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國政府以200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成功地進行了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獲取了豐富翔實的人口資料,其中也包括大量的民族人口數據,為分析和研究中國56個民族人口的發展狀況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和有利的條件。為了滿足國內外各界人土的需要,國家統計局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司同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合作,選取和整理了部分重要的民族人口數據,聯合編輯出版本書,以饗讀者。
本書為中英文對照,分上下兩冊。其中:各民族人口綜合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長表中有關民族方面的內容。主要反映民族人口的基本概要和受教育程度、就業狀況、婚姻、生育、家庭、住房、遷移、死亡等各種結構情況;全國各市、縣分民族、性別的人口分布情況。檢索部分,除中、英文目錄外,在書後附有漢語拼音主題索引。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像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常住的人,每個人都在常住地進行普查登記。人口普查的城鄉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試行)》執行。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了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表短表為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普查表長表包括所有短表內容和有關遷移、受教育、經濟活動、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根據普查辦法和普查表長表抽樣細則,10%的戶填報長表,短表由其餘的戶填報。中國政府以200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成功地進行了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獲取了豐富翔實的人口資料,其中也包括大量的民族人口數據,為分析和研究中國56個民族人口的發展狀況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和有利的條件。為了滿足國內外各界人土的需要,國家統計局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司同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合作,選取和整理了部分重要的民族人口數據,聯合編輯出版本書,以饗讀者。
本書為中英文對照,分上下兩冊。其中:各民族人口綜合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長表中有關民族方面的內容。主要反映民族人口的基本概要和受教育程度、就業狀況、婚姻、生育、家庭、住房、遷移、死亡等各種結構情況;全國各市、縣分民族、性別的人口分布情況。檢索部分,除中、英文目錄外,在書後附有漢語拼音主題索引。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像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常住的人,每個人都在常住地進行普查登記。人口普查的城鄉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試行)》執行。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了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表短表為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普查表長表包括所有短表內容和有關遷移、受教育、經濟活動、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根據普查辦法和普查表長表抽樣細則,10%的戶填報長表,短表由其餘的戶填報。
本書中的資料是按照實際普查登記情況直接彙總的數據,本做任何調整,故請讀者在使用本資料,特別是推算總體時,務必對以下因素予以充分注意。
1.不含人口普查漏登的人口數;
2.人口普查事後質量抽查,直接登記的總人口漏登率為1.81%;
3.長表數據抽樣比二長表總人口/計算機彙總總人口二9.50%;
4.長表是以戶為抽樣單位,因此長表人口各種結構數據的抽樣比不可能一致。
本書中的資料便為中國大陸對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數據,未包括臺灣省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未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
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
本書為中英文對照,分上下兩冊。其中:各民族人口綜合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長表中有關民族方面的內容。主要反映民族人口的基本概要和受教育程度、就業狀況、婚姻、生育、家庭、住房、遷移、死亡等各種結構情況;全國各市、縣分民族、性別的人口分布情況。檢索部分,除中、英文目錄外,在書後附有漢語拼音主題索引。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像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常住的人,每個人都在常住地進行普查登記。人口普查的城鄉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試行)》執行。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了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表短表為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普查表長表包括所有短表內容和有關遷移、受教育、經濟活動、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根據普查辦法和普查表長表抽樣細則,10%的戶填報長表,短表由其餘的戶填報。中國政府以200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間,成功地進行了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獲取了豐富翔實的人口資料,其中也包括大量的民族人口數據,為分析和研究中國56個民族人口的發展狀況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和有利的條件。為了滿足國內外各界人土的需要,國家統計局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司同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合作,選取和整理了部分重要的民族人口數據,聯合編輯出版本書,以饗讀者。
本書為中英文對照,分上下兩冊。其中:各民族人口綜合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長表中有關民族方面的內容。主要反映民族人口的基本概要和受教育程度、就業狀況、婚姻、生育、家庭、住房、遷移、死亡等各種結構情況;全國各市、縣分民族、性別的人口分布情況。檢索部分,除中、英文目錄外,在書後附有漢語拼音主題索引。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像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常住的人,每個人都在常住地進行普查登記。人口普查的城鄉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試行)》執行。
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了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表短表為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普查表長表包括所有短表內容和有關遷移、受教育、經濟活動、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根據普查辦法和普查表長表抽樣細則,10%的戶填報長表,短表由其餘的戶填報。
本書中的資料是按照實際普查登記情況直接彙總的數據,本做任何調整,故請讀者在使用本資料,特別是推算總體時,務必對以下因素予以充分注意。
1.不含人口普查漏登的人口數;
2.人口普查事後質量抽查,直接登記的總人口漏登率為1.81%;
3.長表數據抽樣比二長表總人口/計算機彙總總人口二9.50%;
4.長表是以戶為抽樣單位,因此長表人口各種結構數據的抽樣比不可能一致。
本書中的資料便為中國大陸對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數據,未包括臺灣省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未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
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