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從佛法本身來說,教、理、行、證的修學次第,已經為佛弟子指明了修學的道路。但是,佛弟子因為自己的資質、喜好的不同,往往有所偏向,於是形成不同類型的佛法,有重義理、重實踐等區別。但是,作為佛弟子來說,義理的探討是為了將佛陀所要開示的真實事理,充分、完整地表達出來,如“阿毗達摩”雖然著重於論證“法”的自性、定義、關繫等,但是其本意仍然在於“諦理的現觀”,終歸於修證。那穇,重修證的佛教,主要是從利益眾生的角度,重視佛法的適應性、實效性,所以對事相的分別比較少,如初期大乘經典以“般若”、“三昧”、“解脫門”、“陀羅尼”、“菩提心”等作為中心,來表達從發趣、修行、證入的歷程。雖然存在著種種不同的側重,但都是佛法的根本,都是以義理知識與實踐經驗相結合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