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國家科研機構承擔著服務國家目標、引領科技發展的重要使命,是政府資助公共研發活動的重要承擔者。2014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表明,政府所屬研究機構科技經費支出占總支出的148%。同時,國家科研機構也是科技成果產出的重要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顯示1985—2014年中國發明專利授權中有109%來自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已經成為衡量科研機構創新的重要指標,它一方面體現了科研機構的創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另一方面也成為科研機構服務國家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機制基礎。因此,知識產權管理日益成為科研機構內部管理的關鍵性內容和有機組成部分,與國家的法律制度、市場經濟發展、宏觀科技體制及科研創新管理具體規則相互協調與適應。在公共政策方面,我國199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國發〔1994〕38號)明確指出,“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其後,1997年國家科委在此基礎上印發了《關於加強當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實施意見要點(國科發政字〔1997〕576號),更進一步將“提高我國科研院所、大中企業和有關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和保護能力,加快技術創新”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要求相關部門“要指導企事業單位健全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知識產權戰略,培養專門管理人纔,通過試點摸索出一套切實可行、規範有效的技術創新運作機制和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及與之配套的規章制度,大力予以推廣”。近3年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加強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明確所屬技術轉移機構的功能定位,強化其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64號)則完善了我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點目標,將“重點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納入考慮,並明確將“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規範,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作為提升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措施。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體繫、形成高效可行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已經成為當前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的新要求。但是,在實施中國家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運用和管理方面卻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2015年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科研單位的專利實施率416%低於企業的686%,其中科研單位的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隻有282%。該調查還顯示,科研單位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占242%,而高校這一比例僅為97%。因此,如何通過有效的制度機制創新,盡快實現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就顯得格外緊迫和重要。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本書以中國科學院為對像,研究了國家科研機構在新形勢下知識產權管理和促進成果轉化的制度創新,其中包括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及其管理規範,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專員制度及其實施效果,三權試點改革下的科研機構知識產權使用、處置和收益制度改革,以及“十三五”期間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工作規劃思路研究等。上述研究均受到了中國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專項的支持。
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國家科研機構承擔著服務國家目標、引領科技發展的重要使命,是政府資助公共研發活動的重要承擔者。2014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表明,政府所屬研究機構科技經費支出占總支出的148%。同時,國家科研機構也是科技成果產出的重要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顯示1985—2014年中國發明專利授權中有109%來自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已經成為衡量科研機構創新的重要指標,它一方面體現了科研機構的創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另一方面也成為科研機構服務國家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機制基礎。因此,知識產權管理日益成為科研機構內部管理的關鍵性內容和有機組成部分,與國家的法律制度、市場經濟發展、宏觀科技體制及科研創新管理具體規則相互協調與適應。在公共政策方面,我國199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國發〔1994〕38號)明確指出,“企事業單位要把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科研院所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強知識產權意識,遵守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納入本單位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制度”。其後,1997年國家科委在此基礎上印發了《關於加強當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實施意見要點(國科發政字〔1997〕576號),更進一步將“提高我國科研院所、大中企業和有關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和保護能力,加快技術創新”作為重要的工作目標,要求相關部門“要指導企事業單位健全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知識產權戰略,培養專門管理人纔,通過試點摸索出一套切實可行、規範有效的技術創新運作機制和知識產權管理模式及與之配套的規章制度,大力予以推廣”。近3年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加強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明確所屬技術轉移機構的功能定位,強化其知識產權申請、運營權責。”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64號)則完善了我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點目標,將“重點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納入考慮,並明確將“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識產權管理規範,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機構”作為提升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措施。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體繫、形成高效可行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已經成為當前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的新要求。但是,在實施中國家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運用和管理方面卻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2015年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科研單位的專利實施率416%低於企業的686%,其中科研單位的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隻有282%。該調查還顯示,科研單位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占242%,而高校這一比例僅為97%。因此,如何通過有效的制度機制創新,盡快實現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效率和水平的提升,就顯得格外緊迫和重要。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本書以中國科學院為對像,研究了國家科研機構在新形勢下知識產權管理和促進成果轉化的制度創新,其中包括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及其管理規範,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專員制度及其實施效果,三權試點改革下的科研機構知識產權使用、處置和收益制度改革,以及“十三五”期間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工作規劃思路研究等。上述研究均受到了中國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專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