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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商品所屬分類:哲學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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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荷)巴魯赫 德 斯賓諾莎 
    【所屬類別】 圖書  哲學/宗教  哲學  倫理學 
    【出版社】中國華僑出版社 
    【ISBN】978751138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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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32開
    紙張:純質紙
    包裝:平裝-膠訂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11386144
    作者:(荷)巴魯赫?德?斯賓諾莎

    出版社:中國華僑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2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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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特色

    編輯推薦

    ★斯賓諾莎是西方近代哲學史上重要的理性主義者,他是對歌德、尼采、弗洛伊德、愛因斯坦等人影響至深的偉大哲學家,與法國的笛卡爾和德國的萊布尼茨齊名。
    ★伯蘭特•羅素稱贊其是偉大哲學家當中人格高尚、性情溫厚可親的。按纔智講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無上的。
    ★《倫理學》是斯賓諾莎的代表作之一,該書用幾何的方法闡述哲學思想,達到理想的歸宿——自由。
    ★斯賓諾莎在書中這樣總結:自由的人絕少想到死亡,他的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思考。在這個浮躁的世界中,《倫理學》就像是一劑鎮靜劑,改變著人們的思考視角,他提倡的數學方法和客觀方式向我們揭示了一切深層的規律和方法,為後人打開了一扇智慧的大門。

     
    內容簡介

    《倫理學》是荷蘭著名哲學家斯賓諾莎,在“現代哲學之父”笛卡爾的啟發下,以一種奇特的撰寫手法寫就的一部經典著作。該書運用歐幾裡得幾何學的原理,每章都從定義開始,接著陳列一繫列命題,就像幾何學命題一樣有證明、有推論,並在注釋中論述自己的獨特見解。
    斯賓諾莎認為,人類需要用理智來控制自己的激情,這樣理智纔能引導人走向完善。在這個浮躁的世界裡,他倡導的數學方式和哲學研究向人們揭示了更深層次的規律和處理問題的方法。“自由的人很少想到死亡,他的智慧不是對於死亡,而是對於生活的沉思。”

    作者簡介

    斯賓諾莎(1632-1677年),出生於荷蘭的猶太家庭,年輕時進入培養拉比的宗教學校,在艱難的生活條件下,他仍然堅持哲學和科學的研究,他的思想通過通信方式傳播到歐洲各地,贏得人們的尊重。斯賓諾莎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主要著作有《笛卡爾哲學原理》《神學政治論》《倫理學》《知性改進論》等。

    目錄

    論神 


    論心靈的本性和起源 


    論情感的起源和本性 


    論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 


    論理智的力量與人的自由 

    前言

    《倫理學》是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的經典著作,該書以歐幾裡得幾何學的方式寫就,書的每章都從定義開始,接著陳列一繫列命題,就像幾何學命題一樣有證明,有推論,後面還有些注釋。斯賓諾莎使用這樣一種奇特的撰寫手法,主要是受到了“現代哲學之父”笛卡爾的啟發。笛卡爾曾說過:“歐幾裡得使用的幾何學證明方法,也可以用在哲學上,這樣可以增強哲學著作的說服力。”不過雖然他這樣說過,卻並未付諸實踐。
    而斯賓諾莎將這一設想變為現實,同時首次提出泛神論思想:上帝作為完滿的、的實體,包含一切存在物,萬物皆在上帝中,萬物皆為上帝。
    斯賓諾莎認為,隻有上帝纔是真正自由的,但人作為神的模式,是受制於必然的,故而人沒有意志自由。對人類來說,的自由是愛神的可能性(“amor Dei intellectualis”,對上帝理智的愛),人類需要用理智來控制自己的激情,這樣理智纔能引導人走向完善。善有利於個人的完善,而惡阻止個人的完善。
    斯賓諾莎的觀點惹怒了當時的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猶太教會對他施以“大開除”之懲罰,除了將斯賓諾莎驅逐出教之外,還要求人們必須在現實生活中與斯賓諾莎至少保持一肘尺的距離。備受孤立的斯賓諾莎終逃離了阿姆斯特丹,並在海牙的鄉村靠給人磨鏡片度過了後半生。
    能夠翻譯這部偉大的著作,將斯賓諾莎的思想傳遞給優秀的讀者,譯者感到萬分榮幸,望讀者與譯者一同向作者的成就和人格致敬。

    媒體評論

    斯賓諾莎哲學是所有哲學研究的重要開端,所以,要麼是斯賓諾莎主義,要麼不是哲學。
    ——黑格爾
    斯賓諾莎是偉大哲學家當中人格高尚、性情溫厚可親的。按纔智講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無上的。
    ——羅素

    在線試讀
    在以上敘述中,我解釋了神之本性和神之屬性,證明了神必然存在著,神是的:神隻依據他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行動;神是萬物的自由因,且神是如何成為萬物的自由因的;萬物都在神之內,都依賴神而存在,脫離了神,它們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設想而來;後,萬物都受神的事先安排,並非借助於神的自由意志或法令,而是依據神之本性或無限力量。一旦擁有時機,我便更加賣力地駁斥那些對理解我的論證造成妨礙的偏見,然而,目前這些偏見仍不在少數,它們過去或現在都有可能嚴重阻礙人們如我所提示的那樣去理解事物的關繫。因此,我認為值得把這些偏見帶到理性的面前,接受檢驗。

    在以上敘述中,我解釋了神之本性和神之屬性,證明了神必然存在著,神是的:神隻依據他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行動;神是萬物的自由因,且神是如何成為萬物的自由因的;萬物都在神之內,都依賴神而存在,脫離了神,它們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設想而來;後,萬物都受神的事先安排,並非借助於神的自由意志或法令,而是依據神之本性或無限力量。一旦擁有時機,我便更加賣力地駁斥那些對理解我的論證造成妨礙的偏見,然而,目前這些偏見仍不在少數,它們過去或現在都有可能嚴重阻礙人們如我所提示的那樣去理解事物的關繫。因此,我認為值得把這些偏見帶到理性的面前,接受檢驗。
    所有這些偏見都來自人們普遍懷有的觀念,即自然中的萬物都如人類一樣,行動時考慮結果。人們肯定,神統領萬物趨向一個確定的目標(據說神為人類創造了萬物,又為了讓人類崇拜他而創造了人)。因此,就這一點,,我要詢問,為什麼這一觀點如此具有公信,為什麼所有人類都自然而然地趨向於附和它。第二,我會指出它的錯誤之處。後,我會論述,關於這些好與壞,對與錯,嘉獎與責怪,秩序與混亂,美麗與丑陋,諸如此類的偏見是如何產生的。然而,我們並不能從人類心智中去推論這些偏見:我以眾所公認的這一觀點作為論證起始就已足夠,即所有人類生來不知事物的原因,所有人都有欲求去搜尋對他們有用的東西,同時他們也能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欲求。由此可得,,人類能夠意識到自己擁有意志力和欲望,便認為自己是自由的,囿於這種無知,他們從不思考是什麼原因驅使他們擁有願望和訴求。第二,人類做事都求一個終果,即追求對他們有用的東西和他們需要的東西,因此他們隻是尋找事件的目的因,當他們了解到這些原因,他們便止步於此,心滿意足,再沒有深入探索的想法。如果他們不能從外部尋求到原因的來源,他們就轉而投向自己,反思是什麼終果驅使他們行動,導致事件的發生,因此他們必然據自己的意願來判斷其他自然事物的活動跡像。再者,由於他們於己內己外找到許多辦法,這些辦法很大程度上能夠幫助他們搜尋有用的東西。例如,眼睛用來看,牙齒用來咀嚼,草木和動物用來提供食物,太陽用來給予陽光,海洋用來飼養魚類,如此等等。他們把自然中的所有都當成獲得類似於這些便利的方式。現在他們意識到了,他們發現了這些便利卻不知道它們是由誰創造的,他們便自擬原因去相信,某種其他的存在創造了它們,以供人類使用。由於他們把萬物看作獲利的方式,他們便不可能相信,萬物自己創造了自己。但是,鋻於他們習慣使萬物供己所用,他們不得不相信宇宙中存在某個或某些統治者,他們也像人一樣擁有自由,操控萬物,規適萬物,以供人類使用。人類隻能按自己的本性來猜測這些統治者的本性(這一問題尚無信息來源),因此他們斷言,神授令萬物以供人類使用,是為了迫使人類服從於神,以期得到人類的至高崇拜。由此便得出,人類便處心積慮,大費周章,以拜祭天神,以期神能愛他比愛他的同胞更多,然後指揮自然萬物皆以滿足他盲然、麻木、欲壑難填的貪婪而運行。於是,這偏見漸漸發展為迷信,深深扎根於人類思想中。基於這一理由,人們纔如此熱衷於了解、解釋萬物的目的因,但是,人類竭力試圖證明自然從不做無用功,即從不做對人類無用的事,看起來就是要證明自然,神和人類都陷入了瘋狂。我懇請你們考慮一下結果:在自然的諸多施力中,除了幫助,人們必然也能尋到一些阻撓的跡像,例如風暴、地震、疾病,等等,是他們自圓其說,之所以會有這類事情發生,是因為人類有罪,或於祭祀中出了差錯,而神就此大發雷霆,遷怒於人類,而日常生活中,無數例證都向我們表明,好運和壞運同樣降臨於虔誠之人和不虔誠之人,然而,他們並不拋棄積久成深的偏見,因為,對他們來說,把這樣的偏見歸類於那些他們同樣無法解釋的未知事物,以便繼續他們如今及天生的無知狀態,要比摧毀這套理論並重新思辨來得更容易。因此他們又定論,神的判斷遠超人類的智識。這樣一個教條本足以蒙飾真理以至於人類永遠無法認清真相,而數學恰好提供了另外一種真理的標準,因為數學隻研究圖形的本質和性質,並不究其目的因。除數學外,也有其他的理論(這裡我便不再提)能使得人類跳出這些普遍的偏見,引領他們到達真理的彼端。
    目前,我已充分解釋了我的個觀點,現在也沒有必要去詳細地論證,自然並沒有特定的目標,目的因論隻是人類臆想的產物。我認為,不論是根據這類偏見所基於的原因及機制,正如我之前所闡明的,還是根據命題三十二的推論,進一步說,根據所有我以上論證的命題,這一點已足夠明了,即自然萬物都按一種必然性和至高的完滿性而運轉不息。然而,為了將這目的因論的陳年教條徹底推翻,我還要再說幾句:這種目的因論把原因當作結果,實是將因果倒置。它把本性上位於前端的東西放置末尾,把崇高及完滿的東西視為不完滿。倘略過因果問題和前後問題(不證自明),根據命題二十一,命題二十二,命題二十三,我們能清楚的是,若是結果由神直接產生,那它便是完滿的,若是結果需借助諸多間接原因纔能產生,它便是不完滿的。但是,如果由神直接產生的東西是為了使他收獲終果,那麼後來的東西便是為著先前的東西而創造得來,而後的東西必然超凡於萬物,在一切之上了。
    再者,這一教條擯棄了神的完滿性,因為,倘若神為了一個具體的目標而行動,那麼他所追求的東西必然是他所缺少的。盡管可以確定,神學家和形而上學家曾在需要的目標和同化的目標之間做出區分,他們仍坦誠:神創造萬物是為他自己,而不是為造物。除了神自身以外,他們並不能指出還有什麼東西先於造物存在,作為神的目標而行動,因此他們又接著說(他們必須承認),神缺少某些東西,故創造工具以得到它們,所以對它們也就有所欲求。
    我們不能忽略的是,這項教條的追隨者們十分熱衷於宣揚目的因論,他們還引進了一種新的辯論方法以證明他們的理論——即不是簡化至不可能,而是簡化至不知道。這也表明,他們找不到其他可以印證的方法了,他們束手無策了。舉個例子說,如果一塊石頭從屋頂掉落,擊中某人的腦袋,這個人就這樣被砸死了。他們以新方法來論證道,這塊石頭之所以掉落,就是為了導致該人的死亡,因為,如果不是神的意志使那塊石頭掉落,怎麼那麼多的狀況(而且經常有許多同時發生的狀況)都恰巧在同一時間發生呢?也許你會回應說,這件事的發生是因為當時天在刮風,風吹落了石頭,而這個人隻是剛好路過。“可是為什麼,”他們追問,“為什麼當時會刮風,而那個人恰巧就在那時路過呢?”如果你再回答,之所以當時起風,是因為此前一天海上有風浪,而以往風和日麗,並無異常,那個人受一位友人之邀,前去做客,他們還是繼續追問:“可為什麼海上會起風浪,為什麼那人偏那時受到邀請呢?”他們鍥而不舍地從一個原因追問到另一個原因,直到你繳械投降,避難於神的意志——換言之,神的意志是無知的避難所。再如,他們審視人體的構造時,大為驚愕。面對如此精妙的藝術作品,他們對其原因一無所知,便妄下定論:人體的構造是特意塑造而成的,這種塑造不是機械意義上的,而是經由神聖且超自然的技藝,將人體的各部分組裝在一起,並使它們互不干擾,各行其是。
    由此,倘若有人探求神跡的真正原因,並且基於其為一種有智的存在,力求領悟自然中的現像,而不像一個笨蛋隻會盯著它們發獃,他們便會遭受貶謫,會被斥責為一個虛偽的異教徒,而冠他們以罪名的正是那些眾所尊為自然與神之釋義者的人。這些人心知肚明,一旦戳破無知的假面,他們僅有的賴以證明並穩固權威的方法便不攻自破,而驚奇也會煙消雲散,但我暫且不再敘述,直接來到我的第三個觀點。
    人類說服自己說,萬物之所以被創造都是為了人類,他們必定認為那些對人類有用的東西便是價值的東西,從而格外看重那些給人裨益的東西。基於對自然萬物的不同釋義,他們形成了抽像的觀念,例如善良、邪惡、有序、混亂、溫暖、寒冷、美麗、畸形,如此等等,又依照人類是自由的這一信念,形成了贊頌與責令,功績與罪過等這類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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