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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尼特
    該商品所屬分類:哲學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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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8-1040
    【優惠價】
    449-650
    【作者】 (加拿大)塔德烏什·維斯勞·扎維德斯基 
    【所屬類別】 圖書  哲學/宗教  哲學  哲學理論 
    【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 
    【ISBN】978751173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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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介紹



    開本:16開
    紙張:純質紙
    包裝:平裝-膠訂

    是否套裝:否
    國際標準書號ISBN:9787511739582
    作者:(加拿大)塔德烏什·維斯勞·扎維德斯基

    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1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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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專家評論:
    扎維德斯基前所未有地揭示了我思想體繫中的繫統結構,並且比我更為耐心地展示了各個部分如何以及為什麼能夠相互契合。扎維德斯基還有益地指出了某些薄弱環節,這些環節需要我做進一步的研究。——丹尼爾·丹尼特,塔夫茨大學認知研究中心主任、奧斯汀·弗萊徹哲學教授
    這顯然是迄今為止出版的好的關於丹尼特思想的介紹。對一些人來說,這是一個開始接受哲學教育的地方,而對另一些人來說,這是一個豐富已有知識的地方。——鄧·羅斯(Don Ross ),阿拉巴馬大學伯明翰分校哲學教授
     丹尼特哲學的出色總結。——波·達爾波姆(Bo Dahlbom),瑞典信息技術研究院院長、哥德堡IT大學教授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我們人類是有意識、有思維、自由和負責任的行動者。但是,科學表明,我們也是自然進化的產物,由簡單的生物化學成分構成,組成了復雜的自我維持結構。如何協調這兩個看似不相容的人類形像?塔德烏什·扎維德斯基對丹尼特的工作進行了概況,闡述了他如何將人性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即思維、意識和意志的自由,與對人類的科學研究相調和。在闡述過程中,該書著重強調了達爾文主義思想在丹尼特的協調方案,以及他關於我們意識的“實在性”及其屬性的開創性觀點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簡介

    原作者簡介:塔德烏什·維斯勞·扎維德斯基(Tadeusz Wieslaw Zawidzki,1969— ),加拿大哲學家,教育家,美國哲學協會會員。目前任喬治·華盛頓大學哲學繫副教授兼繫主任,同時兼任喬治·華盛頓大學心腦研究所聯合主任,負責研究所的心腦研究輔修課程。扎維德斯基本科畢業於加拿大渥太華大學,在英國蘇塞克斯大學取得哲學碩士學位,而後在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聖路易斯分校獲得哲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心靈哲學、認知科學哲學、認知社會學等。2000—2006年,扎維德斯基在俄亥俄大學擔任哲學助理教授,2006年進入喬治·華盛頓大學,2009年獲得終身教職。迄今為止,已出版《丹尼特》(2007)和《心靈塑造》(2013)等著作,並參與了《牛津4E認知手冊》《社會心理學指南》等著作的編寫工作。
    譯者簡介:宋尚瑋,哲學博士,山西大學哲學社會學學院副教授,長期從事心靈哲學和認知哲學研究,出版專著《丹尼特的自然主義認知哲學》和譯著《方法論哲學導論》。

    目錄

    章 丹尼特的工作背景1


    導語1


    常識形像3


    科學形像11


    歷史背景中的丹尼特18



    第二章 意向立場27


    導語27


    三種立場29


    意向立場的運用35


    意向立場與思維語言假說38


    對意向立場的批評及丹尼特的回應41


    今後的工作46



    第三章 逃離笛卡爾劇場49


    導語49


    笛卡爾劇場51


    異現像學55


    腦中名人61


    未盡事宜66



    第四章 喬伊斯機器68


    導語68


    喬伊斯機器的演化70


    自我作為敘事重心78


    完成未盡事宜83


    未來的路90



    第五章 人類的自由91


    導語91


    決定論與真正的“可避免性”93


    駁斥不相容論100


    具有道德重要性的自由意志的演化106


    自由的結束語及未來的路112



    第六章 達爾文和生命遊戲115


    導語115


    自然選擇的機器人117


    為達爾文辯護(一)125


    為達爾文辯護(二)128


    實在的模式132



    第七章 丹尼特全局觀:問題與前景141


    導語141


    丹式體繫142


    改善繫統的缺陷147


    結語156



    注釋162



    詞彙表170



    參考文獻179



    索引186

    在線試讀
    章 丹尼特的工作背景
    導語
    我們經常訴諸命題態度來解釋人們的行為,常見的解釋涉及人們的信念和意願。如果我走到冰箱前,對此好的解釋可能是我相信冰箱裡有啤酒,而且我想喝啤酒。哲學家將這種對人的行為的常識解釋方式稱為“常識心理學”(folk psychology)。常識心理學的觀點是,正如我們的成長伴隨著對動物、植物、物體及其他日常領域的“常識”理解一樣,我們的成長也伴隨著對“是什麼讓人們做出行為”的“常識”理解。按照常識理解,人們之所以做他們所做之事,乃是由於他們的信念或意願。哲學家也用另一個短語——“意向心理學”(intentional psychology)來描述這種解釋人類行為的方式。原因很明顯:當你訴諸信念和意願解釋人的行為時,你就是訴諸意向狀態,即關於對像、人物或情境等的思維來進行解釋。常識心理學的另一種表述短語是“命題態度心理學”(propositional attitude psychology)。
    意識
    我們可以通過思考一些經典的哲學難題來更好地理解意識領域。嘗試一下這個實驗。倒兩杯水,一杯是溫水,一杯是冷水。把一隻手放入溫水中,之後再把同一隻手放入冷水中,後再放回溫水中,這種感覺是怎樣的呢?如果你和多數人一樣,那麼你會覺得第二次的水溫比次熱得多。這額外被感覺到的熱量從哪兒來?溫水的溫度是恆定的,因此熱量不是來自溫水。它來自你的內心。然而,無論我怎樣以科學客觀的方式從外部研究你的皮膚、神經或大腦,我都找不到這額外的熱量。我看到的隻是活躍著的皮膚和神經細胞。我找不到對變得更熱的水的那種感覺。所以,它在哪兒?在意識領域中。再舉一個例子。盡可能走近一座房屋,以便你能同時看到整個建築物。現在開始慢慢遠離房屋,房屋變小了。正在變小的房屋在哪兒?它不在外部世界中。真正的房屋不會變小,它還是原來的尺寸。因此,變小的房屋在你內心之中嗎?它是某種可見的映像嗎?如果是,那它就不能以科學客觀的方式來研究,因為如果我觀察你的眼睛或大腦內部,我看到的隻是活躍的神經細胞;我看不到房屋變小的樣子。變小的房屋映像就像上面那額外被感覺到的水的熱量一樣,都在意識領域中。
    人的常識形像還包括一個非常具體的觀念,即成為一個行動者是什麼樣子,這個觀念與自我的概念有很強的關聯性。

    章 丹尼特的工作背景



    導語


    丹尼特(Dennett)是過去三十年中有影響力的心智哲學家之一。他的影響就像他的興趣和他所從事的工作一樣,跨越了學科的界限:除了哲學,他的關注點還聚焦於其他一些領域,如人工智能、認知心理學、神經科學、進化生物學及人類學,在這些領域,他同樣受到人們的尊敬。丹尼特涉足心智的科學研究並非偶然,那是他的哲學工作發展的必然結果,這些哲學工作成就了他的事業。自現代科學產生以來,西方哲學中頗具爭議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把我們的常識和有關自我的傳統概念與對人類本性的科學理解調和起來。


    美國哲學家威爾弗雷德·塞拉斯(Wilfrid Sellars)用生動的語言描述了這些概念之間的緊張關繫。在塞拉斯看來,現代哲學試圖將人的“常識形像”(manifest image)與“科學形像”(scientific image)調和起來(Sellars,1963,p6)。常識形像是我們想當然地認為的人的形像。人有意識、思維、願望和自由意志,相應地,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人類就是由這樣的個人組成的。科學形像的出現卻令人震驚地否認了人的這些設定。


    人隻不過是一個物質繫統,由簡單的生物化學分子構成,它們排列成相當復雜的、自我維持的結構,由在進化中選擇和遺傳下來的基因藍圖建構而成,並受各種環境變化影響。這樣的繫統如何能具有意識思維和意願?這樣的繫統如何能對所作所為負責?


    對待“常識形像”與“科學形像”之間的這種巨大差異,一種自然的反應就是拒斥其中的一個或另一個。關於此問題的早期哲學探討已經提出過這樣的拒斥。例如,笛卡爾就對該問題進行過詳細研究,他也因此被理所當然地視為現代心智哲學之父,而他拒絕將“科學形像”用於描述人類的心智。根據笛論,“心”是一種非物質、非機械的實體,它與大腦相互作用而產生行為。另一方面,一些當代哲學家如保羅·丘奇蘭德(Churchland,1981)和斯蒂芬·斯蒂奇(Stich,1983)卻得出了相反的結論,他們拒斥人類的一部分“常識形像”而不拒斥“科學形像”。盡管看似如此,但人類並不是真正的自由行動者,他們並非真正地基於有意識的信念和願望而做出選擇,並因此對所選擇的行動負有責任。


    同塞拉斯一樣,丹尼特也試圖避免這種的觀點。他尊崇科學,認為科學能提供關於人類本性的終極解釋,但他拒絕取消“常識形像”的做法。根據丹尼特的看法,我們的自我概念將我們自身當作有意識的思維者和有責任的自由行動者,這是涉及人類本性的根本重要的事實。它不能被取消。在某種意義上,“科學形像”和“常識形像”都是正確的。從根本上講,丹尼特的研究工作與塞拉斯一樣具有高度獨創性,他的工作試圖揭示上述情況是怎麼回事;如何使以下兩種情況都能成為事實:(1)人是有意識、有思維、有自由且負有責任的行動者;(2)人是由簡單的生物化學成分排列組合而成的復雜的、能夠自我維持的結構繫統,是純粹的自然進化產物。


    在本章中,我將丹尼特的研究進路置於他聲稱自己所屬的傳統背景之下,並與其他進路進行比較,不過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我想更加詳細明白地討論一個問題,這是一個自笛卡爾以來一直激勵著丹尼特和其他大部分心智哲學家的問題。確切地說,人類本性的“常識形像”和“科學形像”的關鍵點是什麼?為什麼這兩個關於人類本性的概念會發生衝突?為什麼一個由自然選擇產生的、由簡單的生物化學分子構成的復雜自我維持結構體不能成為一個有意識、有思維、有自由且負有責任的行動者?


    常識形像


    意向性


    想想我們每個人都擁有的能力。首先也是首要的,人有思維。這意味著什麼?思維總是關於某物的思維。人們有關於他人的思維,關於他們自身的思維,關於他曾經去過或想去的地方的思維,關於他們喫過或想喫的食物的思維。因此,一個人的思維能力就是思考某物的能力。哲學家們為此現像創造了一個略帶迷惑性的術語:“意向性”(intentionality)。在日常英語中,有意圖地做某事就是特意做某事。但哲學家所理解的意向性的含義與此相關卻又有所不同:它是關涉某物的性質。思維具有意向性,因為它們關涉他物。換言之,它們表征或指涉其他對像、事件或情境。通常一個人的思維指涉他們心智之外的世界中的對像、事件或情境,但思維也可以指涉人們心中的其他思維,比如一些曾經持有但已放棄很久的觀點。


    思維並非具有意向性的東西。例如,語詞也有意向性。“貓”這個詞,也就是“C-A-T”組成的字符串,是關於或表示貓這種毛茸茸的、喜怒無常卻被許多人養作寵物的哺乳動物。許多圖像也具有意向性。凡·高(van Gogh)的自畫像指涉凡·高,而克裡斯蒂娜·裡奇(Christina Ricci)的照片表征克裡斯蒂娜·裡奇。不過,認為思維的意向性是重要的意向性這一觀點存在爭議。語詞和圖片從我們人類這裡獲得意向性。比如說,詞語“貓”表示貓是因為人類發明了這個單詞來表達關於貓的思維。克裡斯蒂娜·裡奇的照片表征克裡斯蒂娜·裡奇是因為這些照片喚起了關於克裡斯蒂娜·裡奇的思維。許多哲學家因之得出結論,認為思維具有“原初意向性”,而語詞、圖片和其他人造物的意向性僅僅隻是“派生出來的”(IS,p288)。丹尼特的觀點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拒斥這種區別,我將在下一章討論這個問題。


    不但具有意向性的東西有很多種,具有意向性的思維也有很多。我們將對像、情境或事件稱為思維所關涉的內容。假設你有某種思維,而且你認為思維的內容是真的,例如,你認為冰箱裡有啤酒,經過核實,你發現冰箱裡確實有啤酒,所以你認為它是真的。認為某事是真的就是相信它,因此,人們認為其內容為真的思維就被稱為信念(beliefs)。另一方面,假設你有一種思維,你希望其內容為真,例如,你想喝啤酒,你意識到你想讓它發生,因此你希望(want)它為真。希望某事為真就是意欲它,因此人們希望其內容為真的思維就被稱為意欲(desires)。


    還有許多其他類型的思維,如恐懼、期望、擔憂、遺憾等。所有這些類型的思維都具有意向性,因而也具有內容:它們都是關於對像、情境或事件的。這些思維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對思維—內容的不同類型的態度。對世界處於宗教戰爭邊緣的恐懼包含著一種對思維的內容——世界處於宗教戰爭邊緣——的恐懼態度;期望宗教戰爭能夠避免包含了對思維的內容——宗教戰爭得以避免——的期望態度;其他思維亦是如此。根據這一點,可以很自然地認為,由心智所表征的思維就是對內容即世界可能的存在方式的一種態度。這些內容以語句的方式來表達。例如,我害怕的內容——世界處於宗教戰爭邊緣,通過語句“世界處於宗教戰爭邊緣”來表達。由於思維的內容通過語句來表達,許多哲學家便假定思維—內容有一種語句的,或者用更專業的術語來說就是命題的形式。因為思維很自然地被理解為對這種內容的態度,所以哲學家稱思維為“命題態度”。



    我們經常訴諸命題態度來解釋人們的行為,常見的解釋涉及人們的信念和意願。如果我走到冰箱前,對此好的解釋可能是我相信冰箱裡有啤酒,而且我想喝啤酒。哲學家將這種對人的行為的常識解釋方式稱為“常識心理學”(folk psychology)。常識心理學的觀點是,正如我們的成長伴隨著對動物、植物、物體及其他日常領域的“常識”理解一樣,我們的成長也伴隨著對“是什麼讓人們做出行為”的“常識”理解。按照常識理解,人們之所以做他們所做之事,乃是由於他們的信念或意願。哲學家也用另一個短語——“意向心理學”(intentional psychology)來描述這種解釋人類行為的方式。原因很明顯:當你訴諸信念和意願解釋人的行為時,你就是訴諸意向狀態,即關於對像、人物或情境等的思維來進行解釋。常識心理學的另一種表述短語是“命題態度心理學”(propositional attitude psychology)。


    人的思維能力的後一個也是我想特別關注的特征,就是人的思維經常出錯。某人可能相信他十點有個約會,但他錯了,約會是十一點。更富有戲劇性的是,人們擁有許多信念,但這些信念不可能是真的,因為它們關涉的事物根本不存在。海倫(Helen)可能相信霍比特人弗羅多(Frodo)和巫師甘道夫(Gandalf)一起打敗了半獸人。人的思維能力有一個尤其令人困惑的特征,那就是能夠思考那些不存在且根本不可能發生的情境。我將在本章的後半部分探討思維的這種令人困惑的特征,對於我所討論的那些嘗試調和人類的科學形像和常識形像的工作來說,上述特征是主要的障礙。



    意識


    常識形像所描繪的意識可能是人的特征中神秘的部分。其神秘性部分緣於意識本身很難定義。一種傳統的解釋意識概念的方式利用“是什麼樣子”(what it is like to be)這一短語來描述意識。美國哲學家托馬斯·內格爾(Thomas Nagel)創造了該短語用以指出科學的局限性(Nagel,1974)。科學試圖客觀地、從外部、以第三人稱視角理解包括動物和人在內的對像。內格爾認為,關於某種動物(他的例子是蝙蝠)的再多客觀、外部和第三人稱信息也不能告訴我們成為這種動物是什麼樣子。成為一隻蝙蝠是某種樣子,但這隻對蝙蝠有效:它是主觀的或人稱的信息。在內格爾看來,這些客觀科學永遠無法涉及的主觀領域就是意識領域。



    我們可以通過思考一些經典的哲學難題來更好地理解意識領域。嘗試一下這個實驗。倒兩杯水,一杯是溫水,一杯是冷水。把一隻手放入溫水中,之後再把同一隻手放入冷水中,後再放回溫水中,這種感覺是怎樣的呢?如果你和多數人一樣,那麼你會覺得第二次的水溫比次熱得多。這額外被感覺到的熱量從哪兒來?溫水的溫度是恆定的,因此熱量不是來自溫水。它來自你的內心。然而,無論我怎樣以科學客觀的方式從外部研究你的皮膚、神經或大腦,我都找不到這額外的熱量。我看到的隻是活躍著的皮膚和神經細胞。我找不到對變得更熱的水的那種感覺。所以,它在哪兒?在意識領域中。再舉一個例子。盡可能走近一座房屋,以便你能同時看到整個建築物。現在開始慢慢遠離房屋,房屋變小了。正在變小的房屋在哪兒?它不在外部世界中。真正的房屋不會變小,它還是原來的尺寸。因此,變小的房屋在你內心之中嗎?它是某種可見的映像嗎?如果是,那它就不能以科學客觀的方式來研究,因為如果我觀察你的眼睛或大腦內部,我看到的隻是活躍的神經細胞;我看不到房屋變小的樣子。變小的房屋映像就像上面那額外被感覺到的水的熱量一樣,都在意識領域中。


    哲學家通常會區分兩種意識。種是人類與其他動物共有的意識。人類和許多動物都會經歷諸如疼痛、愉悅、饑餓、恐懼等的感覺。這些都是有意識的狀態:很難看出對人類和動物進行的外部研究揭示出人和動物經歷這些感覺究竟是什麼樣子。第二種意識隻屬於人和黑猩猩——黑猩猩很可能是離我們近的靈長目遠親。這種意識通常被稱為“自我意識”(selfconsciousness)。盡管我們可以合理地認為許多動物都有感覺經驗,但認為多數動物在經歷感覺時能想到自己正在感覺,這一點值得懷疑。將感覺到疼痛與想到自己正在感覺到疼痛做個比較。很難否認動物和嬰兒會經歷疼痛的感覺,但也很難相信他們經歷疼痛時能想到他們正在經歷疼痛。


    根據常識形像,人不僅有意識,還有自我意識。此外,人對自己在某個特殊時刻所意識到的內容具有權威性。如果一個人嚴肅地說出她感覺疼痛,那麼她必定在疼痛著。笛卡爾明確地闡述了關於這種假設的古典理論。他主張,人的心靈對人而言是完全透明的:人們在他們所意識的內容方面不可能犯錯,人們也不可能意識到他們不了解的東西(Descartes,1984,p19)。上述觀點正是丹尼特的主要抨擊對像:他稱之為“笛卡爾劇場”學說(doctrine of the ‘Cartesian Theatre’)。該觀點認為,當一種經驗、一種感覺或一個思想在心靈的舞臺上出現並呈現在人自身面前時,人就開始意識到它。內省可被理解為一種內心的審視:人們觀察他們的心靈去發現他們在思考和經驗的東西。


    根據常識形像,人的有意識性的經驗是不可言說的(ineffable)。這意味著用公共語言無法表達意識經驗的準確特征;語言無法描述人體驗到他的經驗時是什麼樣子。想像一下向一位盲人解釋紅顏色看起來是什麼樣子的情形。


    大多數人不能將思維和意識清楚地區分開來。然而在丹尼特的著作裡,或更寬泛地說,在心靈哲學裡,命題態度與意識通常會被區分開。這樣做有幾方面原因,主要的是意識經驗不可言說。使用公共語言表達意識經驗的準確特征即便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那也是非常困難的。然而命題態度的內容通常可以用公共語言描述出來。因此,意識與思維在一個關鍵點上截然不同:後者易於用語言表達而前者不能。


    另一個區分思維與意識的原因是,無意識思維存在的可能性。自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次提出人的行為可以根據無意識的信念和意願進行解釋,許多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已經接受了我們的一些思維很可能是無意識的。這表明,使某物成為思維的東西與使某物成為意識狀態的東西有所不同。細想一下,似乎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們有許多他們沒有明確意識到的關於世界的信念。


    當你讀到這兒的時候,你可能會相信在離你三英寸的範圍內沒有一條活鯨魚,但在讀之前,你沒有意識到這種信念。因此,看起來很可能是,你擁有信念及其他命題態度而你卻沒有意識到它們。


    盡管包括丹尼特在內的心靈哲學家們將意識與思維區別對待,但二者之間存在明顯的關聯性。許多思維都是有意識的,或者所有的思維都至少是潛在的有意識的。而且根據常識形像,有意識的思維是常見主要的思維形式。無意識思維即便存在也是特例。所有思維都在“笛卡爾劇場”的舞臺上演,以便人的“內心之眼”(inner eye)可以觀察到。內心之眼對它所查看的思維內容是不可能出錯的:它總是準確地了解思維如何表征世界;它也總是準確地把握人在思考什麼。


    鋻於思維和意識雖有所區別卻在本質上是相關聯的,那麼研究它們如何相關就是一項有趣的工作。始於笛卡爾的哲學傳統將意識看作基本的特征。如果我們想知道思維是什麼,一個人在思考什麼內容,必須先解釋意識,尤其是自我意識為何物。一旦了解了意識,我們就可以通過考察意識的內容——笛卡爾劇場舞臺上的演員——去發現思維是什麼,某個個體在思考什麼。無意識的思維即便存在,也可以當作是派生的。丹尼特的主要論點之一就是堅決拒斥這種笛卡爾模型。他全部的工作都從顛覆意識對思維的傳統優先地位開始。丹尼特試圖在不依賴於意識理解的情況下理解思維是什麼,以及擁有一種特別的思維是什麼樣子。然後,他嘗試將意識和自我意識解釋為特殊的思維。在丹尼特看來,這個問題對調和常識形像和科學形像至關重要。


    由於科學傳遞的是客觀的、第三人稱的信息,任何以意識為起點研究思維和心智的方式都認為思維和心智不在科學的研究範圍內,因為意識被認為屬於人稱的主觀信息領域。丹尼特試圖以經得起科學檢驗的、第三人稱的客觀方式理解思維。之後他將意識、主觀性和人稱視角當作思維來理解。這些理解終也要經得起科學研究的檢驗。這一思路對把握丹尼特的全部哲學思想非常重要,我在後面的章節中還會再次談到。


    自我和行動者


    人的常識形像有兩個重要特征。一個是自我的概念。根據常識形像,人的心靈中存在一個“中心決策者”,它掌控著所有的工作。它就是觀賞笛卡爾劇場中上演的各種戲劇的那個“內心之眼”。除了作為內心之眼,中心決策者還是控制力的終來源:它發布命令,決定人的下一步行動。感官傳遞外界信息給自我。有關身體所需的信息也提供給自我。然後,自我根據外界狀況決定如何好地滿足這些需要。自我更像一艘船的船長或一支軍隊的將領。它被想像成心靈中一個單獨的地方,在這個地方,所有與決定下一步行動相關的信息彙集在一起;在這個地方,做出了關於“接下來要做什麼”的決定。



    人的常識形像還包括一個非常具體的觀念,即成為一個行動者是什麼樣子,這個觀念與自我的概念有很強的關聯性。


    要理解什麼是行動者,必須理解行動(action)與純粹的動作(motion)之間的區別。人的身體經常做出各種動作,但不是所有的動作都被視為行動。神經性抽動、習慣性行為,如敲打膝蓋時踢腿、舌頭打結及無意識的抽搐都是人身體發出的動作,但這些都不是行動。這些動作與我們稱之為行動的動作有什麼不同?一個明確的回答是:行動是蓄意的、有目的的或有意識的(該詞語的一般意義而非哲學意義)動作。不過,什麼使得一個動作是蓄意的、有目的的或有意識的?


    根據常識形像,如果人的行為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做出的,那麼這個行為就是蓄意的。由一個行為決定引起的行為,由基於外界特定信息推斷出達到目的的方式而引起的行為纔是行動。例如,我伸手打開冰箱,如果這個動作是根據外界信息,比如冰箱裡有啤酒,通過推斷達到目的,比如喝到啤酒的方式終做出的決定而引起的,那它就是行動。如果是神經性抽動引起的伸手動作,它就不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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