識活動劃分成不同的層面,剖析其不同的認識形式和知識屬性,以便完整地理解歷史學的本質特性。歷史是什麼?有什麼用?歷史為什麼會重演?歷史是否是虛構的?這些日常所見的基本問題都是本書討論的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