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被*批準為第二批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示範區。積極探索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努力破解教師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以問題為導向,出臺了六份文件,探索建立了七大機制,為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提供了政策保障,“縣管校聘”改革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也為全省乃至全國提供了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 縣管”即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根據相關部門核定的編制和崗位總數,依法履行對中小學教師的公開招聘、調配交流等管理職能;“校聘”則要求學校根據需求科學設置崗位,組織教師公開競聘,依法與教師簽訂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通過推進中小學教師隊伍縣(區)域內統管統用、合理配置,實現教師由“學校人”向“繫統人”轉變,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