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紀事本末》在卷首附《紀年表》,以圖表的形式反映金代及其重大史事。正文之外附有考異,李有棠征引大量史籍文獻,對於金史進行補充考訂,史料價值很高。
《金史紀事本末》,清李有棠撰,52卷。光緒十九年(1893年)與《遼史紀事本末》40卷同時初刻,後經不斷修訂,引用書目達510種,事無巨細皆詳加考辨,考異以小字夾注正文之中,又崇尚轉述,故小字過半。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由江西學政吳士鋻上奏朝廷,稱“紀述淹賅,考定完密”,為“乙部中不朽之作”。
(清)李有棠(1837-1905),號芾生,江西萍鄉人,清朝史學家。幼年聰慧,理解力強,對經史特別留心。後補博士弟子員。光緒年間,任江西峽江縣訓導時,閱覽袁樞《通鋻紀事本末》,便有心寫《遼史紀事本末》40卷與《金史紀事本末》52卷,初刻於光緒十九年(1893年),後經不斷修訂,二十九年(1903年)由江西學政吳士鋻上奏朝廷,稱“紀述淹賅,考定完密”,為“乙部中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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