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茲番《印度哲學講義》與他方講印度哲學書籍暨上次講義之編制均不同。所見西文東文之講印度哲學者多隻講六宗而止,其講哲學宗教史者始須周於各家。今以六宗納於諸宗之下,六宗而外猶有餘宗。又舉佛法與諸宗對裁,意特側重佛法而諸宗所說各具且甚備。又從來皆取各宗派分述之,而連類敘其一一之言。於其一家之學頗能前後完整。然哲學上之問題不過爾爾,於彼一區之思想界上其問題尤犖犖可舉。故臨講時,每因問題之關繫,雖講一宗仍不能不論及各家。省而不論則講必乏味,旁敘廣論則各宗分述之制為無取。今取各問題分述之而排比敘其家家之說。於其一問題之研核可以究極盡意。由前之制近於誦數,寂無興趣。由後之制引人思索而真理較然。此變更編制之所由也。常見治斯學者因自己意思與彼方彼時之思想隔遠之故,於彼之所謂問題者尚未了解,而徒聆其許多解答,若明若昧,勉強記誦,於自己思想上全無所受益。今取問題為本,先了解問題,則彼其一言一句咸可得味矣。既以問題分講,則各宗略史不能不別為記述。故先於篇敘之,並稍說對於印度哲學大體之觀察。書既成,略識如是。其餘關於編制上之意思,篇中頗言之。
七年十月四日梁漱溟識
第三版自序
愚以民國六年來大學,繼許季上先生任印度哲學一課。許君舊有講義一種,蓋參酌取材於日本人書三四種、西洋人兩三種而成。愚但事增訂,未及改作。七年乃根本更張之,以為此書。第二兩篇先成,即在京印行。故初版序標七年月日。八年續成後半,以全書托商務印書館出版。其時於前稿已有悔,頗思改正而不及改,但於篇末綴一語志意而已。九年再版,以病不能動筆,竟仍原稿付印。十年則於所作知悔者益多,因止三版不印。茲又一年,誠欲別編新本。顧所事有急於此者,而以校課故,不能竟無此書。卒又以原稿付印。然於所知悔者不可不有聲明,特即其較重要各端條列左方,唯讀者省察焉。
篇第三章 愚夙短於佛教歷史的研究,晚近西洋人日本人之考證印度史事者亦未留意。茲章述佛教概略,於此一面遂形缺忽。述佛陀一節,但就佛教經籍所傳敷陳其概,未能別取考訂,此並懷歉之一端。
又第二節敘教相,略如天臺華嚴所明。近知判教之舉根本有所未合,而諸師所判於義尤多未安。雖其言亦有相當價值可以存考,而愚欠一種聲辨。此又懷歉之一端。
又第四章二節 又第五章二節 以上兩節悔之早。往於述印度宗教之後輒進而推論宗教之為物雲何,於述印度哲學之後輒進而推論哲學之方法所資。雖當時命意亦無大謬,而立言不善,易以致誤。九年再版即擬刪裁,比經函達印刷方面則已後時。迨再版既竣乃行削改,今本猶當年改版也。
又第二篇第六章一節 此節述相宗三性無性義於唯識論不肯說依他無性者特致辨論,而引《三無性論》一段作結。蓋往時治佛學好三論義,於《成唯識》中示與空宗異趨者咸致不滿,必辨之而後快。今於此等處不敢妄有論列。頗悔昔作。又《成唯識》於相宗為新派,《三無性論》則屬相宗舊派,其立義蓋多不同。往不知此辨,而援舊派以駁新派,甚無當也。
第三篇章二節 此節釋《理門論》現比二量頌,今承呂秋逸先生為辨其非。呂君釋現量頌雲;此頌但就五色根以明現量之緣自相,有法謂色等諸蘊,相謂其所有無常所作等義。其義不一,故曰非一。此非一相貫通餘法,屬於共相。有色諸根於中俱不能起,故曰非一切行。色根所行唯有內證而離名言之自相。故後半頌雲雲。又釋比量頌雲:此頌但就比量之憶因智明比量之於共相轉也。事之謂體亦猶前之雲有法,法之謂義亦猶前之雲相。復言相者則是因法,事之有宗法即於此見其端倪。故得相名,相非能行於有法之一切法義。譬若所作性因行於聲之無常而於其虛疏則不行也。既不遍行而能為因者,蓋能示於同品定有,說因處宗必隨逐,即可簡別於餘相違法,故說為彼因也。更進而言,能為相之法亦復非一。此中所取者唯其範圍狹於所相宗法或相等之二種,亦若聲無常宗取所量性為因則其界寬,通於異品成共不定,即亦不能表宗定隨因之義,故曰唯不越所相能表示非餘也。愚曩於《續藏》暨《日本佛教全書》等遍求二頌疏釋不得,因取《廣百論釋論》之義為之推繹。今呂君蓋從《入論疏瑞源記》得見唐賢釋文者,其說自是有根據,義當從之。
又第四篇章二節 此節述佛法對宇宙緣起之說明。以《楞嚴》為非真,以《起信》為可依信。今知《起信》亦不可依信,《起信論》與《楞嚴》同為可疑之書。日本人考之甚詳,其所說道理蓋多不合。近歐陽竟無先生極辨之。於此問題求佛家意見可得者僅此二書,不論其可疑與否,自宜存考。然向不知《起信》亦可疑,誤以為可信,此所歉也。
民國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漱溟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