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六部分組成。部分分析了“人是狼”“人是羊”兩種觀點的論據後,指出我們關於狼和羊的假定是站不住腳的,認為人有行善和作惡兩種潛能,每個人都在自己選定的方向上發展。第二部分按病理程度依次論述了遊戲性暴力、反應性暴力、報復性暴力、補償性暴力、原始的“喋血渴望”,不同的暴力形式之間的區別在於它們各自的無意識動機因素的不同。第三部分“愛死與愛生”,指小人具有愛死和愛生的傾向,並分別闡述了愛死、愛生各自的含義。第四部分指出人具有自戀傾向,並分別就自戀的概念、類型及其特點進行了闡述。第五部分指出入具有亂倫固著的傾向,介紹了亂倫固著的含義及三個發展層次。弗洛姆認為,戀尸、自戀和對母親的共生固著是惡的本質,它們構成了嚴重的精神病患的核心。第六部分,作者從分析人性觀點入手,提出了關於人之自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