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同以往《梁書》相比,《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具有如下特點:
1. 與傳統的注音、釋意與白話翻譯不同,《今注本二十四史》的特色在於史家注史。“今注本”不追求一詞一義的雜蕪注解,而在於理清歷史脈絡,對關鍵問題進行考辨論證,為研究者提供快速了解學術研究動態及準確把握歷史事件提供方便。同時,也因其高質量的學術價值成為後來研究二十四史不可或缺的資料。《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的出版,填補了二十四史除前四史之外有史無注的空白,把對《梁書》及二十四史的研究提高到了新的階段。
2.版本校勘
《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以中華書局點校本為工作本,取百衲本、三朝本通校,同時參校了其他七書二史和《通鋻》及其《考異》的相關部分;類書、總集、別集、新舊出土文物中與梁代歷史及人物有關的內容,本書亦有取資;古今有關《梁書》的校勘成果,本書盡可能搜羅汲取,並在校注中注明出處。
3.校注特點同以往《梁書》相比,《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具有如下特點:
1. 與傳統的注音、釋意與白話翻譯不同,《今注本二十四史》的特色在於史家注史。“今注本”不追求一詞一義的雜蕪注解,而在於理清歷史脈絡,對關鍵問題進行考辨論證,為研究者提供快速了解學術研究動態及準確把握歷史事件提供方便。同時,也因其高質量的學術價值成為後來研究二十四史不可或缺的資料。《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的出版,填補了二十四史除前四史之外有史無注的空白,把對《梁書》及二十四史的研究提高到了新的階段。
2.版本校勘
《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以中華書局點校本為工作本,取百衲本、三朝本通校,同時參校了其他七書二史和《通鋻》及其《考異》的相關部分;類書、總集、別集、新舊出土文物中與梁代歷史及人物有關的內容,本書亦有取資;古今有關《梁書》的校勘成果,本書盡可能搜羅汲取,並在校注中注明出處。
3.校注特點
本書以進行校注(《武帝紀》三卷除外)。在具體校注中,梁書原作者姚氏父子為避諱而改字者,本書一律回改,如“蕭景”、“蕭深藻”回改為“蕭”、“蕭淵藻”,一是為全書一致,二是為合於歷史真實。各本確定有誤之處,本書進行改正,並出校記加以說明;疑有誤處,僅出校而不改原文。
4.繁簡取舍
(1)人物
本書於《梁書》正文中之人物,同一卷中有傳者不出注;史書中無傳者,除關涉原文之理解外,一般不出注;史書有傳者,一般僅簡述姓名、籍貫、所在何書何卷,以備檢索。職官方面,本書區別時代而作注。
(2)職官
六朝職官之名稱、職掌、班品,屢有因革。本書皆區別其時代而作注。南齊及梁初職官品級,現存文獻無全面完整之記載。《唐六典》及有關類書有所涉及,本書直接采用,注中不贅說明。梁天監七年以後職官,大體依《隋書?百官志》作注。注釋大通三年以後將軍名號班次時,則以天監七年革選時所定二十四班一百二十五號將軍為準,注明某號將軍與一百二十五號將軍中之某班同班。
(3)地名
本書注州、郡、縣,僅明其治所之今地所在,且今地之縣以下,一般不注何鎮;一般地名之今地則盡量具體。本書所言之今地,其行政區劃大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中國地圖出版社1995年版)為依據。個別區劃有較大變化者,如重慶市從原四川省劃出,不在此例。
5.各史互補
本書於《梁書》所載史料,有所補充、辯證。《南史》後出,且其梁代部分以《梁書》為藍本。故本書一般不以《南史》補《梁書》。但《梁書》中史事不清,可引《南史》以釋之者,本書有所參考。其他散見於他處之文獻,且有史料價值者,則酌情使用,或轉錄,或簡述而備索引,視其篇幅而定。
1. 與傳統的注音、釋意與白話翻譯不同,《今注本二十四史》的特色在於史家注史。“今注本”不追求一詞一義的雜蕪注解,而在於理清歷史脈絡,對關鍵問題進行考辨論證,為研究者提供快速了解學術研究動態及準確把握歷史事件提供方便。同時,也因其高質量的學術價值成為後來研究二十四史不可或缺的資料。《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的出版,填補了二十四史除前四史之外有史無注的空白,把對《梁書》及二十四史的研究提高到了新的階段。
2.版本校勘
《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以中華書局點校本為工作本,取百衲本、三朝本通校,同時參校了其他七書二史和《通鋻》及其《考異》的相關部分;類書、總集、別集、新舊出土文物中與梁代歷史及人物有關的內容,本書亦有取資;古今有關《梁書》的校勘成果,本書盡可能搜羅汲取,並在校注中注明出處。
3.校注特點同以往《梁書》相比,《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具有如下特點:
1. 與傳統的注音、釋意與白話翻譯不同,《今注本二十四史》的特色在於史家注史。“今注本”不追求一詞一義的雜蕪注解,而在於理清歷史脈絡,對關鍵問題進行考辨論證,為研究者提供快速了解學術研究動態及準確把握歷史事件提供方便。同時,也因其高質量的學術價值成為後來研究二十四史不可或缺的資料。《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的出版,填補了二十四史除前四史之外有史無注的空白,把對《梁書》及二十四史的研究提高到了新的階段。
2.版本校勘
《今注本二十四史?梁書》以中華書局點校本為工作本,取百衲本、三朝本通校,同時參校了其他七書二史和《通鋻》及其《考異》的相關部分;類書、總集、別集、新舊出土文物中與梁代歷史及人物有關的內容,本書亦有取資;古今有關《梁書》的校勘成果,本書盡可能搜羅汲取,並在校注中注明出處。
3.校注特點
本書以進行校注(《武帝紀》三卷除外)。在具體校注中,梁書原作者姚氏父子為避諱而改字者,本書一律回改,如“蕭景”、“蕭深藻”回改為“蕭”、“蕭淵藻”,一是為全書一致,二是為合於歷史真實。各本確定有誤之處,本書進行改正,並出校記加以說明;疑有誤處,僅出校而不改原文。
4.繁簡取舍
(1)人物
本書於《梁書》正文中之人物,同一卷中有傳者不出注;史書中無傳者,除關涉原文之理解外,一般不出注;史書有傳者,一般僅簡述姓名、籍貫、所在何書何卷,以備檢索。職官方面,本書區別時代而作注。
(2)職官
六朝職官之名稱、職掌、班品,屢有因革。本書皆區別其時代而作注。南齊及梁初職官品級,現存文獻無全面完整之記載。《唐六典》及有關類書有所涉及,本書直接采用,注中不贅說明。梁天監七年以後職官,大體依《隋書?百官志》作注。注釋大通三年以後將軍名號班次時,則以天監七年革選時所定二十四班一百二十五號將軍為準,注明某號將軍與一百二十五號將軍中之某班同班。
(3)地名
本書注州、郡、縣,僅明其治所之今地所在,且今地之縣以下,一般不注何鎮;一般地名之今地則盡量具體。本書所言之今地,其行政區劃大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簡冊》(中國地圖出版社1995年版)為依據。個別區劃有較大變化者,如重慶市從原四川省劃出,不在此例。
5.各史互補
本書於《梁書》所載史料,有所補充、辯證。《南史》後出,且其梁代部分以《梁書》為藍本。故本書一般不以《南史》補《梁書》。但《梁書》中史事不清,可引《南史》以釋之者,本書有所參考。其他散見於他處之文獻,且有史料價值者,則酌情使用,或轉錄,或簡述而備索引,視其篇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