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正義論》是一本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政治與倫理著作。作者約翰·羅爾斯試圖用經過改良的社會契約論的方式來處理分配公正的問題。由此產生的理論被稱為“作為公平的正義”,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源於兩個:自由原則和差別原則。
在《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這部著作中,羅爾斯試圖達到兩個目的。一個目的是對來自各方的批評給予回應。《正義論》發表之後,在學術界引起了熱烈的反應,也受到了各種各樣的批評。羅爾斯對這些批評的回應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他現在仍然堅持的一些基本信念進行辯護,回答人們在一些問題上對他提出的批評。另一個方面是糾正《正義論》中的許多嚴重缺點,對正義理論進行重新闡述,而這些缺點往往是批評者指出的。 另外一個目的是將《正義論》所闡述的正義觀念與《正義論》之後所發表的文章中所包含的主要理念合並成一種統一的表述。
《政治哲學史講義》是羅爾斯(1921-2002)逝世後出版的本(也許是後一本)羅爾斯自己的專著。該書是編者薩繆爾.弗裡曼依據羅爾斯在哈佛大學開設的“現代政治哲學”課程的相關講義、錄音和筆記整理而成。本書的主體內容是關於霍布斯、洛克、休謨、盧梭、密爾和馬克思之政治哲學的講座,另外,還有羅爾斯關於“政治哲學之功能與特征”的導論、以及兩個附錄(即關於西季維克和巴特勒的講座)。《正義論》是一本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政治與倫理著作。作者約翰·羅爾斯試圖用經過改良的社會契約論的方式來處理分配公正的問題。由此產生的理論被稱為“作為公平的正義”,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源於兩個:自由原則和差別原則。
在
《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這部著作中,羅爾斯試圖達到兩個目的。一個目的是對來自各方的批評給予回應。《正義論》發表之後,在學術界引起了熱烈的反
應,也受到了各種各樣的批評。羅爾斯對這些批評的回應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他現在仍然堅持的一些基本信念進行辯護,回答人們在一些問題上對他提
出的批評。另一個方面是糾正《正義論》中的許多嚴重缺點,對正義理論進行重新闡述,而這些缺點往往是批評者指出的。
另外一個目的是將《正義論》所闡述的正義觀念與《正義論》之後所發表的文章中所包含的主要理念合並成一種統一的表述。
《政治哲學史講義》是羅爾斯(1921-2002)逝世後出版的本(也許是後一本)羅爾斯自己的專著。該書是編者薩繆爾.弗裡曼依據羅爾斯在哈佛大學開設的“現代政治哲學”課程的相關講義、錄音和筆記整理而成。本書的主體內容是關於霍布斯、洛克、休謨、盧梭、密爾和馬克思之政治哲學的講座,另外,還有羅爾斯關於“政治哲學之功能與特征”的導論、以及兩個附錄(即關於西季維克和巴特勒的講座)。
在《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這部著作中,羅爾斯試圖達到兩個目的。一個目的是對來自各方的批評給予回應。《正義論》發表之後,在學術界引起了熱烈的反應,也受到了各種各樣的批評。羅爾斯對這些批評的回應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他現在仍然堅持的一些基本信念進行辯護,回答人們在一些問題上對他提出的批評。另一個方面是糾正《正義論》中的許多嚴重缺點,對正義理論進行重新闡述,而這些缺點往往是批評者指出的。 另外一個目的是將《正義論》所闡述的正義觀念與《正義論》之後所發表的文章中所包含的主要理念合並成一種統一的表述。
《政治哲學史講義》是羅爾斯(1921-2002)逝世後出版的本(也許是後一本)羅爾斯自己的專著。該書是編者薩繆爾.弗裡曼依據羅爾斯在哈佛大學開設的“現代政治哲學”課程的相關講義、錄音和筆記整理而成。本書的主體內容是關於霍布斯、洛克、休謨、盧梭、密爾和馬克思之政治哲學的講座,另外,還有羅爾斯關於“政治哲學之功能與特征”的導論、以及兩個附錄(即關於西季維克和巴特勒的講座)。《正義論》是一本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政治與倫理著作。作者約翰·羅爾斯試圖用經過改良的社會契約論的方式來處理分配公正的問題。由此產生的理論被稱為“作為公平的正義”,羅爾斯的正義原則源於兩個:自由原則和差別原則。
在
《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這部著作中,羅爾斯試圖達到兩個目的。一個目的是對來自各方的批評給予回應。《正義論》發表之後,在學術界引起了熱烈的反
應,也受到了各種各樣的批評。羅爾斯對這些批評的回應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他現在仍然堅持的一些基本信念進行辯護,回答人們在一些問題上對他提
出的批評。另一個方面是糾正《正義論》中的許多嚴重缺點,對正義理論進行重新闡述,而這些缺點往往是批評者指出的。
另外一個目的是將《正義論》所闡述的正義觀念與《正義論》之後所發表的文章中所包含的主要理念合並成一種統一的表述。
《政治哲學史講義》是羅爾斯(1921-2002)逝世後出版的本(也許是後一本)羅爾斯自己的專著。該書是編者薩繆爾.弗裡曼依據羅爾斯在哈佛大學開設的“現代政治哲學”課程的相關講義、錄音和筆記整理而成。本書的主體內容是關於霍布斯、洛克、休謨、盧梭、密爾和馬克思之政治哲學的講座,另外,還有羅爾斯關於“政治哲學之功能與特征”的導論、以及兩個附錄(即關於西季維克和巴特勒的講座)。
《道德哲學史講義》描述道德推理的四種基本類型:至善論、功利主義、直覺主義,以及康德式的建構主義。在這四種類型裡,羅爾斯分別闡述了來自歷史文本的觀點,同時也試圖為這些問題提供回答:我們如何慎思——合理地和合乎道德地慎思?在信仰和動機的諸多原則之間存在什麼關聯嗎?首要的原則是什麼?我們如何漸漸地欲求按照它們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