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新版合序
《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以下簡稱《華北》)與《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以下簡稱《長江》)這兩本書分別在1986年和1992年由中華書局出版,迄今已快四十年了。出版之後一再重版,此版已是第五次在國內出版。為此,我覺得有必要寫篇新序來回顧兩本書的寫作過程和主要內容。
中西方學術的異同
在寫作兩書的1980年代,我面對的一個主要問題是針鋒相對的中英文學術界的兩大主流理論。一是當時仍然屬於中方主流的馬克思主義生產方式分析,主要強調生產關繫,以地主相對佃農、富農相對雇農兩條生產關繫軸線為主的理論。另外則是西方主流形式主義經濟學的論析,拒絕生產關繫(階級剝削)的論點,聚焦於人口、市場、資本、技術和生產率等的論析。
兩者雖然如此針鋒相對,但也有一定的、意外的共同點。中國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框架,雖然是從社會主義的革命視角來看待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但同時也堅決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視作先進的、優越於封建主義的方式。因此,中國學界提出了比較獨特的“資本主義萌芽”理論建構,將帝國晚期的雇傭關繫視作比封建主義租佃關繫先進的萌芽中的資本主義方式。眾多學者花費了大量的勞動來試圖論證這個被認作現代型的發展趨勢。
弔詭的是,西方的學術思路在這方面其實和中國的“萌芽”思路比較偶然地相似,同樣傾向要在中國的前近代和近代史中發現西方式的現代資本主義和市場發展傾向,為的是證明西方的現代化模式乃是普適的,不僅適用於西方,更適用於全球,包括中國。我們可以將其稱作西方的“現代化主義”模式。
固然,以上指出的傾向僅是“主流”意見。即便在改革前的中國,在資本主義萌芽理論中,也有偏重生產關繫和偏重生產力的不同意見——譬如,當年特別優秀的經濟史研究領域的兩位領軍人物李文治和吳承明便是如此。還有過分強調和不那麼強調“萌芽”論的流派,也有許多說到底乃是主要偏重扎實經驗主義研究的學者。我在兩書中,都連帶討論和考慮了這些不同派別。
同時,在西方(以及日本學術界)當然也不是清一色的形式主義經濟學/資本主義意識形態那麼簡單。我的兩本書討論了諸多不同的支流意見。譬如,源自馬克思主義的“左派”的眾多不同意見,包括對階級關繫中的“潛在剩餘”的獨特論析。在日本,除了馬克思主義和資本主義意識形態,還有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關於村莊社區共同體的論點。
但是,中西雙方的主流傾向,以及其中的不同點和意外的共同點,還是比較清晰的。讀者可以據此來認識當時的學術環境,不要被瑣碎的細節混淆了雙方不同的主要傾向和交搭,這是認識我這兩本專著的核心問題和基本思路。
兩本專著的經驗基礎
如今回顧起來,我的兩本專著與之前學術成果主要的不同首先是在經驗層面的依據。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之後,雙方都開始探索建立諸多方面的新交流,包括學術。美方成立了名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學術交流委員會”(Committee for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with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CSCPRC)的組織,並在1979年開始通過公開競爭選派學者前往中國做學術研究。
機緣巧合,我成為先被選的學者之一,並於1980年全年在中國歷史檔案館查閱檔案材料。一方面是查閱國內已經有不少人使用的“刑科題本”命案,從中挖掘(比較有限的)與經濟史相關的信息;另一方面,我偶然發現了順天府寶坻縣的地方政府檔案。後者纔真正成為《華北》一書的重要支柱材料之一。同時,我還有幸獲得進入順義縣沙井村的機會,對“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滿鐵”)在1930年代後期到1940年代初期非常繫統詳盡地調查過的這個村莊進行重訪,做跟蹤調查,並與多位關鍵村民長談。之後,在1983、1984、1985、1988年,我四次深入松江縣華陽橋的四個(同樣是滿鐵特別集中調查的)小自然村進行詳細和繫統的跟蹤調查。另外,我還獲準進入華北和江南多個地方政府檔案館搜集相關檔案。(之後,我在1990、1991、1993年又三次進入滿鐵調查過的這些村莊集中研究其社區正義體繫,並繼續在地方檔案館搜集訴訟案件檔案。後兩者成為我之後關於法律史研究的兩卷本的主要材料依據。)這些是1980年代之前中西方學者都不可能有的研究條件。
翔實精準的滿鐵資料與跟蹤調查,加上地方檔案,成為我寫作《華北》和《長江》兩書比較獨特的研究資源,其給予了本領域之前不容易做到的“一竿子插到底”的詳細材料。讀者將會在書中看到眾多深入到一個個自然村和一家一戶的,以及個別人的豐富、詳盡的材料。這是這兩本書的主要特點之一。
規模化資本主義農業模式之不適用於中國
另外則是我在問題意識上具有比較獨特的背景和視野。長期以來,我一直經受著跨越雙重文化和雙重意識形態在感情和理智上的拉鋸及鬥爭。我的父親是1911辛亥年庚子賠款的留學生(是年排名)、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學士及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深深認同美國的自由資本主義思想和傳統。我的導師蕭公權先生也同樣如此。而我的母親則是來自無錫農村耕讀世家的閨秀,不懂英文(但寫得一手好字)。我自己因此乃是真正意義的“雙重文化人”。
我在學術方面的初始研究是(在父親和導師的雙重影響下)梁啟超的自由主義思想,但後來發現,自己對那樣的研究一直缺乏深層的感情和理智層面的動力。之後,僅僅為了保留自己的教學職位,為了通過加州大學的終身權考核,方纔勉強地“完成”了算是自己的本專著《梁啟超與近代中國的自由主義》(1972)。
其後,我逐步發現自己內心關心的問題乃是相對父親和母親、美國和中國在感情和理智上的深層矛盾,認識到自己需要做的,是通過扎實的研究來解答、解決心中的矛盾和疑惑。因此,在35歲那年,我抽出了兩年時間來找尋能夠解答心中深層問題的研究材料,發現了之前較少被使用的滿鐵所做的大量繫統、翔實、精準、可靠的材料。之後,伴隨中美學術交流的開放,纔有機會重訪、調查、核實、延伸那些材料,想憑借深入的經驗調查來解決長期以來的為深層的一繫列疑問,借此來處理自己心中至為緊迫的關於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美國和中國到底孰是孰非的深層問題。其結果便是這兩本書。
《華北》得出的結論首先是,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各有是處,都有助於我們認識、理解中國農村社會和經濟的一些重要方面。雇工3人及以上,並且超過100畝規模的“經營式農場”乃是當時富裕和成功的農戶,中農則多是小規模的自耕農,而貧農則既有租佃土地的(雖然占比較低),但更多的是農忙要外出打短工的農民。這些基本社會經濟實際都與資本主義萌芽論和生產關繫直接相關。
《華北》上半部分主要探索了當時比較突出的經營式農場,將其與小規模的家庭農場仔細對比。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它們在資本投入(如肥料、用水、用牲畜等)、技術、畝產量等各方面都與小規模農場並無顯著的不同。兩者間主要的差別在於,經營式農場由於是雇工經營的,能夠做到比小農場更適度的勞動力配置:前者勞均種植20—25畝,後者則是15畝以下。這是這兩種農場間突出的不同。
為什麼會如此?我借助馬克思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大意識形態之外的實質主義理論,發現其中的關鍵在於小農家庭的特殊組織邏輯。小農家庭的家庭勞動力是給定的;婦女、老人,乃至於小孩的輔助性勞動力基本談不上什麼“機會成本”,不像男勞動力那樣可以外出打短工。在人口(相對過剩)與土地(相對稀缺)的壓力下,那樣的生產單位會盡可能將畝均勞動投入化,借此來盡可能提高產量,即便其勞動邊際報酬嚴重遞減也隻能如此。而經營式農場,由於其勞動力主要是雇傭的,可以適當調整,則不會如此。因此,小農場常會種植更高比例的(特別勞動密集的)棉花,冒更大的市場風險,來盡可能提高自己土地不足的農場的收入。但同時,貧農,由於農忙時要靠打短工來補充自家土地收入的不足,則有時又不可能在自家土地上投入必需的勞動。
同時,經營式農場規模一般不超過200畝。這主要是因為超過那樣的規模,農場主本人便不再能夠親自帶領和監督勞動,勞動成本會快速上升。更重要的是,達到那樣的規模之後,他會有更多機會選擇報酬更高的經商或入仕的途徑,其報酬會遠遠高於務農。
在華北,上述兩種不同性質農場的共存與拉鋸,組成了華北農村基本的社會經濟狀態。經營式農場占到大約10%的土地,其餘都是小規模家庭農場。
如此,雇工經營的經營式農場說不上是什麼資本主義型的突破性生產方式或新的“發展”模式;同時,使用自家勞動力的小農家庭農場明顯具有更頑強的生命力,即便有的要靠租佃土地,但也不見得就是簡單的落後的“封建主義”生產方式。
在此之後,我轉入《長江》一書寫作的調查研究,則更驚訝地發現,在這個市場經濟更發達的地區,華北那樣的經營式農場居然會被小農家庭的特殊經濟邏輯所完全淘汰掉。它們從明清之際以來逐步衰落,到十九、二十世紀已經完全絕跡。這就與“資本主義萌芽”論和“理性”“(資本主義性)農場主”理論的預期完全相悖,展示的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邏輯。
深究之後,我更清晰明確地發現,小農戶由於其組織特點,能夠承受雇傭勞動的“資本主義”單位所不可能承受的人地壓力。它能夠借助家庭的輔助勞動力來進行雇工所不可能肩負的、低於基本生存回報的輔助性生產活動,借此在小塊土地上維持生存,並支撐更高度的商品化。其中,長江三角洲主要的乃是棉花—紗—布和桑—蠶—絲的生產。它們按畝投入的勞動日總量分別達到水稻的18倍和9倍,但收入纔3到4倍。正是那樣的“內卷”(或“內卷化”)的經營方式,亦可稱作“沒有(單位勞動報酬)發展的(總生產量的)增長”,使其能夠在長江三角洲長期維持,並且完全消滅了學術理論中多以為是更先進、更優越的類似資本主義單位的“經營式農場”。
這就確證了《華北》已經得出的關於“經營式農場”的基本結論:其經營方式與小農經濟的根本不同不在其“發展”方面的“先進”性,不在於更多的資本投入或先進的技術,以及更高的畝產量,也不在於其更高度的商品生產,而實際上在於一個簡單的組織邏輯——由於是雇工經營,它們可以根據需要而雇工,借此達到比小農戶更合理的勞動力配置,免去自身生產單位“勞動力過剩”的問題,達到更高效率的勞動力使用。而小農戶則由於其家庭勞動力是給定的而不能“解雇”家庭的勞動力,終隻能走上投入越來越多的勞動力的“內卷”道路。由於其畝產所得要高於經營式農場,長期下來經營式農場就被完全消滅了。
在這樣的經驗實際下,我們顯然完全談不上通過資本主義式的雇傭經營而達到更高生產率的“先進”生產單位,並期待其將終取代小農經濟。這就證偽了“資本主義萌芽”論的預期,也證偽了資本主義必將取代封建主義的西方現代主義預期。
也就是說,《華北》和《長江》兩書共同證明的是,無論是形式主義經濟學理論還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理論,都不足以認識和理解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以及在此前提下的小農經濟的頑強生命力,也不足以認識所謂的資本主義經營模式的實際。倒是實質主義的第三理論傳統洞察到了小農經濟的基本特色。
過去如此,今天實際上仍然基本如此。小農經濟過去依賴的是結合耕作與家庭副業兩柄拐杖來支撐,今天依賴的則是結合耕作與外出傭工、做買賣等非農就業。兩種結合同樣具有極其頑強的生命力。其不同僅在通過非農就業而逐步減輕了單位土地面積上的“內卷化”壓力。
貧農經濟的形成
《華北》的第二個主要論點是,突出“貧農經濟”和“貧農社區”的形成過程。土地貧瘠和人地壓力是當時為現實的兩個基本因素。西方帝國主義的入侵、民國時期的軍閥混戰、日本軍國主義的蹂躪促使眾多之前較普遍的以中農為主的農村緊密社區的解體。在生產關繫方面,租佃關繫和雇傭關繫都在遞增。並且,不再帶有原有的親鄰間的道義約束和禮儀;部分具有穩定和緊密人際關繫的社區越來越多地成為松散的、沒有人情可言的村莊;由社區受人尊敬的具有道德威望的人士來承擔領導責任的傳統逐步衰落,到戰亂時期越來越多的“惡霸”型的流氓或逐利型的小人來充當村長,魚肉村民;越來越多的中農淪為自家土地不足、必須依賴打短工來維持生計的“貧農”。同時,國家的臨時攤派日益繁重和苛刻。無論在“階級關繫”層面上,還是村民與國家政權的關繫上,矛盾都比較突出。這是一個相對其他地區更可能響應中國革命號召的地區。
長江三角洲則不一樣。其土地相對肥沃高產,生態相對穩定,生活相對“富裕”。長江三角洲的“佃農”所占比例雖然要比華北高好幾倍,但實際上村民擁有長期穩定租種的土地的“田面權”,擁有“田底權”的地主則主要居住在城鎮。在城鎮中田底交易雖然頻繁,但並不影響在農村的穩定的“田面”耕作。由於土地總產較高,田面地租顯得相對並不十分苛刻,“階級矛盾”並不同樣顯著,佃種田面的小農較像華北的自耕中農。而且,由於那樣的土地關繫,田賦基本都由擁有“田底權”的居住在城鎮的不在村地主來交付,村民相對而言較少與國家打交道,也較少感受到民國時期華北那樣日益苛刻的新型攤派。長江三角洲的村民與國家間的矛盾並不突出。因此,其農村無論在階級關繫還是與國家政權關繫中,矛盾都沒有像華北那麼顯著。
兩地相比,我們都不能用簡單的“生產關繫”或發展還是欠發展的框架,以及“先進”或落後的框架來認識和理解中國的小農經濟,一定要用更寬闊多維的視角來認識:不僅僅是納入階級關繫的因素,當然更不是簡單地將租佃和雇傭關繫視作一方落後一方先進的不同;也不可僅憑“市場經濟”、資本和“前現代”相對“現代”發展的劃分來認識;我們更需要考慮到農戶家庭的特殊性、生存和生態的關鍵性、村莊社區組織等因素,國家與這些因素的關繫,以及歷史偶然性等一繫列不同的維度。否則,便不可能真正認識兩地在革命前的社會經濟實態。
突出和重要的一點是,在相對更高度商品化和富裕的長江三角洲,依據雇傭勞動的資本主義式規模化經營式農場,居然會在明清更替之後逐步走向消失,完全被小農家庭農場所取代。僅憑此點,我們便可以清楚知道為何無論是中國之前的“資本主義萌芽論”還是西方資本主義(規模化農場)的現代主義發展論,都是不符合中國實際的。其答案要通過中國小農經濟自身的特點來認識和理解。
新中國成立之後的演變
《長江》與《華北》主要的不同是,《長江》的後半部分將此地區的鄉村社會經濟史一直追溯到新中國成立之後的1980年代,而不是像《華北》那樣基本終止於1949年。而《長江》的後半部分主要的發現乃是,革命前的“內卷”型耕作——農業的演變主要不在勞均產出的提高,而在依賴更多的“內卷型”勞動力(主要是家庭的輔助勞動力)投入,來將畝均產量和產值提高的變遷——仍然非常關鍵。
集體農業意外地和之前的家庭農業具有一些關鍵的共同之處。主要是,其勞動力是給定的。在這方面,集體實際上等於是一個擴大了的家庭——它無法裁員。而且,集體下的工分制促使對婦女勞動力更完全地動員和使用,這方面比內卷型的小農經濟隻有過之而無不及。同時,和小農家庭一樣,生產隊和大隊集體關心的是總產出,不是勞均報酬。它們帶有盡一切可能提高總產出的強烈動力,不會太多考慮到伴隨更多勞動投入而來的勞均報酬的遞減或停滯。正因為如此,在集體制下,農業內卷的程度比過去更高、更強烈。突出的實例是1965年之後被廣泛推廣的“雙季稻”的種植。多加一茬水稻固然提高了單位土地的總產,但卻是以單位勞動和土地邊際報酬隻可能嚴重減低的代價換來的。即便是新納入的機械化,它所起的作用也不是農業的去勞動密集化,而主要是使其在早晚稻兩茬交接的緊迫的時間段中完成必要的耕地工作,使添加一茬的進一步勞動密集化成為可能。在國家的領導下,配合集體組織,固然在技術、水利、整田、良種等諸多方面都有一定的改進,但並不足以改變農業內卷化的基本趨勢。在集體制下的二十年,單位土地的總勞動投入直線上升,總產是提高了,但單位工分值一直沒有顯著的提高。實際上,總體上與之前長期以來的“有(總產量的)增長、無(單位勞動產出的)發展”的內卷化趨勢基本一致。農村農民依然貧窮,城鄉差別依然顯著。
農業長期以來的內卷化意味中國農業必須摸索出不同於西方的發展道路。我之後關於農業的《超越左右:從實踐歷史探尋中國農村發展出路》《中國的新型小農經濟:實踐與理論》兩書中探討的主要問題便是:中國怎樣纔可能做到既是必然(由於中國的基本國情)的勞動密集,又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業現代化,即單位勞動力平均產出和產值的提高?
固然,這裡我們要考慮到,城鎮化和中國非農經濟的大規模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如今中國的勞均耕地面積仍然纔7畝,戶均纔10畝,內卷化農業依舊,實在不可與美國平均2700畝的所謂“家庭農場”相提並論。東南沿海和城郊農村除外,中國的農村和農業的主體,說到底仍然是極小規模的家庭農場。
我提議,除了行將城鎮化的東南沿海和市郊農村,我們必須接納給定的“小農經濟”將不可避免地較長期延續的現實,在這樣的前提下探尋出路,而不是堅決追求規模經濟效益的大農場。
如今,那樣的出路突出的實例乃是近三四十年來發展的新型的“勞動與資本雙密集化”的小農場、小農業,其勞動力來自小農家庭,其資本則來自大規模外出打工後的非農收入,與規模化的西方式資本主義農場截然不同。也就是說,中國農村的出路在較長的時期內,仍然不是以資本主義大農場來取代小農經濟,而是在借助小農經濟的特殊組織邏輯和頑強生命力來推進其高附加值“新農業”的發展——如1、3、5畝地的拱棚蔬菜、幾畝地的果園、一二十畝地的種養結合農場。那樣的農業在2010年實際上便已經占到農業總產值的2/3,耕地面積的1/3。它們是使中國人的食物結構(糧食∶蔬菜∶肉食)從原先的8∶1∶1比例轉變為如今的4∶3∶3的關鍵基礎。中國農業未來的出路在於,為新農業的小農經濟建造迄今仍然欠缺的新型的、類似於東亞(日本、韓國)基於小農社區合作社的產、加、銷“縱向一體化”的優良基礎設施服務,進一步推進城鄉間真正對等互利的貿易,做大兩者相互推進的發展,而不是長久地陷於三大差別狀態。
這是現代中國農業史為我們說明的主要的現實和邏輯。近幾年,尤其是2018年制訂《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來,相關問題已經得到了國家的重視。盡管之前對規模經濟和資本主義生產的迷信仍然具有較大的影響,即便在農政決策者和學術界中,仍然有不少人堅持將小農經濟視作落後的、必須消除的負擔。但是,今後國家應當能夠更自信地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小農經濟現代化發展道路。這纔是兩書主要結論的含義。
黃宗智
2022年7月
——摘自《長江三角洲的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黃宗智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